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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属于遗产吗?该如何继承? 信托基金算夫妻共同财产吗知乎文章

2023-08-17 15:56:07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企业年金,属于遗产吗?该如何继承?

你好,要清楚理解企业年金的继承需要了解几下几点:

1、企业年金的概念

企业年金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资运营。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企业年金办法》2018年2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国家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建立企业年金,应当按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 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资运营。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并入企业年金基金。第十五条 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职工个人缴费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第十九条 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自始归属于职工个人。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完全归属于职工个人:(一)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二)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企业年金方案终止情形之一的;(三)非因职工过错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因企业违反法律规定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四)劳动合同期满,由于企业原因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五)企业年金方案约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一)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三)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2、企业年金在婚姻中的财产地位

《婚姻法》规定在夫妻法定财产制中,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双方个人企业年金账户中积累的资金有三部分:职工个人缴费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企业缴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企业年金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分割,在一方去世时可以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解释(三)2011第十三条 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企业年金的继承

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婚姻存续期间积累的企业年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后遗产需要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划分出来,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的一半是遗产,死者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或遗嘱被认定无效的,按照法定继承。

以上是对你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祝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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