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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需要缴纳社保和公积金么? 保险和基金一样吗知乎文章

2023-07-21 01:08:51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试用期,需要缴纳社保和公积金么?

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出于各种考虑(如降低成本),往往不愿给“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有些甚至写入了“规章制度”,要求试用期期满转正后,才购买社保。用人单位这样操作,会有什么法律风险?

一、试用期,其实已经存在劳动关系

试用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

或者说,试用期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此时双方已经存在劳动关系。

二、试用期,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一)试用期,也是要购买社保的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得非常清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只要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就都有“缴纳社保”的义务,无论是否处于试用期。

(二)试用期不买社保,员工可以被迫辞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不给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的,员工是可以单方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的——即俗称的“被迫辞职”(或“被迫解除劳动关系”)。与一般的“辞职”不同,这种“被迫辞职”,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要给“经济补偿金”的。

但在具体操作中,各地司法实践存在一定差异。以深圳地区为例,用人单位没有购买社保的,劳动者不能立即被迫辞职,而是要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缴纳,用人单位超过1个月仍不缴纳的,才可被迫辞职。

深圳地区的相关规定: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

九十四、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要求之日起一个月内未按规定缴纳的,劳动者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但经济补偿的支付年限应从2008年1月1日起计算。

三、试用期,需要缴存住房公积金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23年修订)有以下规定需要注意: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此,员工入职后,用人单位要在30日内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无论是否仍处于试用期)。否则,用人单位可能被责令限期办理,或处予1至5万的罚款。

作者简介:

黄维升律师,深圳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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