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财经>正文

江苏出台“科创金融22条” 建设“科技

2023-07-14 22:21:44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7月13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省政府办公厅加强和优化科创金融供给服务科技自立自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七部分提出“科创金融22条”,明确我省科创金融发展的目标、路径和任务。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副行长王海龙表示,我省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目标,必须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科创金融的作用。

记者注意到,在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中,《意见》明确了江苏科创金融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支持领域。《意见》提出通过3年左右时间,全省科创金融组织体系更加健全,金融产品和服务更趋多元,直接融资规模稳步扩大,知识产权运用更加活跃,科创金融有效供给显著增加,风险防范水平不断提升,金融资产质量稳中有升,实现“科技-产业-金融”深度融合、良性循环和引领示范。

第二部分至第六部分为主要任务,围绕完善科创金融组织体系、丰富科创金融产品服务、优化科创金融生态环境、强化科创金融政策支持、扎实做好金融风险防控等五个方面提出了16条具体措施。

完善科创金融组织体系。一是发展科创金融特色机构。鼓励银行机构在科技资源集聚的地区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或科技支行。鼓励保险机构设立科技金融事业部或专营部门。支持有需要的地区设立或引进专业化、有特色的地方金融组织。二是增强数字技术运用能力。支持金融机构运用科技手段提升金融服务数字化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打造数字金融产业集聚示范区。开展资产数字化、数字资产交易等方面工作,推进数据要素资产化进程。三是健全科创金融管理机制。支持银行机构建立企业科技创新能力评价体系,通过单列信贷计划、配置专项额度、完善利率定价机制等多种方式加大科技类贷款投放力度。鼓励银行机构细化落实激励约束和尽职

版权声明: 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旨在传递更多信息,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