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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资产证券化 债券属于信贷资产吗

2023-09-06 02:15:18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绿色资产证券化

(摘自:中国证券网)

第二部分:绿色资产支持证券政策指引及认定解析

绿色债券是指任何将所得资金专门用于资助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项目或为这些项目进行再融资的债券工具。绿色债券是近年来绿色金融领域大力发展的融资工具。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作为绿色债券的一种,除上交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问答(一、二)》中明确对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的认定标准外,对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的绿色项目、绿色产业领域认定以及第三方评估认证事项均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融资监管问答(一)——绿色公司债券》的相关要求执行,同时也在《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的通知》中明确了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在上交所申请挂牌转让相关事项参照绿色公司债券执行。

01

绿色债券不同场所的政策文件与相关要求

如此来看,绿色资产支持证券也有必要参考绿色债券在不同场所的政策文件与要求。发改委、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人民银行以及证监会分别对绿色债券颁发了相关的政策文件,并对信息披露等作了相应要求。

1、发改委——企业债

(1)政策文件。《绿色债券发行指引》(发改办财金[2015]3504号):明确绿色债券定义(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绿色城镇化、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新能源开发利用、循环经济发展、水资源节约和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污染防治、生态农林业、节能环保产业、低碳产业、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实验、低碳试点示范等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项目的企业债券)。

(2)信息披露要求。对于信息披露要求未提及。

2、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人民银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1)政策文件。《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业务指引》及配套表格:明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定义(是指境内外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用于节能环保、污染防治、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等绿色项目的债务融资工具),具体界定和分类参考绿金委《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

(2)信息披露要求。注册文件中应当披露:1、绿色项目基本情况;2、所指定绿色项目符合相关标准的说明;3、绿色项目带来的节能减排等环境目标。并制定M.16表(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表)和GP表(绿色评估报告信息披露表)。

3、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债券

(1)政策文件。《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39号):明确绿色金融债券定义(是指金融机构法人依法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绿色产业并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绿色产业项目范围可以参考《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

(2)信息披露要求。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说明书应当包括:募集资金拟投资的绿色产业项目类别、项目筛选标准、项目决策程序和环境效益目标以及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管理制度等。

4、证监会——公司债券

(1)政策文件。《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2017]6号)、《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的通知》(上证发〔2016〕13号)和《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业务试点的通知(深证上〔2016〕206号):绿色公司债券是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于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绿色产业项目的公司债券。参考绿金委《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

(2)信息披露要求。募集说明书应当披露拟投资的绿色产业项目类别、项目认定依据或标准、环境效益目标、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管理制度等内容。存续期间,发行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则规定或约定披露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绿色产业项目进展情况和环境效益等内容。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也应当披露上述内容。

另外,不同场所对绿色债券在第三方评估或认证、审核绿色通道、置换高成本绿色债务以及有无涉及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等方面有所不同。

02

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的认定要点

1、关于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的认定标准。主要参考绿色债券的认定标准,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问答(一、二)》中也明确了对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的认定标准:(1)基础资产属于绿色产业领域;(2)转让基础资产所取得的资金用于绿色产业领域;(3)原始权益人主营业务属于绿色产业领域。计划管理人应对资产支持证券是否符合上述认定条件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2、对于是否需要聘请第三方认证。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的绿色项目、绿色产业领域认定以及第三方评估认证事项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融资监管问答(一)——绿色公司债券》的相关要求执行。(对于符合绿金委《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及经交易所认可的相关机构确定的绿色项目,发行人在申报发行时及存续期内可不聘请独立的专业评估或认证机构出具评估意见或认证报告。发行人应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已确定项目情况、所属具体的绿色项目类别、项目认定依据或标准及环境效益目标等,并由承销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对于上述范围之外投资者不容易识别或发行人认为需要聘请第三方评估认证的绿色项目,申报发行时应聘请独立的专业评估或认证机构出具评估意见或认证报告。)

3、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2017]第20号(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包括在内)

(1)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目前尚没有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特定牌照,但须具备一定资质:a. 建立了开展绿色债券评估认证业务所必备的组织架构、工作流程、技术方法、收费标准、质量控制、职业责任保险等相关制度;b. 具有有权部门授予的评级、认证、鉴证、能源、气候或环境领域执业资质;c.具有相应的会计、审计、金融、能源、气候或环境领域专业人员;d. 最近三年或自成立以来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诚信记录。

(2)评估认证绿色债券范围。范围包括:绿色金融债券、绿色公司债券、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和其他绿色债券产品。

(3)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的备案。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由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统筹实施自律管理,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是在公司信用类债券部际协调机制下设立的绿色债券自律管理协调机制。评估认证机构开展绿色债券评估认证业务,需要向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备案并提交备案材料。

(4)评估认证的内容。发行前评估认证的主要内容包括:a. 拟投资的绿色项目是否合格;b. 绿色项目筛选和决策制度是否完备;c. 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完备;d. 绿色信息披露和报告制度是否完备;e. 绿色项目环境效益预期目标是否合理。

由此看来,绿色资产支持证券虽然是国内金融市场中相对较新的产品,但无论是从政策方面还是从认证可行性上来看,均大有可为!

(摘自:小时代大资管作者: CHU OG)

第三部分:绿色资产支持证券之前世今生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化业务问答》,对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内容和操作流程进行了相应阐述。作为上交所即绿色公司债券之后又一出具明确指导性文件的“绿色”概念固收产品,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必将引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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