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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金融评论 信托基金不可以提前支取的原因

2023-08-19 03:30:46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清华金融评论

 

作者:徐骁睿

一、问题的提出

余额宝从诞生以来就一直处于市场的聚光灯下,近来有关余额宝的争论,特别是有关其准备金监管的争论,更是甚嚣尘上。

 

2014年2月28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为了更好地促进余额宝等互联网基金的健康稳定发展,证监会正在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货币市场基金风险管理和互联网销售基金监管的有关规则。消息人士称,这些规定将要求风险准备金与协议存款的未支付利息挂钩,必须能足够覆盖潜在风险。

 

3月,央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发表名为《余额宝投资存款应受存款准备金管理》的署名文章,表示余额宝等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银行存款应受存款准备金管理。截至2014年2月末,余额宝投资的95%集中于银行协议存款。这部分协议存款的利率,由银行参照银行间市场利率与客户协商定价,通常远超过一般存款利率,并且存款协议多数签订有提前支取不罚息的保护条款。为什么银行能够在协议存款上给出这么高的利率并且允许提前支取而不罚息?除了去年银行间市场的资金压力很大以外,盛松年认为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基金存放在银行的款项无需向央行缴存存款准备金,他指出:“如果要缴存准备金,即使没有利率上限,银行出于成本考虑,也难以对基金协议存款支付如此高的利率。毕竟6%左右的利率不仅远高于各期限存款利率,甚至高于部分贷款利率(6个月以内贷款基准利率仅为5.6%,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6%),如果还要满足提前支取不罚息的流动性需求,银行更加难以承受。”[①]

 

目前学界及实务界对于余额宝等货币市场基金准备金监管的聚焦点在于两个方面:一方面,商业银行来自货币市场基金的协议存款是否应受存款准备金管理;另一方面,货币市场基金自身是否应受风险准备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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