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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主合同约定诉讼从合同约定仲裁 或相反情况下的处理 信托公司担保不成立怎么办

2023-08-21 19:05:51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原标题:最高院:主合同约定诉讼从合同约定仲裁 或相反情况下的处理

最高院:主合同约定诉讼从合同

约定仲裁或相反情况下的处理

裁判要旨:担保法司法解释关于按主合同约定确定从合同管辖规定的适用前提是主从合同均由法院管辖。在主从合同约定的主管管辖不同的情况下,主从合同应分别由法院或仲裁委员会主管管辖。在主合同约定由仲裁委员会主管管辖的情况下,从合同未约定适用主合同管辖或未对管辖作出约定的,主合同约定的仲裁主管管辖效力不及于从合同。

实践中,借款合同等主合同约定通过诉讼解决争议而作为从合同的抵押担保合同则约定通过仲裁解决争议或者主合同约定通过仲裁解决争议而从合同约定通过诉讼解决争议的情况并不少见,这会产生人民法院与仲裁委员会主管管辖争议。其主要争点在于,由于合同存在主从关系,在确定主管管辖问题上是否应当以主合同为准。

一、主合同约定诉讼从合同约定仲裁

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泉控股)因与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东亚信托)、盘古氏国际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盘古氏大酒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方正东亚信托与盘古氏大酒店签订的主合同《信托贷款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是诉讼,方正东亚信托与政泉控股签订的从合同《抵押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是仲裁。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民辖终122号民事裁定书认为,首先,案涉《信托贷款合同》与《抵押合同》虽为主从合同关系,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将债务人或者保证人作为被告提起诉讼,也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的规定,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并非必须合并审理的情形,可以分别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的是在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时,主合同和担保合同选择管辖的法院不一致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约定确定案件管辖法院。适用该条规定的前提是因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发生的纠纷均属人民法院主管。本案中,《抵押合同》15.2约定:抵押权人、抵押人发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应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该约定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应认定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规定,应当驳回方正东亚信托对政泉控股的起诉。

二、主合同约定仲裁从合同约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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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惠州侨兴电信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侨兴电信)、惠州侨兴电讯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侨兴电讯)、惠州侨兴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侨兴公司)、吴志阳、吴志忠因与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农商行)、侨兴集团有限公司、沅陵县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吴瑞林、吴志坚、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家共赢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滨海农商行与万家共赢公司签订《万家共赢天津滨海三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万家共赢天津滨海四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三号合同》《四号合同》,主合同),侨兴集团有限公司向滨海农商行出具《还款承诺书》,承诺其在期限内偿还《三号合同》《四号合同》项下的两笔业务款项,吴瑞林、吴志阳、吴志忠、吴志坚向滨海农商行出具两份《担保函》,承诺为万家共赢公司签署的《三号合同》《四号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三号合同》《四号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为“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金融仲裁中心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担保函》约定为管辖法院。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民辖终327号民事裁定书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主合同和担保合同选择管辖的法院不一致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约定确定案件管辖法院”。该条规定明确的是,因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发生的纠纷均属人民法院主管,以主合同的约定确定管辖法院。而本案主合同明确约定申请仲裁,排除了法院主管,故本案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据此,本案应根据《还款承诺书》和《担保函》约定的管辖条款确定管辖法院。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成都优邦文具有限公司、王国建申请撤销深圳仲裁委员会(2011)深仲裁字第601号仲裁裁决一案的请示的复函》(〔2013〕民四他字第9号)明确,案涉担保合同没有约定仲裁条款,仲裁庭关于主合同有仲裁条款,担保合同作为从合同应当受到主合同中仲裁条款约束的意见缺乏法律依据。仲裁庭对没有约定仲裁条款的担保合同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担保人王国建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中涉及其作为担保人部分的裁项的理由成立。

综上所述,在主从合同约定的主管管辖不一致的情况下,主从合同应当分别由法院或仲裁委员会受理,而非按照主合同的约定确定主管管辖。担保法司法解释关于按主合同约定确定从合同管辖法院规定的适用前提是主从合同均由法院管辖。在主合同约定由仲裁委员会主管管辖的情况下,从合同未约定适用主合同管辖或未对管辖作出约定的,主合同约定的仲裁主管管辖效力不及于从合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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