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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金价推算 买黄金价格怎么计算的

2023-09-05 19:37:58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东汉金价推算

中国自战国以来,一度将黄金作为一种货币,但是进入东汉,情况发生了变化,西汉时期大量赏赐黄金的现象逐渐减少,许多场合开始用缣来代替黄金,黄金似乎从东汉开始就逐渐退出了交易市场,其货币功能也逐渐丧失,那么这一时期的黄金价格是什么情况呢?

首先我们可以获取到关于西汉末期的官定金价为一斤万钱,这里的钱指的是足量的五铢钱。为什么要强调“足量的五铢钱”,因为过去彭信威在其著作《中国货币史》中提出一种观点,认为黄金一斤万钱的比价是王莽时期确立,而王莽发行过一种重量一铢的小钱,这个比价对应的货币应该是王莽小钱。但实际上《汉书·王莽传》中汉平帝元始三年(3年)就已经出现了一斤黄金万钱的比价,而此时王莽还没有铸造小钱,由此可知彭信威的推测是不成立的,这个比价对应的货币确实是五铢钱。另外居延汉简中也出现过多条罚金折钱的记载,也是按照一斤金万钱的比价进行计算的,证明这个官方比价沿用了相当长的时间,至少从西汉平帝一直持续到东汉初年。按照这个比价进一步推算,一万枚五铢钱的重量约为130.2斤,如果将钱换成等重的铜料,那么金铜比价约为1:130.2。一斤铜理论上可以铸造76.8枚五铢钱,则一斤铜价当在76钱基础上波动。

史料中对于东汉时期的金价付之阙如,也没有黄金购买商品的记载,唯有东汉律令中还残留用黄金计费的功能,但东汉律令现在已经失传,无法看到详细的文字,只能借助文献和其他出土资料进行推导。东汉从表面上继续承袭西汉律条,书面上的罚金与赎金依然以黄金为准,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则允许用折算后的钱、缣、米进行支付。其中最典型的就是赎罪金的价格,东汉时期多次下诏,用缣取代黄金,每次都有一定范围的微调,其中汉明帝、章帝两朝前后五次下诏的数据记载最为详细。其中赎死缣数先后调整为20匹、30匹、40匹。

要想进一步分析,需要明确两个问题,其一,西汉律令赎死金标准为黄金二斤八两,东汉律令是否继续沿用此标准?之所以有这样的思考,需要面对两个数据。一个是郑玄曾经提及东汉赎死金可能是三斤,关于郑玄的相关议论后面进行详细解读。另一个是晋律中将赎死金调整为二斤,而晋律沿袭魏律,魏律也是承袭东汉律。那么整个东汉时期的赎死黄金的标准是严守西汉标准,还是在不同时期上调或下降,还需留意。从目前资料来看,东汉末年上调为三斤可能性较大,下调至二斤大概是在魏晋时期。

另一个问题就是东汉时期的缣价。缣从字面上理解是一种比绢质量略好的丝织品,东汉时期经常强调用缣作为一般等价物,后世则更强调绢。

在东汉20-40匹缣到底算是一个什么价位呢?从现有资料来看,基本上相当于一个普通奴隶的价格。我们可以通过几组数据,将缣、钱、金与奴婢的价格建立联系:

1、东汉安帝永初六年(112年)诏书规定,官方赎买被鲜卑、高句丽掠走的人口,大人用缣40匹,小孩用缣20匹。

2、四川郫县犀浦出土的东汉永建三年(128年)簿书残碑记载,奴婢五人一组总价20万,则一人均价4万钱。《汉简中所见物价考释》认为该残碑可能是官府登记居民财产,据以征收算赋的簿籍,其上记载的牛价和奴婢价都是经过整齐划一,抬高价格,征收重算,借以防止富户大量聚集耕牛和奴婢。则奴婢的常规价格应该低于4万钱。

3、《东观汉记》记载一事,阮况于东汉明帝永平年间出任南阳郡太守,他准备嫁女的时候,看中了督邮朱晖家的婢女,打算买来,但朱晖却不愿意给他。后来阮况去世,朱晖则给阮家送了三斤黄金,以表慰问。有人嘲讽朱晖,朱晖解释道,过去阮况有求于他,不敢与其产生金钱往来。现在阮况去世,用厚礼表示自己并不爱财。朱晖应该是在阮况去世之后,用三斤黄金代替婢女赠与阮家。故而可以认为婢女价格在三斤金左右。

通过以上三组数据,可以大致体现出,东汉前期缣20-40匹、4万钱、三斤黄金的价值是相差不远的,既是赎死费用,也等值一个普通奴隶。

根据敦煌汉简数据,汉章帝元和(84年)之后一匹亢父缣价格618钱。根据《汉代物价新探》分析,河西地区缣价最低每匹240-300钱,最高每匹1440钱,中等价格600-800钱。一般官方律令中衡量物价的缣是选择中等价位。假定东汉缣价以800钱为准,那么20缣就是16000钱,30匹缣为24000钱,40匹缣为32000钱。如果仍按照一斤黄金万钱的标准,以上价格可以换算成黄金1.6斤、2.4斤、3.2斤。1.6斤黄金作为赎死金远低于西汉标准。如果东汉金价高于万钱,换算出的黄金重量还要低。当赎死缣定为20匹时,其价格至少应该等值于二斤黄金。那么此时一匹缣约相当于1.6两金。当赎死缣提高为30匹、40匹的时候,可能缣价有所下调。当定为40匹的时候,价格应该不会超过三斤黄金太多,则此时一匹缣约相当于1.2两金。由于不能确定东汉在设定这些赎死缣数时如何规定一匹缣的折钱标准,所以此处估算只是作为一种参考数据。

前面我们看到,由于不能确定不同时期赎死缣的官价,无法借此准确推导出黄金的官价,只能大致地估测其价格应该不会低于万钱。要想进行进一步的推算还需要引入其他资料。有两位东汉末年的学者在古书中留下了一些信息,或许有助于进一步分析。

首先是应劭,东汉灵帝至献帝时人,曾著《汉书集解音义》。《汉书·惠帝纪》:“元年冬十二月,……民有罪,得买爵三十级以免死罪。”应劭对此事注释道:“一级直钱二千,凡为六万,若今赎罪入三十匹缣矣。”应劭在讨论汉惠帝时期平民买爵三十级免死罪的问题时,实际上犯了两个错误。第一个错误,汉惠帝时期的一级爵位价绝非二千钱。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爵律》中规定:“诸当赐受爵,而不当拜爵者,级予万钱。”也就是说汉初一级爵位价值万钱,《汉代物价新探》甚至认为,汉惠帝时期的一级爵的价格高于万钱,那么此时三十级爵位的价格至少为三十万钱。第二个错误,买爵免死钱与应劭所谓赎罪入三十匹缣在汉代法律体系中并不属于同一档,不可类比。很显然,买爵免死钱的价格远高于西汉规定的赎死黄金二斤八两的标准。因为赎死黄金是针对官员,并不向民众开放,平民要想花钱免死,需要皇帝下诏特批,价格相当高。汉武帝时期平民出五十万钱不过减死一等。汉惠帝时期买三十级爵位花钱三十万就算便宜的。而赎罪入三十匹缣,还是延续东汉以来的赎死缣标准,看来东汉末年又从章帝时期的二十匹调整到三十匹。应劭之所以会出现上述两个错误,显然是由于东汉末年爵位贬值,他按照他所在的时代爵位价格计算出三十级爵位价格为六万钱,认为这个价格与三十匹缣的价格相差不远,从而产生误判。应劭这两个错误却无意中向我们暗示了东汉末年的缣价,如果等式成立,则此时一匹缣为2000钱,比起东汉初期的价格还是很高的。如果此时赎死黄金以三斤为计,那么一斤黄金的价格则高达二万钱。

郑玄与应劭大体同时,下面来重点分析一下他留下的文字材料:“赎死罪千锾,锾六两大半两,为四百一十六斤十两大半两铜,与金(今)赎死罪金三斤为价相依附。”这段话原本是出自郑玄的《驳五经异义》。《五经异义》是东汉文字学家许慎所写的书,由于汉代的经学分为古文与今文两派,许慎便将两派文字罗列出来进行讨论。而郑玄由于对许慎的《五经异义》有许多不同看法,于是专门写了《驳五经异义》来阐述自己的观点。《五经异义》和《驳五经异义》现在均已失传,现在我们只能看到相关的辑录本。郑玄这段话,涉及到《尚书·吕刑》中对于疑罪赎刑缴费标准的讨论,原文是:“墨辟疑赦,其罚百锾;劓辟疑赦,其罚惟倍;剕辟疑赦,其罚倍差;宫辟疑赦,其罚六百锾;大辟疑赦,其罚千锾。”这段话的意思是说,西周刑罚从轻到重分为墨辟、劓辟、剕辟、宫辟、大辟五种刑罚,其中大辟就是死刑。不同的刑罚,如果可以赎买,需要交纳不同重量的铜。单位是“锾”,大辟的赎罪铜为千锾。经学家们争论的焦点在于“锾”的重量如何与汉代的斤两进行换算。大体归纳下来,主要三种意见。

其一,今文尚书大小夏侯及欧阳三家的本子将“锾”写作“率”,认为其重量为六两整。马融、王肃及尚书伪孔传也认为锾重六两。

其二,马融除了列举今文学说外,还提到一种观点,认为“锾”和“锊”是一回事,重量为十一铢二十五分铢之十三,《说文解字》“锊”字条列举了这种观点。

其三,《说文解字》还提到另一种观点,即《周礼》中记载的“重三锊”等同于二十两,并指出这是北方的计量标准。郑玄赞同了这种观点,三锊等于二十两,即一锊(锾)的重量为六两大半两(六又三分之二两)。

这三种观点中,第二种观点的最早出处并不清晰,根据计算可知这个数值实际上是根据百锾(锊)等于三斤这个等式换算而来的。第一种与第三种观点的区别在于,前者为六两,后者比前者多了三分之二两。

“锾”和“锊”都是先秦的重量单位,前面提到,汉代以来学者很多人认为它们是等重的,但清代学者戴震则指出两者不是一回事。但他认为锾的重量为十一铢二十五分铢之十三,锊的重量为六两大半两。还是从以上三个选项中挑了两个。然而根据现代学者实测古币的重量,得出了迥然不同的观点。锾的重量可以根据楚国的金爰进行测重,结果是一个单位的金爰重量大约为12-13克。而“锊”的重量则主要是根据魏国的布币,测算结果居然一锊的重量在1250克左右,相当于五汉斤。这两个结果与经学家们的观点都相差太远。当然这里面还需要考虑到古文字的释读,以及西周与战国时期度量衡制度可能存在差异的问题,也仅作参考。

至少郑玄相信,一锾的重量为六两大半两,由此算出千锾的重量为四百一十六斤十两大半两。他认为这便是西周时期赎死需要缴纳的铜的重量,并进一步认为,汉朝将赎死黄金定为三斤,就是将西周时期的千锾铜根据价格折算为黄金得出来的数值。然而现在我们对西汉赎死金的标准来源有了新的认识,根据《岳麓秦简》记载可知,秦代赎死用十二副马甲的价钱来计算,一副马甲折成黄金为三两一垂(锤),一垂为八铢,十二副马甲折金二斤八两,即西汉赎死黄金重量。再加八两才凑够三斤,与西周时期的赎铜千锾并无直接关系。但郑玄和应劭犯了同样的错误,他虽然参考了他生活的时代铜价与金价的比例,却做出了看似合理,实则无关的判断。郑玄所建立的等式为四百一十六斤十两大半两(416.67斤)铜等价于三斤黄金,则金铜比为138.89:1。这个比值要比纯粹的一斤金万钱换算的金铜比略大。

前面已经推算,一斤铜大约可以制造76枚五铢钱,《汉代物价新探》推算,东汉中期铜器价格大约在60-133钱左右,则逆推金价大约为8333-18472钱之间,如果铜价高于133钱,则金价大概能达到2万钱以下。

根据以上推算表明,东汉一直到汉章帝时代,似乎依然坚守西汉末一斤金万钱的标准,虽然将赎死黄金折算为缣,但从当时的缣价逆推,一斤金价应该不会超离万钱太远。郑玄与应劭留下的文字虽然没有直接提及金价,但通过间接推算,金价有可能会出现一定幅度的增长,但一斤黄金应该不会超过2万钱(五铢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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