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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都需要持牌经营!重磅解析:国内主流金融牌照 中国银行有信托牌照吗

2023-07-29 23:00:34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金融业都需要持牌经营!重磅解析:国内主流金融牌照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设立商业银行,还应当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

信托牌照

别名:信托经营许可证

▎释义

信托牌照是指由银监会颁发,允许金融机构从事信托业务的许可证。

▎解析

拥有信托牌照可以从事的业务包括各类信托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等。信托牌照的法律依据为《信托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7]第2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2007]第13号)。设立信托公司,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公司章程;(二)有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入股资格的股东;(三)具有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四)有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任职资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信托从业人员;(五)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信托业务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制度;(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金融租赁牌照

别名:金融租赁经营许可证

▎释义

金融租赁牌照是指由银监会颁发,允许机构从事金融租赁业务的许可证,拥有该牌照的公司可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本外币业务:(一)融资租赁业务;(二)吸收股东1年期(含)以上定期存款;(三)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四)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五)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六)同业拆借;(七)向金融机构借款;(八)境外外汇借款;(九)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十)经济咨询;(十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解析

金融租赁牌照的法律依据为《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7]第1号)。申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银监会规定的公司章程;(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发起人;

(三)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四)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且从业人员中具有金融或融资租赁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人员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50%;(五)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六)建立了与业务经营和监管要求相适应的信息科技架构,具有支撑业务经营的必要、安全且合规的信息系统,具备保障业务持续运营的技术与措施;(七)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八)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货币经纪牌照

别名:货币经纪经营许可证

▎释义

货币经纪牌照是指由银监会颁发,允许机构从事货币经纪业务的许可证。筹建货币经纪公司,应由投资比例最大的出资人作为申请人向拟设地银监局提交申请,由银监局受理并初步审查、银监会审查并决定。银监会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4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解析

货币经纪牌照的法律依据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2007年第13号)。申请设立货币经纪公司法人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银监会规定的公司章程;(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出资人;(三)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四)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五)从业人员中应有60%以上从事过金融工作或相关经济工作;(六)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七)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八)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贷款公司牌照

别名:贷款公司经营许可证

▎释义

贷款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专门为县域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贷款服务的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贷款公司是由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全额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解析

贷款公司的筹建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银监局审查并决定。贷款公司的开业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

贷款公司牌照的法律依据为《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申请设立贷款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符合规定的章程;(二)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为实收货币资本,由投资人一次足额缴纳;(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四)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五)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方支付牌照

别名:支付业务许可证

▎释义

第三方支付牌照是指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允许非金融机构从事支付业务的许可证。第三方支付牌照有四类,分别是:(一)互联网支付;(二)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三)银行卡收单;(四)移动电话支付。

▎解析

第三方支付牌照可参照的法律依据为《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申请第三方支付牌照需要以下条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为非金融机构法人;(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出资人;(四)有5名以上熟悉支付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五)有符合要求的反洗钱措施;(六)有符合要求的支付业务设施;(七)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八)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安全保障措施;(九)申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申请第三方支付牌照对注册资本要求为:央行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支付服务的企业,注册资本最低为1亿元人民币;拟在省级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要3000万元人民币。

基金销售牌照

别名:基金销售许可证

▎释义

基金销售牌照是指由证监会颁发,允许从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所需要的金融许可。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包括基金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活动。

▎解析

2012年,央行开始向第三方理财机构开放基金牌照申请,也就是说,除了银行、基金及证券,原本从事私募或信托产品销售的第三方理财公司也可以从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了,更准确地说是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这些第三方理财机构采取和基金公司合作的形式。商业银行(含在华外资法人银行,下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应向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进行注册并取得相应资格。基金销售牌照的参考法律依据为《证券投资资金销售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申请注册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二)财务状况良好,运作规范稳定;(三)有与基金销售业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其他设施;(四)有安全、高效的办理基金发售、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技术设施,且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的有关要求,基金销售业务的技术系统已与基金管理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相应的技术系统进行了联网测试,测试结果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五)制定了完善的资金清算流程,资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六)有评价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产品风险等级的方法体系;(七)制定了完善的业务流程、销售人员执业操守、应急处理措施等基金销售业务管理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的有关要求;(八)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金销售支付牌照

别名:基金销售经营许可证

▎释义

基金销售支付牌照是指由证监会颁发,允许非金融机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的货币资金转移服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选择商业银行或者支付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支付结算业务。投资者通过直销方式认购、申购基金时可以借助拥有该牌照的第三方支付工具而非银行支付款项。针对客户而言最直接的好处是认购、申购费率的折扣更低。

▎解析

基金销售支付业务所参考的法律依据为《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基金销售机构应当选择具备下列条件的商业银行或者支付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支付结算业务:(一)有安全、高效的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信息系统。该信息系统应当具有合法的知识产权,且与合作机构及监管机构完成联网测试,测试结果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二)制订了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从事基金销售支付结算业务的支付机构除应当具备上述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取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且公司基金销售支付结算业务账户应当与公司其他业务账户有效隔离。

券商牌照

别名: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释义

券商牌照是指由证监会颁发,允许证券公司从事相关业务的许可证。目前券商牌照包括证券承销与保荐、经纪、自营、直投、证券投资活动、证券资产管理及融资融券等。

▎解析

券商牌照在申请时需考察的法律依据为《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二)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五)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六)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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