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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保障金融保险消费者受教育权典型案例分析 教育保险骗局

2023-08-30 20:55:29 互联网 未知 保险

【典型案例】2023年6月,某保险天津分公司携手某银行天津滨海分行以银行重点授信客户某海洋工程公司为试点,推广银保企合作新模式,走进企业三方联合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沉浸式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活动。

在活动过程中,除了为企业员工发放印有宣传内容的折页、盒式纸巾、临时停车卡等物品外,还现场与企业员工沟通交流、解惑答疑,耐心讲解保险知识,介绍保险产品。为提高活动的吸引力和趣味性,还精心设置了多个互动环节,包括金融知识问答、VR游戏体验及金融产品体验等,每个环节设置有抽奖活动,客户在深入了解金融保险知识的同时,还收获了盲盒、玩偶、零食礼包、汽车周边物品等奖品。现场参与活动人员纷纷表示,此次活动不仅“好玩”“有趣”,还获益匪浅,对金融保险知识和产品有了深入了解,对今后的金融消费行为更有帮助。

为巩固活动效果,银保企三方还开通了线上宣传模式,通过微信群和公众号的方式,持续开展金融知识宣传。

【案例分析】本案例是金融机构积极组织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开展日常性金融消费者教育,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提升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和诚实守信意识的案例。

对于银行保险机构而言,应积极开展消费者教育,建立多元化金融知识教育宣传渠道,不得以营销、推介行为替代金融知识普及与消费者教育;融合线上线下探索简便易行、符合特定人群金融需求的服务模式,积极提供便民化、品质化的服务;完善老年人服务、残障人士服务等、满足特殊人群日常金融服务需求。

对于金融消费者而言,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知识的权利,消费者也应当努力掌握所需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消费金融产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本案例中,某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通过精心策划,与银行和企业联合开展沉浸式金融知识普及活动,不仅创新了银保企合作新模式,同时也维护了金融消费者的受教育权,增加了金融消费者获得金融知识的途径,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提升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和诚实守信意识。

【案例启示】

(一)保险公司

1.受教育权是指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知识的权利。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消费者的受教育权具有权利和义务的双重属性。消费者的受教育权既是消费者的权利,又是消费者的义务。

2.保险公司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推动金融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活动,走出公司,走进企业、学校、医院、村镇等,开展广泛、持续的日常性金融消费者教育,不断丰富公众对于金融知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的了解和认识,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

3.保险公司应加强对员工开展公众教育技能培训,强化服务意识,工作人员要熟知岗位日常业务、熟知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各项规定,对于新业务新流程、产品服务特色和金融知识要主动学习主动更新。

(二)消费者

1.金融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知识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获得消费方面、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主要包括:消费观念知识、市场基本知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和政策、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途径等知识。

2.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只有在掌握充分的消费知识的情况下,才能正确消费金融产品、接受服务、防止侵权事件的发生。

3.消费者要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能够判别自己是否受到消费侵害,并可以通过相关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以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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