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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诉后,养老金账户被法院冻结,我该怎么办? 保险教育基金被法院冻结了怎么办理呢多少钱

2023-08-16 18:54:53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败诉后,养老金账户被法院冻结,我该怎么办?

可以要求留下必要的时候费用,但是不能要求法院解除冻结。

1.退休金可以强制执行,即不应解除冻结

既然败诉了,那么就应当按照生效的裁判文书确定的时间履行义务,如果没有履行的话,对方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

而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之后,冻结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以及收入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这里的收入既包括在正常在职工作时候的工资收入,也包括收取的租金等收入,还包括退休以后的退休金收入。

有些人可能会觉得退休金不就是退休之后的基本生活保障吗?怎么能够执行呢?

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

退休金并不是最低生活保障。退休金是通过在工作期间缴纳养老保险金,在退休以后通过社会保障体系给予的一种保障。针对的是由于年龄(一般男的60周岁,女的55周岁,当然也有一些提前退休)或者身体原因(比如由于疾病原因而办理病退)不能继续工作的人。

就城镇职工退休人员而言,退休金数额远远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数额。大多城市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只有几百元,很少有超过千元的。

不过,有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就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那部分,最主要的就是生活在农村的居民的养老保险,一般他们一个月也就一两百块钱。这些钱连城镇的最低生活保障都到不了,肯定是不能冻结、扣划了。

2.可以要求保留生活必须费用

对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而言,不只可以要求保留最低生活保障费用,还可以要求保留自己以及自己扶养的人的生活必需费用。

这规定在《民事诉讼法》第250条之中:“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从这个规定看,能够保留的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个人的生活必需费用,这包括日常生活的费用,以及自己有可能由于长期持续性的重大疾病所需要的费用。加而言之,目的就是为了让被执行人能够活下去,但也就是仅此而已。

二是自己所扶养人的生活必需费用。

比如自己还抚养了一个90岁的老母亲,而老母亲没有任何的退休金收入,那么这个时候就需要给老母亲也留一些生活费用了。

有些人可能会说,生活必需费用太低了,生活中真的活不起啊。

可是这就属于站的角度不同了,如果站在案件的胜诉方呢,自己的判决明明得到执行了,自己都不一定能活得下去了,还需要先保障被执行人活得滋润吗?

生活必须费用只是让被执行人先活下去而已,是要保留他生存的权利,仅此而已,不能得寸进尺。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在没有退休之前,养老保险账户也就是用于缴纳养老保险的账户,是不允许冻结的,更不用提扣划了。

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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