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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库存现金管理的基本规定! 信托基金一般多少钱起存金额最高的

2023-08-13 05:38:42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现金库存现金管理的基本规定!

“账外账”是指有的单位将一部分收入没有纳入财务统一管理,而是在单位核算账簿之外另设一套账来记录财务统管之外的收入。“账外账”有的是财会部门自己设置的,也有的是单位其他部门、小单位设置的。“小金库”又称“小钱柜”,是单位库存之外保存的现金和银行存款,一般情况下与单位设置的“账外账”相关。

三、按照规定,库存现金限额每年核定一次

其核定程序为:

(一) 由开户单位与开户银行协商核定库存现金限额

核定公式为:库存现金限额=每日零星支出额×核定天数

每日零星支出额=月(或季)平均现金支出总额(不包括定期性的大额现金支出和不定期的大额现金支出)÷ 月(或季)平均天数

(二) 由开户银行根据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填报“库存现金申请批准书“

其格式有A、B两种,下面举例说明。

【例】甲公司向银行申请库存现金限额。其每年预计现金支付工资72 000元,预计零星采购现金支付18 000元,其他现金支出36 000元,核定保留天数为5天。为此填写A式“库存现金限额申请批准书”

库存现金限额计算方法:

工资需要的现金=72 000÷360×5=1 000(元)

零星材料需要的现金=18 000÷360×5=250(元)

其他支出需要的现金=36 000÷360×5=500(元)

合计1 000+250+500=1 750(元)

库存现金限额申请批准书(A式)

如果此单位实行的是限额内部分管制度,则使用B式“库存现金限额申请批准书”

库存现金限额申请批准书(B式)

(三) 开户单位将申请批准书报送单位主管部门

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再报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开户银行经过审查,核定和综合平衡之后,在申请批准书上填写批准额数。开户单位以开户银行批准的限额数作为库存现金限额。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时,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

一般而言,每日现金的结余数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所有超过限额的现金必须于当天送存银行。但库存现金用完后或留存的库存现金低于库存限额,除可以用非业务性的零星现金收入(如退回差旅费,出售废品收入等现金收入)来补充(允许坐支的单位可以从业务收入中补充)外,均应向银行领取现金补足限额。单位向开户银行领取部分,不能超过补充限额不足部分。还有,单位向开户银行领取零星现金时,在现金支票用途栏应注明“备用金”字样,不属于备用金范围需要的现金,应另开现金支票领取。

对没有在银行单独开户的附属单位需要保留现金,也应该核定限额,其限额应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限额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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