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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9什么是投资冷静期? 私募理财冷静期为多久

2023-08-29 00:58:27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原创9什么是投资冷静期?

原标题:【原创9】什么是投资冷静期?

投资冷静期制度解读

投资冷静期是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个资金募集的必备环节和程序。

投资冷静期是伴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基协”)颁布《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募集行为办法》”)而出现的一个要求。许多人对其颇感陌生也心存疑问,投资冷静期究竟是什么?

何谓投资冷静期

何谓投资冷静期

投资冷静期是指投资人在与基金管理人或募集机构签订基金合同后,如反悔可随时要求解除合同的一项程序保障。投资冷静期是私募基金募集必不可少的程序。它的实质是赋予投资者可以吃“后悔药”的权利。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各方应当在完成合格投资者确认程序后签署私募基金合同。基金合同应当约定给投资者设置不少于二十四小时的投资冷静期,募集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内不得主动联系投资者。

由于基金具有的高风险特征,协会强制规定了不少于24小时的冷静期,防止投资者因为一时的冲动而投资,最终造成资金损失。在投资冷静期内募集机构不但不得主动联系投资者,投资者还可以随时反悔解除基金合同。

二、投资冷静期的特殊规定

1.不同类型投资冷静期的起算时间

《募集行为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其他私募基金合同关于投资冷静期的约定可以参照前款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要求,也可以自行约定。”可见,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外的其他私募基金而言,其关于投资冷静期的规定应当是存在例外。

前述规定的表述相对较为模糊,目前,关于其他私募基金投资冷静期例外的限度仍存在不同的解读。有的观点认为其他私募基金可不设投资冷静期;有的观点认为其他私募基金可对投资冷静期的设置进行全面的自由约定;有的观点认为其他私募基金仅得对投资冷静期的起算时点进行自由约定。其具体如何适用也将对其他私募基金的募集运作构成不小影响。

2.特殊主体

《募集行为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私募基金投资者属于以下情形的,可以不适用本办法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至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一)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二)依法设立并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产品;(三)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金融产品;(四)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五)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投资者为专业投资机构的,可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可见,在基金投资人为《募集行为办法》规定的特定主体的情况下,无论其投资的私募基金类型如何,均可以豁免投资冷静期和回访确认的规定。

需要提示的是,《募集行为办法》规定的特定主体并不等同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第十三条项下的天然合格投资者。《募集行为办法》规定的特定主体不仅增加了法律法规和中基协规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专业投资机构,同时将《暂行办法》项下较为模糊的“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拆分并解读为“依法设立并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产品”和“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金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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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普通投资者的冷静期

最近刚刚颁布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将合格投资者区分为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对于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产品该办法规定了一系列特别的保护程序,其中就包括给予普通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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