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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级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开题的通知 关于黄金分割的数学论文开题报告

2023-08-30 09:23:04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关于开展2023级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开题的通知

各院(系):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全面提高培养质量,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华南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华南理工大学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级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开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工作要求

学位(毕业)论文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尽早开始,一般在入学后3个月内确定研究范围。研究生必须较广泛地阅读中文和外文文献,以外文文献为主,外文资料总阅读量应不少于15~20 万英文词。在查阅文献、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完成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开题一般在第3学期开学前完成(五年制直博生可延后一年),人文、数学学科博士研究生开题可延后至第4学期开学前完成,2年制硕士研究生开题和中期考核可合并进行。如因教学安排等特殊情况,需延期开题的,由院(系)提交申请,报研究生院审批。申请延期的研究生顺延至2023级批次执行。

二、开题的组织与程序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落实分流与淘汰机制,制定学位(毕业)论文开题、中期、预答辩的考核实施细则,规范考核的组织形式和评价办法,按规定时间和流程组织实施,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及早进行分流与淘汰。

        1. 院(系)按学科、类别(或领域)组织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开题工作小组,成员由院(系)确定。硕士研究生开题工作小组由不少于3名专家评委组成,专家应为硕士生导师或具有相当水平的行业领域专家;博士研究生开题工作小组由不少于3名专家评委组成,专家应为博士生导师或具有相当水平的行业领域专家,后者应具有高级职称。

2. 各院(系)应召开开题报告会,组织申请开题的全体研究生参加。其中,博士研究生的开题由院(系)统一组织,院(系)可按照学科、类别或研究方向进行组织;硕士研究生的开题由院(系)根据学科、类别(或领域)特色及研究生培养规模确定组织形式。研究生需于开题报告会开始之前将开题材料提交开题工作小组的专家评委审阅。

3. 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时间不少于20分钟,博士研究生的开题时间不少于30分钟;以开题工作小组专家评委提问、研究生答辩的方式进行。专家评委采用独立评分或无记名投票等方式(具体按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评定研究生的开题考核结果。

三、开题结果处理

学位(毕业)论文开题的考核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开题暂缓通过者需列入跟踪培养,若此前未被列入跟踪培养,应在6个月内重新申请学位(毕业)论文开题的考核且导师必须回避,若此前已被列入跟踪培养,院(系)应对其予以分流。

博士研究生的总体暂缓通过比例不低于2023级参加本次考核的博士研究生总人数10%。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所在的院(系)学科、类别(或领域),在2023年度的省级和学校硕士论文事后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结果重大异议率超过5%,则所在院(系)学科、类别(或领域)的开题和中期考核须由院(系)统一组织,且开题和中期考核的暂缓通过比例不低于同类型研究生总数的5%。各院(系)硕士学位论文送审评阅情况及事后抽检结果另行通知。

四、开题工作指引

       1. 院(系)通知并组织2023级研究生下载、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学位(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见附件1)和《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文献综述》(模板见附件2)。附件1及附件2由学院留存,在学生毕业资格审核时,统一提交研究生院。

       2. 院(系)合理安排开题报告会的时间,于开题报告会的前一周,提交本院(系)《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开题信息表》(见附件3)至研究生院(大学城校区可提交至大学城校区办),并通知学生按时参加开题报告会。

       3. 研究生提交开题相关材料。开题报告会前,研究生须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师生端(以下称研究生系统,网址http://www2.scut.edu.cn/graduate/),使用菜单“培养服务→我的培养环节→培养环节类型:开题报告”,提交论文题目、开题时间、开题地点等相关信息。

       4. 院(系)举行开题报告会,组织申请开题的全体研究生参加。研究生的开题相关材料经导师审核通过后,于开题报告会开始之前将开题相关材料提交给开题工作小组。

       5. 院(系)录入和报送开题报告结果。开题相关材料经开题工作小组审核,院(系)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一并交至院(系)研究生教务员。教务员收齐并整理开题相关材料,于开题报告会结束后两周内将开题结果录入研究生系统,并将《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开题结果汇总表》(见附件4)及《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开题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报送至研究生院。学院各类别研究生情况汇总后统一提交。报送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日(人文、数学学科博士研究生结果报送时间:2023年3月1日)。

       6. 其他年级未进行论文开题工作的研究生,可参加本批次并根据本通知执行。

      五、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一)五山校区、广州国际校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铿87110083

    (二)大学城校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薛峰 39380095

 

附件1: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开题报告.docx

附件2: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文献综述.docx

附件3:2023-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开题信息表.xlsx

附件4:2023-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开题结果汇总表.xlsx

附件5: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开题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6:《华南理工大学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实施办法》.pdf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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