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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担保费是否必然由败诉方承担?附18个案例6大裁判观点 信托有保险担保费吗多少钱一个月

2023-07-19 19:45:09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保全担保费是否必然由败诉方承担?附18个案例6大裁判观点

作者 | 李舒 唐青林 王尘山

转自:法客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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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担保费并非为了实现债权而必然产生的费用,在当事人之间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诉讼保全担保费用应当由申请保全的一方承担,不必然由败诉方承担。

案情简介

1. 2014年,东辉公司与中辉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中辉公司承包建设东辉公司开发的某处工程。中辉公司开工建设后,东辉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向中辉公司支付工程款,中辉公司遂诉至法院,请求东辉公司向其支付工程款1833万元并赔偿相应违约损失。

2. 为确保债权在取得胜诉结果后得以顺利实现,本案于一审法院立案受理后,中辉公司即向法院申请对东辉公司财产进行保全。为满足申请财产保全的要求,中辉公司向某担保公司支付保全担保费35000元,随后,担保公司向法院提供了担保函。

3. 经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案涉工程的招投标文件中,均无中辉公司与东辉公司关于诉讼中保全担保费用承担方式的约定。

4. 一审过程中,中辉公司请求保全担保费35000元由东辉公司承担。一审法院支持了中辉公司关于索要工程款、赔偿违约损失的诉讼请求,但以保全担保费并非中辉公司维权的必要支出为由,驳回了中辉公司该项诉讼请求。中辉公司不服,上诉至省高院,高院二审维持原判。随后,中辉公司向最高院申请再审。

5. 2023年1月,最高院裁定驳回中辉公司的再审申请。

裁判要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诉讼财产保全担保费用是否必然应当由败诉方承担。对此,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关于诉讼保全担保费是否属胜诉方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的问题,实践中,通常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予以综合判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二款、《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提供担保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包括自行提供财产作为担保、第三方出具保函等),申请人为取得第三方保函而支付的担保费用并非必然产生的费用。因此,在当事人之间未在合同中对该类费用的负担作出约定的情况下,保全担保费用应当由保全申请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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