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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强积金如何购买? 外籍购买基金怎么买的

2023-08-25 09:00:55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香港强积金如何购买?

安排雇员登记参加强积金计划

在强积金制度下,雇主有法律责任安排新雇员登记参加你所选择的强积金计划。

60日限期

除了获豁免人士外,你应安排年满18岁但未满65岁的全职及兼职雇员,在受雇首60日内登记参加强积金计划。惟60日的雇用规则不适用于从事建造业及饮食业的临时雇员。你可以按此处查阅详情。

注:假如自受雇起计第60日是星期六、公众假日、烈风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则登记限期延长至该日之后第一个并非星期六、公众假日、烈风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的日子。

获豁免人士包括:

在《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的相关条文实施当日(即2000年12月1日),已达64岁的雇员及自雇人士;

家务雇员;

自雇小贩;

受法定退休金计划或公积金计划保障的人士(如公务员及津贴或补助学校的教员);

获发强积金豁免证明书的职业退休计划的成员;

来港受雇或自雇不超过13个月的海外人士;

来港受雇或自雇并受海外退休计划保障的人士;以及

驻港欧洲联盟属下欧洲委员会办事处的雇员。

举例来说,马先生受雇为你公司的市场推广主任,他的受雇首日是6月19日。那么你安排他登记参加强积金计划的最后限期便是8月17日,即从他的受雇日起期计第60个公历日。

请留意,60日的雇用规则是指你公司与马先生的维持雇佣关系的时期,而非指自马先生受雇日期起计的工作日数。

如果雇佣关系在受雇第60日前终止,则不论原因为何,也无须安排马先生登记参加强积金计划。

雇主很多时会就公司某些职位设有试用期(如三个月)。请你留意,试用期对60日的雇用期规则没有影响。以马先生的情况为例,即使他有三个月的试用期而在8月17日他仍未完成三个月的试用期,你仍须在该日或之前安排他登记参加强积金计划。

如上所述,你有法律责任安排雇员登记参加强积金计划。雇主如未能遵从此项规定,即属触犯刑事罪行,最高可处罚款$350,000及监禁三年。

从事建造业或饮食业的雇主,可以按此处了解安排雇员登记参加强积金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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