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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资本外逃的渠道、规模与对策

2023-07-15 11:11:26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我国资本外逃的渠道、规模与对策

短期内资本大量流出是1994年墨西哥金融危机和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的主要原因[1],因此,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非常重视发展中国家资本流动和资本外逃的监测和管理。我国资本外逃的途径、规模以及如何测算和监控,也是我国政府十分关心的问题[2]。

在我国经济市场化的体制改革过程中,由于产权不明晰、法律不健全、监管机制不完善,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并通过资本外逃使不法分子达到“洗钱”的目的;另一方面,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民营经济迅速发展,部分积累的私有资本也采取外逃的方式达到获得国外资产的目的[3]。据我们测算,近10年来我国资本外逃严重,仅1998年资本外逃规模就达近870亿美元,2004年在700多亿美元出口低报资本外逃的同时还存在严重的国际投机资本流入[4]。

1 资本外逃渠道的复杂性与隐蔽性

违背“获取高额回报”理性投资原则的异常资本流动称为资本外逃,包括因政治恐慌、疑虑、税赋和预期本国货币贬值,或居民希望获得不受当局控制的金融资产和收益等原因,导致资本从发展中国家流向发达国家[5]。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稳定增长、投资环境逐渐改善,资本流入可以获得相对较高的回报,除了应对国外贸易壁垒的对外直接投资以外,我国不存在国内资本流出的客观条件,但却存在资本外逃的主观动因和迹象。例如,流失的国有资产的“洗钱”动因以及私有资本获得国外资产的动因。流失的国有资产外逃,一则可以逃避法律的检控和制裁,二则又可以作为“外商直接投资”(FDI)返流回国内成为合法资产。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以后我国表外资本流出日益严重,并存在外逃资本回流的迹象。例如,太平洋群岛各国既不具备对华投资的经济实力,也不存在其它对华投资的要素禀赋,但是仅1998—2002年毛里求斯、凯曼群岛和维尔京群岛进入我国的FDI就分别达到13.26、35.71和217.5亿美元。

我国资本外逃往往借用合法渠道并以隐蔽、非法的手段实现,其更具有复杂性。典型的资本外逃渠道主要有以下三种。

1.1 商品贸易:进口高报与出口低报

企业利用虚假报关单高报进口和低报出口,伪报部分以企业亏损实现资本外逃;此行为对于国有企业来说还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若使用假报关单低报进口则可以偷漏关税、高报出口则可以骗取出口退税,还有的通过高报低关税率的进口产品骗取外汇额度以支付进口走私款。

进出口伪报可通过贸易双方统计的双边贸易额测算。以双边贸易额测算的“进出口伪报”,除了统计误差之外,还应包含转口贸易。例如,2002年美国采用“原产地”原则统计从我国进口1334.9亿美元,我国海关统计对美出口700.6亿美元。表面上看,企业在中美贸易中“低报出口”634.3亿美元,但其中341亿美元是经香港转口到美国的,扣除到、离岸价因素,测算的出口低报额是172亿美元。

1.2 贸易信贷:提前付汇与延迟收汇

由于贸易付款方式需要进口提前付汇或出口延迟收汇,形成了国外债权,这是正常贸易活动产生的一种国外资产(贸易信贷)。但是,贸易信贷并不一定与实际贸易吻合,其中有的可能是商业诈骗形成坏账,有的可能是企业与“外商”勾结制造“提前付汇”或“延期收汇”合同,使用假报关单骗取外汇,并通过“坏账”将该资产滞留国外以实现资本外逃。由于提前付汇和延期收汇贸易的坏账真假难辨,使得这种资本外逃的监控和测算十分困难。

1.3 其它渠道

除了上述两种渠道以外,我国的资本外逃还有其它更复杂、更难监控和检测的途径。例如,国有资产(合法资本)对外直接投资(合法流出)在境外“亏损”,其中有的是经营不善亏损,有的可能是假借亏损实现国有资产流失和外逃,甚至有的可能是以资本外逃为目的的虚假“对外直接投资”。另外还有金融诈骗、金融犯罪、携款潜逃等。这些资本外逃的形式多样,很难得到统计数据,在做资本外逃规模测算时缺乏科学依据,故在测算中通常被忽略。

正是上述资本外逃形式和途径的复杂性和隐蔽性造成资本外逃的测算不可检验,导致了资本外逃测算和监控的困难。

2 我国资本外逃规模的测算

选取1982—2004年占我国贸易总额85%以上的28个贸易伙伴,估算我国与各贸易伙伴双边贸易中的进出口伪报额并经过转口贸易调整,其结果如图1所示。采用经过贸易信贷和进出口伪报调整的世界银行法和卡丁顿法测算我国资本外逃规模的结果如图2所示。

从图1可以看出,进口方面一直是低报,1995年以来保持在400亿美元左右,说明我国进口上一直存在逃避关税的现象。1995—1998年28个贸易伙伴的进口低报占我国进口总额超过30%,说明近10年以来国内企业利用假报关单偷漏进口关税。出口方面,1995年以前我国贸易企业出口高报骗取出口退税比较严重,除了1991、1992年以外,高报率在10%以上。1995年发生根本性转变,28个贸易伙伴的出口贸易中估算的出口低报额达到348亿美元,占当年贸易总额的23%。之后保持上升趋势,最高的在2002年达到778亿美元。分析我国资本外逃规模测算的结果,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在现有的资本流动监控体制下,出口低报是我国资本外逃的主要渠道。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资本外逃规模保持上升趋势,在1998年估算的资本外逃达到近870亿美元;1995年以来估算的出口低报急剧增长,在2000年以后大于资本外逃总额。说明近10年以来我国虽然采取了严格的资本流动控制措施,但资本外逃仍能通过出口低报得以实现。

(2)进口低报是国际资本非法流入的有效途径。随着用换汇等资本管制政策的逐步放开,我国国际投机资本流动的波动性加剧。

(3)隐蔽性投机资本流入和国内资本外逃共存,非法套利资本流入掩盖了资本外逃的严重性。在严格的资本控制下,2003年非法套利资本流入超过150亿美元的净流入,2004年表外资本流入424亿美元。在出口低报资本外逃达718亿美元的同时,估算的非法短期资本流入10多亿美元、全部非法资本流入达200多亿美元。非法资本流入严重掩盖了资本外逃的规模,体现了2003年以来对居民使用和携带外汇的政策放宽,表外资本流入增加;而随着人民币汇率升值的形势明朗,升值预期套利空间消失,表外短期投资资本停止流入。这同时也说明,2004年表外流入的基本为长期资本,随着我国对资本流通渠道的逐步放宽,表外资本流动的波动性将会增加。

3 我国资本外逃的危害与对策

国际经验表明,资本流入和突然逆转(资本外逃)是新兴市场金融危机的导火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调查报告指出,1994年墨西哥爆发的金融危机不仅仅是因为外国投资者抛售比索,更是因为其国内资本的外逃;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也主要是与资本外逃密切相关,索洛斯的量子基金等国际机构投资者只是起到了推波助浪的作用。在1997—1998年俄罗斯的金融危机中,大规模的资本外逃也是其重要的潜在起因。鉴于此,关注我国存在的资本外逃对我国经济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目前其问题和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资本流动监控机制存在很大的漏洞。我国是经济转型中的发展中大国,金融安全保障体系脆弱,短期内大量资本外逃容易引发严重的金融危机。表面上看起来我国实行了严格的国际资本流动管理制度,但实际上没达到监控资本非法流动的目的,并且非法资本流入严重掩盖了资本外逃规模的严重性。客观存在的资本外逃和非法资本流入对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已构成了现实或潜在的危害。

(2)外资流入与国内资本外逃并存,造成资源浪费、利润外流。近年来,由于引进外资和国际投机资本非法流入,造成我国外汇储备超常增长,2006年2月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一大外汇储备国。一方面,我国要给引进的FDI和非法流入投机资本的收益“买单”,造成生产利润和财富外流,例如1997—2002年我国资本外逃总额都分别超过了同期流入的FDI与外债之和(见下表),借债企业要为外债承担债务利息和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生产利润,使得生产要素的收益外流。另一方面,严重的国有资产流失和资本外逃使得资本生产要素流失国外,造成要素资源浪费。

(3)单位GDP资本外逃规模足以引发金融危机。1996—2002年我国单位GDP的短期资本外逃额分别高于1994年和1997年发生金融危机时的墨西哥和韩国。1997年我国没有发生金融危机的主要原因,除了资本市场没有开放以外,还与资本流入很大有关。但是我们现在必须警觉,这是因为,一方面,流入的国际资本使超常增长的外汇储备占款削弱了货币政策工具的效果和防范金融危机的能力。另一方面,较大规模的资本流入掩盖了中国资本外逃危害的严重性。既然在现行严格的资本控制下资本能够实现外逃,那么一旦我国经济形势恶化、资本收益率降低、FDI流入减少、人民币预期贬值,国际投机资本也能成功地实现外逃,造成短期内资本大量外流进而引发金融危机。

(4)资本外逃为流失的国有资产提供了“洗钱”机会。中国的FDI中有很大一部分是迂回性外逃资本,客观存在的资本外逃渠道同时也给其中以回流为目的非法资本提供了“洗钱”机会。

通过上述对我国资本外逃估算的讨论,可以得到以下启示或对策性建议。

(1)完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改善国内投资环境。资本外逃作为一种经济现象,以追逐更高的收益或规避异常风险政治或经济上的为目的,是一种理性行为。要积极完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改善国内投资环境 减少合法资本的外逃。应该尽量减少内外资待遇差别,使内资与外资享受同等待遇。

(2)加强金融体系基础建设,完善我国金融市场的法律法规和监管体制。在我国,资本外逃与国际投机资本流入并存。国内非法资本流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国际资本非法流入,说明国内非法资产通过资本流出实现“洗钱”的现象严重。资本外逃与国际投机资本流入并存将增加我国金融市场的波动性,如果金融市场全面开放,“洗钱”将更加猖獗,有可能影响我国金融市场秩序,甚至增大引发金融危机的概率。因此,我国金融市场全面开放的条件还不成熟,应该进一步完善我国金融市场的法律和监管体制。

(3)加快反“洗钱”立法,提高资产监管能力。在提高执政党行政能力建设的同时,积极推进反“洗钱”立法,提高国有资产监管和资本外逃检控能力。提高金融网络监管技术,积极开展跨国反“洗钱”和反资本外逃国际合作,做到国有资产流失的检控有法可依、有逃必追。

(4)完善进出口报关制度,提高进出口伪报识别能力。分析表明,出口低报是我国资本外逃的主要渠道,进口低报是国际资本非法流入的有效手段,并且近年来进出口低报并存。以“洗钱”为目的的非法资本走私、受贿、贪污外逃,对我国的危害比前几类资本外逃更大。贪污受贿金额巨大的腐败官员在异国过着奢侈的生活,严重败坏了我执政党的形象,而且贪官携款外逃后仍能逍遥法外,将加剧同类犯罪,增加此类资本外逃。因此,特别应首先加大打击腐败的力度,对出逃的贪官和资本要一追到底,并严惩不殆,以警示社会;其次,国家外汇和其它监管部门应该建立起大额资金外流的实时监控机制;第三,以“明晰产权”为主线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着力监控和解决化公为私的国有资产转移问题;第四,要完善进出口报关制度,提高进出口伪报识别能力。

主要参考文献

1 Fontaine T. currency crises in developed and emerging market economies: A comparative empirical treatment. IMF working paper,WP/05/13(2005).

2 黄先开,王振全,刘斌等. 市场预期与国际资本流动. 世界银行项目“建立中国资本流动脆弱性和预警体系”研究报告. 2006年6月.

3 宋文兵.中国的资本外逃问题研究:1987—1997.经济研究,1999,(5):39—48.

4 黄彤华,王振全.中国资本外逃规模的重新估算:1982—2004. 管理评论(已接受).

5 Tornell, Aaron, Velasco A.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 and economic growth:Why does capital flow from poor to rich countries.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92,100(6):1208-1231.

6 贺力平,张艳花.资本外逃损害经济增长吗. 经济研究,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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