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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收入险县域覆盖试点促进乡村振兴

2023-07-18 06:45:54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玉米收入险县域覆盖试点促进乡村振兴

来源:期货日报

中期协2023年度期货经营机构服务实体经济优秀案例展播

[背景介绍]

目前,我国在农业风险管理方面缺乏健全的管理体系,没有进行制度化风险管理流程的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对于农业巨灾的保障水平也比较低。2015年“保险+期货”模式首次出现,实现了保险与期货的合作,创造了市场价格风险保障的可能性,进一步完善了农产品的价格调控机制。

近年来,我国玉米市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主产区种植结构不断调整,农业机械化程度持续提高,新型经营主体成为主要种植者,加上2016年玉米临储政策宣告结束,市场竞争愈发激烈,玉米价格波动也越发频繁,这些因素导致农民玉米种植收入得不到有效保障。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扎鲁特旗位于“黄金玉米带”,具有得天独厚的玉米生长环境,属于我国十大玉米主产区之一,当地农户很大一部分收入来源于玉米种植。在扎鲁特旗开展玉米收入保险试点,必将有效保障当地农民收入,助推扎鲁特旗玉米产业发展。

在了解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玉米市场情况后,银河期货贯彻落实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扩大“保险+期货”试点精神,遵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下称“三部委”)共同印发的《关于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联合人保财险内蒙古分公司、浙商期货、上海中期期货、建信期货在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开展“保险+期货”玉米收入险试点项目,希望以此来探索开展县域覆盖收入险试点,不断完善农牧业保险制度,充分保障农户的收益,促进农民增收,推进农村现代化,助力乡村振兴。

[开展情况]

参与主体

一是普通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本次试点项目服务对象为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扎鲁特旗农户,共计承保玉米123.97万亩,产量55.26万吨,农户37883户,亩产如下表所示:

二是保险公司。参与本次项目的保险公司为人保财险内蒙古分公司,该公司是内蒙古自治区农险市场份额最大的财产保险公司,自2016年就开始参与“保险+期货”业务。

三是期货公司及风险管理公司。本次项目的申报主体公司为银河期货,其风险管理公司为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银河期货在2018年成功参与“保险+期货”项目14个,成交名义本金2.42亿元。除此之外,还有浙商期货、上海中期期货、建信期货。

四是其他参与主体。扎鲁特旗玉米收入保险项目是“三部委”在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试点项目之一,中央财政、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均对本项目有保费补贴。

图为各个主体在项目中的角色定位

产品情况

保险产品

产品设计:项目共计承保玉米55.26万吨,123.97万亩,涉及农户37883户,以“主险(收入险)+附加险(价格险)”的形式来运作。

主险如下表所示:

附加险如下表所示:

保费来源构成情况:项目主险是“三部委”联合开展的玉米收入保险试点项目,故收入保险的保费由中央补贴40%、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补贴30%、农户自缴30%,保费合计6847.5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2739万元,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补贴2054.26万元,农户自缴2054.26万元;项目附加险获大商所2023年“农民收入保障计划”支持,保费由大商所全额补贴875万元,前期由银河期货、浙商期货、上海中期期货、建信期货四家期货公司先行垫付,各自垫付的比例分别为50%、20%、15%、15%。

期权产品

因主险目标价格1700元/吨预期很难跌破,该项目仅设计了与附加险对应的期权产品:

除期货市场外,保险公司通过从市场购买成数再保险和赔付率超赔再保险的方式进行了风险分散:一是购买成数再保险,根据人保财险总公司规定,2023年农险成数再保险最低申报分出比例为7%,经市场排分,最终分出需求的77.7%,最终确定成数再保险比例为5.44%。另外,财政部要求试点收入保险要将20%的风险成数分保给中国农业保险再保险共同体,所以最终该项目主险收入保险成数分出比例25.44%,附加期货价格保险成数分出比例5.44%。成数再保险是一种最简单的再保险方式,原保险人将每一风险单位的保险金额,按双方商定的比例确定原保险人的自留额和再保险人的再保险金额,再保险费和赔款的分摊均按同一比例计算。二是由于考虑到新开办险种的风险不确定性,人保财险又为主险购买了赔付率超赔再保险,当赔付率超过120%时起赔,到160%封顶,分出比例100%,共支付再保费50余万元。

实施过程

项目从启动至结束的进度情况如下:

[项目效果]

本项目主险保险责任于2023年11月30日结束,最终对农户赔付4243.95万元,赔付率61.98%;附加险保险责任于2023年10月31日结束,最终对农户赔款718.56万元,赔付率82.12%。

通过对扎鲁特旗当地农户进行实地走访调研,以中部水地为例进行成本收益分析(收入保险),情况如下:

综上可知,投保收入保险及其附加险有助于稳定农户收入,在流转土地种植40亩玉米或自有土地种植40亩玉米的情况下,投保均较未投保增加收益1886元。

[总结与建议]

总体评价

扎鲁特旗作为“三部委”玉米收入保险试点项目和大商所“农民收入保障计划”县域覆盖试点项目的共建体,体现了中央财政资金对“保险+期货”模式的充分肯定,是大商所多年来推动“保险+期货”试点建设的积极成果,也代表众多期货公司和保险公司近几年辛勤努力的方向。此次扎鲁特旗县域覆盖试点项目共计承保玉米123.97万亩、55.26万吨,覆盖当地农户37883户。项目的顺利开展有效保障了当地农民收入,助推了扎鲁特旗玉米产业的发展,也为整个内蒙古自治区甚至全国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工作经验,为金融市场服务农业现代化、助力乡村振兴贡献了一份力量。

扎鲁特旗农户代表在赔付仪式上表示:“通过玉米收入保险和价格区间保险,全村374户参保农户共获得赔款285.9万元。有了这笔钱,乡亲们可以过一个祥和的春节,同时也解决了今年的春耕生产费用,通过保险使农民收入有了保障。”

本项目突出亮点主要有:一是以“主险+附加险”的形式运行,主险为“三部委”玉米收入保险试点项目之一,价格附加险利用大商所补贴资金875万元作为保费,对主险的目标价和采价期进行优化,设置根据到期结算价实行阶梯赔付的方案,最大概率保障项目的赔付效果和农民收入;二是由政府引领资金支持力度显著,收入险总保费6847.52万元,由中央财政提供40%、自治区财政提供30%保费补贴;三是具有玉米主产区“保险+期货”的示范效应。本项目位于“黄金玉米带”,通过项目实施有效保障了农民种植收益并提升了其抵抗风险的能力,打造主产区县域典范形象,由点及线再到面,将“保险+期货”扩大范围至内蒙古甚至全国,助力形成现代农业风险管理新模式。

思考建议

第一,“保险+期货”收入保险的未来。“保险+期货”收入保险未来必定要大力推广,相对其他保险,收入保险更能保障农户的综合收入,但是收入险也存在一定的局限,尤其是产量风险部分的测算和分散未来需要重点解决。在一些发达国家,农业风险管理的工具组合多种多样,不光是简单的产量保险或灾害保险,还包括能有效对冲价格波动风险的期货、期权,能灵活定价的远期合同,以及能同时补偿生产风险和价格风险的新型收入保险。

如果中央财政进行补贴的话,补贴的路径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方面是直接作为农户上缴的保费,提升农户投保积极性;另一方面是对保险公司这部分业务实施税费减免或直接补贴,减少保险公司承保的负担,提高保险公司开展业务的积极性。

第二,交易所试点的必要性及对交易所的建议。在中央财政补贴“保险+期货”收入保险的情况下,交易所试点具有一定的特殊意义。一是交易所的参与可以提升期货公司参与项目的积极性,激发各家期货公司创新模式,为未来大范围复制推广提供经验。二是当前我国收入保险还不成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而交易所试点项目可以作为其补充部分,完善收入险不足之处,覆盖到收入险无法覆盖的地方。三是我国商品期货交易所连续4年投入大量资金,支持开展“保险+期货”试点。其中,大商所自2015年首次开展“保险+期货”以来,至今累计开展项目200多个,试点区域与品种不断扩大,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在中央财政补贴“保险+期货”收入保险试点中,交易所可以充分发挥其优势,协助指导收入保险的顺利开展。

第三,期货公司的角色、定位、战略安排。期货公司是专业化的风险管理机构,也是“保险+期货”模式运作中最重要的参与主体,在运作中占据着核心地位。在中央财政补贴“保险+期货”收入保险的情况下,期货公司应充分发挥其在期货市场服务的经验,不断创新“保险+期货”模式,建立专业团队,培养复合型人才开展业务。对于农户和合作社,期货公司能够进行深入实地的调研,了解农户的实际风险和需求,可以针对不同客户特点设计不同的期权产品,做到量身定制,切实解决好农户面临的问题。期货公司应该充分利用在各大城市的营业部网点分散分布的特点,定期组织人员向当地的农村基层干部宣传有关期货市场的运作原理,让他们了解利用农产品期货市场风险管理的优势,以便“保险+期货”项目的顺利开展。

第四,“保险+期货”价格保险、收入保险之间的关系。价格保险相对收入保险保费更低,在我国运用更加成熟,但是价格保险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赔付效果完全依赖期货行情,二是无法保障产量风险。然而,收入保险能对农户收入进行综合性保护,使得无论价格和产量怎样变化,都能保障农户最终利益不受损失。但是收入保险也存在一定局限性:其一,由于缺少气象指数期货这类衍生品工具,对于产量险无法引入衍生品市场进行风险分散;其二,在目前的试点项目中,如投保品种具有对应的期货、期权,则由保险公司和期货公司分别针对产量险和价格险独立定价,这种做法效率低且成本高;其三,保险公司在对农户的产量进行测定时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农户投保收入保险后存在放松管理等道德风险。因此,可以将价格保险与收入保险相结合,以主险、附加险等形式将二者优势相互融合。

第五,其他思考和建议。其一,建议交易所丰富场内期权产品,提高期货品种流动性,为价格“再保险”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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