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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花钱托人找关系办事,事没办成,钱能要回来吗? 外汇不成功手续费能返还吗怎么办理的

2023-09-10 14:06:53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以案说法:花钱托人找关系办事,事没办成,钱能要回来吗?

【导读】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常常会有花钱找人办理入学,花钱找人办理退休手续,花钱找人办理公租房,花钱给服役人员办理减刑等等。今天我就以本律师承办的一起案件说起,究竟花钱托人找关系办事,事没办成,钱能不能要回来?

 

【案件概述】

原告为了办理某某内勤,经朋友介绍,委托被告办理此事。被告承诺,若原告向被告支付人民币xxxxxx元费用,就可为原告办理某某内勤,办理周期为21个工作日,截止日期为xxxx年x月xx日,逾期退还全部费用。为此,原告于xxxx年x月xx日按照被告的指示给其转账xxxxx元,有转账记录为凭。然而,到被告承诺的日期到期后,原告见没有结果,多次联系被告,被告才如实告知原告,确定不能为原告办理受托事项,并再次向原告保证在xxxx年x月xx前xxxxxx元全部退还,如不能如期退款,一切经济损失由被告全部承担,另付一万元赔偿金。再次保证的日期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催促,要求被告返还该款项,被告又借故拖延,拒不还钱。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诉至法院。

 

【律师初步分析】

河南贞实律师事务所张尽安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仔细分析该案件,发现此类案件究竟属于承诺办事的人涉嫌诈骗负刑事责任还是要求返还金钱的民事责任呢?

如果作为花钱的一方,遇到事情没办成又与对方沟通而对方不返还金钱的,可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举报对方是属于诈骗行为,但对于此类有一定争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大部分都不会第一时间立案,而是让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引导花钱的一方去法院起诉。而有一部分花钱的人可能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至于法院是否支持,就看双方的辩论情况了。

 

若去法院起诉,从法律关系上来说,此类案件究竟是属于委托合同纠纷还是属于不当得利纠纷?

如果是委托合同纠纷,委托方出钱办事,受托人事情没办成,法律后果应当由委托方承担,受托方主要的责任是证明钱的去向和合理性,不过委托合同的前提是委托的事项有法律依据,不违法国家的法律法规。

如果是不当得利纠纷,是承诺办事的人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了不当利益,造成花钱办事的人损失,这样的情况下,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返还不当得利。

在司法实务中,因为花钱办的事情,大部分都不合法,有的法律同仁认为:这种案件属于委托合同纠纷案件,他们委托合同的内容是通过非法手段欲达到非法的目的,显然其内容违法且违反公共利益;既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应无效,那么对于合同无效后,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但本律师还是倾向于是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具体的还要以法院的已有判决思路为主,后面再说明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被告收取原告活动费用人民币xxxxxx元,为原告办理某某内勤没有合法根据,并且被告也不能办理某某内勤一职,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对原告要求被告返还xxxxxx元款项的诉讼请求,合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关于原告主张自xxxx年x月xx日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资金占用费,无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关于原告向被告主张xxxxx元赔偿金,因双方在保证书中有明确约定,且不超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由于被告未上诉,该一审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已进入执行程序。

 

【律师深入探讨】

 

参考河南省高院官网上刊登的相关判例【夏邑县法院上传的案例】来看,花钱的一方从事客运经营,应该采取合法途径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营运路线手续。而花钱的一方明知对方采取请客送礼和行贿受贿等非法手段以达到合法目的,反而交给对方10万元现金委托对方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其行为扰乱了国家正常的交通营运管理程序并有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秘益,具有违法性,该民事行为无效。花钱的一方交给对方的10万元款系不法资金,其以债权债务关系主张对方退还余款5万元不予支持。对方占有的花钱的一方的5万元现金应视为对方取得的不法利益,应依法追交收归国家所有。故判决驳回花钱的一方的诉讼请求。

 

再参考辽宁省高院的相关判例【案号:(2023)辽07民再41号】来看,花钱办事的人起诉要求对方退还未办成事情的钱,一审二审法院均支持了原告诉求,最终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花钱的一方甲在不具备相应条件的情况下为办理退休,给付受托人乙女财物,企图通过不正当途径达到自己的非法目的。这种行为助长了社会上的不正之风,为部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财物创造了条件,也破坏了国家基本养老社会保障体系和管理制度,扰乱了社会秩序。因此这种行为违反了我国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其行为目的和手段非法,不应受到法律保护,故裁定撤销一审、二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起诉。

 

…………

 

虽然2023年以后有些法院仍支持了花钱一方要求对方退还未办成事情的钱的诉求,但是2023年以后大部分法院的观点更倾向认为此类行为是一方通过不正当途径(花钱)达到自己的非法目的,并且此行为助长了社会不正之风,为部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要财物创造了便利条件,扰乱了社会持续,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不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办案小结】

花钱托人办事,事没办成,钱能否要回,其实关键要从民法上的“公序良俗”原则说起,我国民法典虽然尊重当事人之间真实的意思表示,但是对于当事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仍应严格加以约束,如有违反,必然无效。希望大家能从上述案件中获得警示,不做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事情,避免造成财产损失或更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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