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保险>正文
渤海银行― ―渤海银行获批商业银行从事保险资金托管业务资格 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担任托管人的商业银行
渤海银行获批商业银行从事保险资金托管业务资格
在行领导和有关部门的的大力支持下,经过投资银行(基金托管)部全体员工的艰苦努力,我行于5月6日收到了中国保监会关于同意我行办理保险资产托管业务的审核意见函,成为第12家保险资产托管银行,成为为数不多获此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至此,我行的资产托管业务品种在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专户理财托管、券商集合及定向理财托管、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托管以及信托计划保管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保险资产的托管。 保险资产托管是指商业银行按照《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保险公司的需求,与保险公司签署保险资产托管合同,担任受托保险投资资产的托管人,提供托管服务。 根据2010年8月和9月保监会制定颁布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的政策规定,相继放开保险资金在股票市场、境外投资、基础设施、股权和不动产方面的投资渠道,保险投资渠道将逐步拓宽,这也为作为托管人的商业银行提供了更广泛的市场。我们希望通过这项业务资格的获取,为我行中间业务的发展和对负债业务的拉动提供一个新的机遇。
版权声明: 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旨在传递更多信息,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