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23年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23年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3]44号
各银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积极推进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有关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经银保监会同意,现就2023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乡村振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三农”金融服务体系和机制
(一)构建层次分明、优势互补的服务体系。银行保险机构要坚守自身定位,按照错位竞争策略,找准服务乡村振兴的着力点。开发银行和政策性银行要坚守开发性、政策性金融定位,加大对“三农”重点领域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加大转贷资金对乡村振兴的投入力度。大中型商业银行要在服务对象、服务领域、网点布局、产品设计等方面提升差异化竞争能力。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要坚守支农支小定位,深化改革,充分发挥深耕当地的优势,不断提高“三农”金融供给能力。鼓励开发适合乡村振兴的商业保险产品,政策性保险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政策,完善产品条款,科学拟定费率,更好发挥保险功能作用。
(二)建立健全专业化体制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完善专业化工作机制,从信贷审批流程、授信权限、产品研发、经济资本配置、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人员配备、考核激励、费用安排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鼓励21家会管银行给予普惠型涉农贷款不低于75BP的内部转移定价(FTP)优惠。鼓励设立三农金融事业部的商业银行将分支机构乡村振兴相关指标考核权重设置为不低于10%,鼓励其他商业银行加大对分支机构乡村振兴相关指标的绩效考核权重。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持续完善“三农”金融尽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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