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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最全!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攻略来了(内含福利)

2023-07-14 10:32:45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最新最全!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攻略来了(内含福利)

公积金在日常生活中大有用处,不仅可以贷款买房,还能提取出来。

前不久,小妹给大家整理了成都可用公积金的楼盘,有粉丝留言希望小妹整理一篇有关公积金提取方面的文章。比如:

哪些人可以提取公积金?

装修房屋能提取公积金吗?

商业银行贷款购房能提取公积金还款吗?

离职以后多久可以提取?

……

接下来,小妹给大家好好捋一捋这公积金提取,建议收藏哦!

01

成都哪些人可以提取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本市无房职工租房自住的;

4.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5.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的;

6.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7.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8.离休、退休的;

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出境定居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12.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

封存或托管满半年的;

13.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出申请);

14.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02

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是什么?

1、职工家庭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等多种住房消费行为,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

2、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地址应与职工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一致;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租赁房屋应当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且职工须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承租多套住房的,只能就一 套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3、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条件由公积金中心根据相关部门管理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4、职工存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行为,或在工作所在地、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住房的,不能申请办理租房提取业务。

5、同一套住房已经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再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可在贷款一年后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贷款本息。

6、无房屋所有权且不是房屋所有权人配偶的职工,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03

提取额度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金额:

新房不超过实际已支付购房款(不含按揭贷款金额)。

二手房不超过计税金额或备案合同上的房屋成交价减去该套住房按揭贷款金额。

2、还贷提取

首次还贷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之后还还贷贷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最近12个月内已偿还的贷款本息。提取提前结清贷款本息的,不超过已结清的贷款本息金额。

3、租房提取

职工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提取额度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应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有效期内申请,提取金额不超过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租赁住房已支付房屋租赁金额计算方式为:住房租赁备案月租金金额× 申请时已租赁备案时间(扣除已提取的租赁备案时间),且不超过本市规定的月度及年度租房提取限额。

租住住房位于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 1340 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万元;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 2680 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3.2万元。

租住住房位于成都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 1000 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万元;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0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4万元。

租住住房位于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 800 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 9600 元;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 1600 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92万元。

(2)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职工每季度提取金额不超过 2100 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8400元;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提取金额不超过42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8万元。

04

提取公积金的频次

1、购买大成都范围内的商品房: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5年内申请1次;未取得合同的,应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申请1次。

2、购房大成都范围外的商品房:应当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或购房款发票之日起5年以内申请。

3、购房二手房:应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五年内申请提取一次。

4、购买政策性住房:应自取得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五年内申请提取一次。

5、购买征收安置房:应自取得购房款发票或收据后五年内申请提取一次。

6、建造、翻建自有住房:应自取得审批文件起五年内申请提取一次。

7、自有住宅增设电梯:自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发证时间起两年内申请提取一次

05

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必备材料

《成都住房公积非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提取职工身份证,已婚的还要提供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中无配偶身份证信息的,还应提供职工配偶身份证);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没有卡的应提供提取人的I类银行储蓄账户。

其它材料

1、购房新房

(1)已取得产权证的应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和购房款票据;

(2)未取得产权证的应提供住建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款发票;

(3)已抵押给按揭贷款银行,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按揭贷款发放凭证或住房贷(借)款合同。

2、购买二手房

含有课税金额的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或含有课税金额增值税发票或住建部门存量房网签合同(职工及其配偶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再交易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且提取金额不超过房款总额的30% (含)的不需提供)。

3、本息还贷

(1)住房贷(借)款合同;

(2)部分或全部提前偿还住房贷款的,还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当期部分或全部已还款清偿凭证;

(3)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

4、建造、翻建自有住房

原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

规划和自然资源、住建部门出具的旧房翻建批准文件;

支付建房款发票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5、重大疾病

医院出具的符合医保部门规定的重大疾病证明或病情诊断书(提取金额超过3万,同时提供就诊病案);

医院治疗费用发票、医疗保险支付结算表;

提取职工与患者亲属关系的证明。

6、自然灾害

有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灾害处理情况证明;

家庭生活困难证明(已离职职工由本人提供家庭困难情况说明)。

7、自有住宅增设电梯

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电梯竣工验收报告、每户分摊费用决议、电梯使用登记证(电梯特种设备使用证)、实际支付电梯费用发票或收据;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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