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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解答:企业“雇佣”外籍人士注意事项及外籍人士劳动报酬个税问题 境外保险公司在国内销售要求

2023-07-24 02:09:33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疑难解答:企业“雇佣”外籍人士注意事项及外籍人士劳动报酬个税问题

陈梦婷 文 

问题:

某公司A和外籍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如果外籍人员与公司存在兼职关系,且未与其他公司签订过劳动合同,公司应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协议?签署的相关手续和劳务税率规定是否与居民个人工资和薪金所得不同?

解答:

一、外籍人员兼职问题:外籍人员必须在就业证上注明的单位就业,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下简称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第二十三条“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用人单位必须与其就业证所注明的单位相一致”及上海市劳动局印发的《关于贯彻〈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若干意见》第二十条“外国人只能在其就业证上注明的单位就业,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工作”之要求,可知:(一)外国人在国内就业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二)外国人只能在其就业证上注明的单位就业,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这里的就业指的是建立“劳动关系”。

若未能按照规定办理就业许可或超出作许可限定范围工作的,属于非法就业,外国人本人及用人单位均有一定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外国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非法就业:(一)未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二)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在中国境内工作的;”,第八十条规定:“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对个人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对单位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每非法聘用一人一万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虽上海市有前述规定,但经查找案例发现,在有关案例中一审至再审法院均认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应持有就业证,才能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而本案原告在被告处工作期间一直未能办理就业证,与被告形成是一般雇佣关系,适用合同法。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民事主体可以通过订立合同的方式来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一并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因此,在发生有关争议时,法院承认有关雇佣关系适用于合同关系。

另外,关于与无其他劳动关系的外籍人员签署劳动协议还是劳务协议的问题,签署劳动协议意味着公司与外籍人员建立的是劳动关系,相比于其他劳务或者合作关系而言,公司需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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