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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法考主观题真题(回忆版)解题思路及参考答案!值得收藏 有关信托的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2023-08-17 00:26:41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2023法考主观题真题(回忆版)解题思路及参考答案!值得收藏

[编者按:亲爱的法考朋友,我们根据 40 余名同学倾情提供的回忆内容,再加上我们资 深编辑的整理,依然没有能够100%复原2023年法考主观题,同时我们也整理了名师的相关解析,但依然不够完美。很多考生朋友催小兽,所以先将目前整理的内容进行发布,可能还会有不完善的地方,如果您发现还有哪些问题有待纠正,欢迎私信留言]

一、论述题(中特32分)

材料一、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顺应时代潮流,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必须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下更大功夫。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

材料二、要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执法司法力度,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

材料三、这场抗议斗争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集中检验。新征程上,要突出问题导向,从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和科技支撑、提升应急物资储备和保障能力、提升国家生物安全防御能力、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和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等方面入手,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加快完善各方面体制机制,增强社会治理总体效能,不断提升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夯实制度保障。

问题:根据材料,结合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谈谈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积极作用。

参考答案及解析思路

【疫情的源起】+【防疫成功关键:依法治国+制度的显著优势】+【(转折:还有不足)促进治理体系及能力现代化需要法治的作用】+【积极作用体现在四个方面:立法(制度建构)执法司法(法律实施)守法(离不开具备现代法律意识的公民)】+【监督】+【总结】(关联教材:独角兽主观题无忧 直播班 P9;独角兽主观题上岸直播班 P9、P14;独角兽主观题终极押题班 P1)

附:独角兽主观题上岸直播班讲义相关内容

一、疫情防控彰显中国制度优势

来势凶猛的新冠肺炎疫情是一次危机,也是一次大考。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防控工作取得的成效,再次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

(一)彰显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优势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居于统领地位。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之所以能取得成功,一条根本经验就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疫情防控取得积极成效彰显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优势。在疫情面前,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展现出坚定的政治决心,出色的领导能力、应对能力、组织动员能力等,充分彰显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独特政治优势。

(二)彰显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优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切为了人民、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我们要取得疫情防控斗争的全面胜利,同样要彰显和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优势。开展疫情防控,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彰显鲜明的人民立场和为民情怀。同时,必须坚持一切依靠人民,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构筑起一座座防控坚强堡垒,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三)彰显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优势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在疫情防控问题上,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对疫情防控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执法司法力度,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同时,必须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

(四)彰显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

坚持全国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中力量办大事,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重要体现,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又一显著优势。疫情发生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坚持全国一盘棋,运用举国体制,举全国之力全力应对,形成抗击病魔的强大合力。党中央一声令下,全党全国全社会团结一心,一齐出动,迅速投入到没有硝烟的战斗之中。这种强大动员能力背后的奥秘,正是我们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 总之,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是我们增强定力、坚定信心的基本依据。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有 14 亿人民的磅礴力量,我们完全有信心、有能力、有把握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也完全有信心、有能力、有把握将疫情影响降到最低,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

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

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的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整体,两者相辅相成,有了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

(二)要适应国家现代化总体进程的需要,必须从各个领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完善国家治理体系。要适应时代变化,改革那些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同时也应当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在创新中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的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程序化。在此过程中,一方面要兼容并蓄、海纳百川,吸收借鉴古今中外有效治理国家的一切知识、原理、技能和经验,另一方面也要有主张、有定力,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加快构建充分反映中国特色、民族特性、时代特征的价值体系。

2.提升国家治理能力。要更加注意党的治理能力建设,增强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的意识,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把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应当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尽快把各级干部、各方面管理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工作本领都提高起来,尽快把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的工作能力都提高起来,保证国家治理体系更加有效运转。

(三)必须注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绝不能把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理解为西方化、资本主义化。

我们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但绝不是要照搬照抄西方政治制度的既有模式,绝不是放弃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立场。总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密织法律之网、强化法治之力,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确保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主观题考试中,理论法杨帆老师根据多年的授课经验结合年度时事要推断,精准压中原题,2023年杨帆老师继续在独角兽网校为大家授课,并且新年度的课程将会在12月中旬正式开课。

二、案例题(刑法34分)

基本案情:刘某和任某在国家森林里面砍伐林木(1200棵),种植沉香树。森林公安局侦查员王某发现了刘某和任某的行为,但是因其与刘某系同学关系,碍于面子就此作罢。

王某以此事为由找刘某帮自己装修房子,给了刘某50万元,但是要求装修要用到100万元。刘某找某装修公司进行装修,装修实际费用120万元,但是刘某只给装修公司的负责人钟某100万元,当钟某向刘某再要20万元的时候,刘某对钟某说:“装修房子的主人是混黑社会的,如果你还坚持要20万元,他可能捣毁你的公司”。钟某害怕,就不敢再要。随后刘某告知王某装修费用花了120万,王某听到后说“太贵了”,只给了刘某10万。

高某和洪某喜欢爬野山,到了国家森林,看见沉香树,于是准备盗窃砍伐,被刘某发现,洪某逃跑。高某为窝藏已砍沉香,威胁刘某:如果还要追回这些沉香,将向国家林业部门举报刘某砍伐的事情。刘某害怕,不再追要。高某遂拿走沉香木,价值2万元。

后有人举报,林业局工作人员赵某和郑某前往检查。刘某和任某实施暴力阻拦,赵某和郑某反击,互相殴打。导致赵某轻伤,但无法查清是谁所致。导致刘某重伤,系赵某和郑某所为,但无法查清是谁所致;导致任某轻伤,系刘某要打击郑某,结果导致打到了同伙任某。

问题:分析刘某、任某、王某、高某、洪某、赵某和郑某的行为性质,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及解析思路

三、案例题(刑诉法30分)

基本案情:林某明知洪某(已刑罚)实施犯罪,而为其提供网游网站,并将玩家充值到游戏里的1.2万元转走。林某明知张某(已刑罚)实施犯罪,而为其提供网游网站,并将窃取玩家账号和密码,将账户内的资金转走。甲市B区公安局侦查后,认为林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网站,构成帮助犯,并将案件移送甲市B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甲市B区向甲市B区法院提起公诉。本案证据有:物价局出具的价格认定书、供述、讯问录音录像、邀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鉴定意见发表了意见等。

问题:1.本案属于利用计算机实施犯罪,利用计算机实施犯罪如何确定管辖?

2.犯罪嫌疑人供述笔录与讯问录音录像存在本质性差异,法院应该以哪个为准?讯问录音录像能否作为认定案件的依据?

3.价格机构出具的价格认定书,属于何种证据类型,是否可以作为本案证据?

4.针对电子证据的收集,法院应审查哪些内容?

5.检察机关的举证质证的方式是什么?

6.专家辅助人对鉴定报告提出的意见,其性质属于什么?是否可以作为案件认定依据?法院应如何处理?

四、案例题(民法+民诉56分)

基本案情:西上市东河区的甲公司有股东自然人A和B,公司名下在南下市北山区有一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正在准备拆迁。

东下市西河区的乙公司是北上市南海区明达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房地产业务。A和B以个人的名义找到乙公司,与乙公司协商,A和B以该地块的使用权出资,设立承接该开发的项目公司。达成《协议》,约定:①以乙公司为项目运营的商事载体;②AB不涉及乙公司管理事务,包括投资、以土地使用权设定质押等;③AB可以分得40%(各20%)的房产;④AB分得房产后,即应无偿转回乙公司名下;⑤如因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协议签订后,对股权进行了变更,并根据股权的调整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

乙公司将该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了丙公司,融资租赁2台铲车。为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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