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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数使用费:基民买单还是公司买单 基金买单价低还是高的好

2023-08-27 01:33:58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指数使用费:基民买单还是公司买单

卢远香

股票市场的“寒风”,并没有动摇新指数基金的发行热情。截至8月20日,市场上仍有13只新基金正在募资,其中包括5只指数基金。不过,当投资者购买指数基金时,也许并没有注意到,这些新发行的指数基金合同中,有一项费用的开支正由基金公司“漂移”到基金持有人身上,那就是指数使用费。

“漂移”的指数使用费

最先注意到指数使用费发生“漂移”的,是开发指数的中证指数公司员工。

7月底,负责指数销售的李琳(化名),无意间浏览易方达沪深300指数基金(110020.OF)的基金合同时,突然发现合同的第44页多了一项“指数使用费”的说明。

指数使用费是指指数基金需要向指数所有人(例如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一份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合约,并向指数公司支付指数使用费。通常情况下,指数使用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万分之二年费率计提。不过,收取的下限为每年20万元。

李琳的发现迅速引起了中证指数公司内部员工的讨论。因为按照惯例,指数使用费一向由基金公司来支付,并不计入基金资产的合同。易方达沪深300指数基金将基金指数使用费列入其中,意味着指数使用费将由基金持有人来承担。

但这并不是特例。当《中国经营报》记者查阅最近正在发行的5只指数基金合同时,发现其中都提到了“指数使用费”这一项。例如,华宝兴业中证100(240014.OF)第45页表示,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的收取标准为该基金的资产净值的0.02%/年,许可使用基点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人民币5万元,即不足5万元部分按照5万元收取。

中证指数公司内部员工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完全被动复制指数的纯指数基金,每年收取0.02%的指数使用费。而对于加入基金经理管理的增强型指数基金,指数使用费可以打8折,按0.016%的年费率收取。

例如,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163808.OF)第56页合同中明确标注: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16%年费率计提,从基金财产中列支。而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基金第53页合同中也有类似的表述。

8月20日开始募集的南方中证500指数基金(160119.OF)合同中虽然没有明确表述指数使用费的收取比例,但也将指数使用费列入其中。这意味着近期新发的5只指数基金,都在合同中规定由基金持有人来支付指数使用费。

这其实并不是先例。《中国经营报》记者查阅了过往成立的24只指数基金合同,发现这批老基金中,有2只基金已经将指数使用费列入合同。国泰沪深300(020011.OF)早在2007年11月9日转型时,就率先将指数使用费作为第8项列入基金费用中。而富国天鼎中证红利(100032.OF)在2008年11月20日由汉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时,也将指数使用费写入了合同。不过,它们并没有在合同中说明指数使用费的收取比例。

谁该支付这笔费用?

如果将正在发行的5只指数基金计算在内,指数基金的队伍中将有29个成员,其中有7只基金将指数使用费列入基金合同,明确约定由基金持有人来支付这笔资金。而其他22只基金则由基金公司从收取的管理费中提取资金来支付。

显然,老基金队伍中,指数使用费由基金公司来支付;而对新基金而言,这项费用开始则转移到投资者身上,由持有人来承担。但是,究竟谁该支付这笔开支,是基金公司,还是基民呢?

“目前没有法律规定该由谁来支付这笔费用,让哪一方来支付都有道理。”中证指数公司的高层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介绍,站在基民的角度,指数使用费是基金公司运作产品的成本,这就像是股票型基金的管理费中覆盖了聘请研究员等相关成本一样,应该由基金公司的管理费中支付;而对基金公司来说,指数使用费就像是基金买卖股票的证券交易费用,自然应该由持有人来付费。

既然指数使用费该由谁支付并没有相关规定,但为何老基金会选择公司支付,而基金则转嫁给基金持有人呢?

“以前老基金由基金公司来支付指数使用费,是因为基金规模小,一年的指数使用费也就几十万元;但如今指数基金的规模越来越大,这笔开支也相应增加,公司养不起了,自然由持有人支付。”深圳某大型基金公司一位明星基金经理认为,基金公司主要负责投资顾问业务,指数使用费作为运作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应该由基民“埋单”。

在这位基金经理看来,指数使用费并不是一项小开支。以100亿元的基金规模来算,一年0.02%的费率需要200万元;若基金规模达到嘉实沪深300(160706.OF)的300亿元规模,这笔开支则上升到600万元,够大公司养三个基金经理。如今,各家基金都争相发行指数基金,规模扩大,这笔费用还会增加,基金公司自然会选择由持有人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指数使用费的开支并不小,但一些规模大的基金还是选择由公司承担。例如,7月底发行了247亿元规模的华夏沪深300(000051.OF)和行业内规模最大的嘉实沪深300。

“指数使用费的‘漂移’,说白了是基金公司不再让利的表现。”一位在银行个金部负责基金销售长达十年之久的经理将指数使用费看成是授权许可费,其受益方为投资者,一般而言是由基金公司转嫁给持有人。在他看来,这就如新基金销售的认购费率变化。2007年以前,新基金的认购费一般为1%;而在2007年后,这笔费率提高到了1.2%。

“羊毛出在羊身上”

由过往的老基金支付到如今的新基金扎堆变迁,指数使用费由投资人来支付,是否将成为一个趋势?

“其实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只不过有些基金是将管理费提高,直接覆盖这块成本,有些是将这项费用剥离出来另外收取而已。”南方一家排名靠前的基金公司金融工程部总经理认为,在看待指数使用费的收取方面,应该先算一笔账。“同样是南方基金公司旗下的产品,今年3月2日发行南方沪深300指数基金(202315.OF)每年管理费为0.65%,没有将指数使用费列入合同;而8月20日新发行的南方中证500基金(160119.OF),管理费优惠到0.6%,但一年0.02%的指数使用费由投资者承担,总费率相当于0.62%,还是比南方沪深300基金低。”

但《中国经营报》记者查阅24只老指数基金的相关资料发现,这种说法并不完全正确。

一方面,诸如大成沪深300(519300.OF)、鹏华沪深300(160615.OF)、长盛中证100(519100.OF)等几只基金,收取0.75%的管理费,直接覆盖了指数使用费的成本;但仍然有一批基金如华夏沪深300、易方达深证100ETF(159901.OF)等8只基金仅收取0.5%的管理费,也承担了指数使用费的成本。对这些基金而言,扣减0.02%的费用后,其收取的管理费实际只有0.48%。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多数基金公司人士认为,未来的指数产品会选择将指数使用费列入其中。不过,也有少数基金打算采取“羊毛出在羊身上”的操作模式。

“让持有人支付,托管行每天要计提费用,操作方面比较麻烦。万一基金规模小于10亿元,还要按照每季度下限5万元来操作。”前述金融工程部总经理认为,将0.02%加到管理费上,操作更为方便。例如,以0.02%的费率计算,指数基金每年必须向指数编制公司支付下限为20万元的指数使用费。如果基金规模小于10亿元,按照规模乘以0.02%的费率计算,其使用费不够20万元,则要按最低下限来提取。

不过,针对这点,新产品的规定也各有不同。例如,易方达沪深300和国海富兰克林300的基金合同中规定,指数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包括基金成立当季)人民币5万元,即这部分开支由基民支付;而中银中证100则没有此项约定,如果基金收取的指数使用费低于应付给指数编制公司的费用下限,不足部分由基金管理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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