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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备案问题指引 外汇备案登记表银行查不到怎么办理

2023-09-13 03:58:30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商务备案问题指引

温馨提示

“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往来港澳商务签注备案系统因优化升级暂无法正常使用(恢复时间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公告为准)。

若需办理往来港澳商务备案(年审)等相关事宜,可现场递交到广州市公安局中国公民出入境接待大厅(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88号企业服务室)。或以快递方式寄送完整备案(年审)材料(非工作日请谨慎选择、避免遗失),收件地址:广州市公安局中国公民出入境接待大厅(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88号),收件人:企业服务室或转交保安,收件电话:83128252(仅收快递不提供咨询)。寄件请详细填写申请单位和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否则会因基本信息不清楚而拒收。

广州市公安局中国公民出入境接待大厅办工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

备注:

1、目前线下办理工作无法提供进度查询,单位提交完整备案(年审)资料(具体资料请参照后文第18问)后会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通过电话、短信告知。

2、为保障单位权益,对单位备案情况(包括进度、时限、种类、人员等)进行查询的,仅可由备案单位法定代表人,备案联系人或备案负责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作证和本人身份证到现场咨询。

3、商务备案指引要求、必填信息资料表和相关表格:请登陆  https://h5.clewm.net/?url=qr61.cn%2FobPKQ5%2Fq1H7Laz&hasredirect=1  。或者,微信搜索关注“广州公安出入境”→热点须知→商务备案,点击二维码进入。

一、系统操作

因线上(网上)系统优化升级暂无法使用。

二、总体要求

1.问:申办商务备案需要什么条件?

答:商务备案实行年审制(可在备案到期前3个月重新提交备案申请),采用按条件申请和按需要申请相结合的办法。

(1)单位持续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且备案人员无违法违规行为。赴澳须提供商务合作文件。

单位上年度纳税10万元以上,办证记录良好并持续1年以上的,可申请1年多次商务签注备案。

单位上年度纳税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单位,可以按条件申请3个月多次的商务备案和相应人员额度。

上年度纳税不足1万元的单位,需到广州市公安局中国公民出入境接待大厅(人民北路688号企业服务室)提交相应文件,经审核综合评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3个月一次的商务备案。

(2)备案单位属地市级或重点区县级政府主管部门扶持、支持或推荐的单位(需要提交相关材料证明),法定代表人为广州市“人才绿卡”(主证)持有人在穗创业的,广州市总部企业,政府部门确认的科研机构,高新技术单位等,提交相应文件,其备案人员经审核通过后,可按需申办商务签注备案。

2.问:没有工商登记的单位可以申请商务备案吗?

答:可以。民办非企业单位(慈善组织除外)、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部门、公益二类和经营类事业单位的商务备案方式与企业相同。

3.问:单位今年新成立,可以申请商务备案吗?

答:可以。但单位证照登记注册须满3个月,且需提供连续缴纳的近3个月完税证明。成立不足1年的单位,由出入境管理部门核查所提交的资料,综合判断是否有港澳商务需求,对确有商务需求的单位人员给予相应的备案签注种类。

4.问:单位证照登记注册未满3个月,或者单位纳税未达到标准,但确有与港、澳企业商务往来需要的可否申办商务备案?

答:可以申请3个月一次的商务备案。需要到广州市公安局中国公民出入境接待大厅(人民北路688号企业服务室)现场提交备案所需材料,由出入境管理部门综合评定作出备案与否决定。

5.问:单位不在广州市登记可以申办商务备案吗?

答:不可以。单位须在广州市工商、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登记,或者是境外企业常驻广州市代表机构、经司法行政机构核准设立在广州市的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等。

6.问:什么原因会导致单位备案不通过?

答:存在以下原因之一,单位备案申请将不予备案;弄虚作假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不到名称的。

(2)企业有经营异常或违法失信等情况。

(3)企业纳税额极少甚至为零、系统上提交的单位地址无正常生产经营、备案负责人或联系人无法联系等异常情况的。

(4)收到举报,查实备案单位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5)经查有其它不符合备案条件的。

7.问:备案后都要年审吗?

答:是。商务备案单位和人员,应根据商务活动需求提供相关备案资料申请年审。

8.问:单位之前有商务备案,现不再经营/迁移外地/注销登记,是否需要取消/撤销/注销单位商务备案?

答:需要。单位备案通过后需要提出注销申请的,请备案负责人/联系人或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时到广州市公安局中国公民出入境接待大厅(越秀区人民北路688号企业服务室)现场或快递方式提交暂停本单位商务备案报告(无规定格式,须写明具体原因,单位及人员的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单位可据实提供相关材料)。

9.问:人员之前已办理过商务备案,现人员离职或不需商务往来港澳,是否需要取消/撤销/注销人员商务备案?

答:需要。单位应及时到广州市公安局中国公民出入境接待大厅(越秀区人民北路688号企业服务室)现场或快递方式提交公司撤销人员备案报告(无规定格式,须写明具体原因及人员的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单位可据实提供相关材料),申请撤销备案的人员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对仍持有效商务签注的,单位应确保注销其商务签注。① 在就近分局办证中心办理该人港澳个人游签注等非商务签注覆盖掉原商务签注或在越秀区人民北路688号广州市公安局中国公民出入境接待大厅受理窗口注销商务类签注;② 注销商务类签注后,可邮寄或相关人员携带备案人员往来港澳通行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和公司撤销人员备案报告到广州市公安局中国公民出入境接待大厅现场提交。

10.问:对备案人数有没有要求/限制/额度?

答:根据纳税额度和商务往来需求确定。

年度纳税额为1万元(含)-5万元的单位,最多可备案2人;纳税额为5万元(含)-10万元的单位,最多可备案4人;纳税额为10万元以上的单位按需申请。

11.问:单位已有备案,怎么增加备案人员?

答:单位备案申请通过后,可以根据单位纳税额度和商务往来需求申请增加人员,请提供:

①《商务备案人员名单》(附件3)(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备案人员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备案人员近3个月至1年在本单位的连续缴费社保明细。

增员材料齐全后进行审批工作,将于7个工作日后(如发现需进一步核查或补充材料,该时间不计算在内)通过短信形式告知审批结果。

公司备案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增加人员只能申请备案3个月多次。

12.问:可以帮单位以外人员办理商务备案吗?

答:不可以。备案人员必须是单位正式员工。对单位故意提供虚假证明骗取商务签注的,一律取消单位备案资格,停止单位人员商务签注。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法律责任。

13.问:港澳商务备案可以代办吗?

答:港澳商务备案不可以代办,且备案负责人、联系人必须是单位正式员工或被授权人员。

往来港澳商务备案,是公安机关坚持服务市场经济主体、促进大湾区发展交流的专项惠企政策,慎防黑中介骗取单位内部信息和金钱。

三、纳税创汇

14.问:创汇额必须填写吗?怎么填写?

答:若单位无创汇,则无需填写。

创汇的含义是通过贸易等各种途径取得外汇。创汇证明是指银行开具并加盖银行公章的证明或资信收汇证明。

15.问:对完税证明内容有什么要求?

答:(1)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纳税(如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不得为个人所得税或保险类税种。

(2)完税证明左上角二维码须清晰可见,且可被扫描识别。

(3)单位正常生产经营且纳税地为广州市,登记满1年的单位需提供上一年度的税收完税证明;登记未满1年的单位需提供连续缴纳的近3个月完税证明。

16.问:对完税证明格式有什么要求?

答:完税证明不得为收据联,所属期不可跨年。

四、材料提交

17.问:材料提交/补充途径有哪些?

答:①现场提交到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88号企业服务室)。

②快递方式寄送完整备案(年审)材料(非工作日请谨慎选择、避免遗失),收件地址:广州市公安局中国公民出入境接待大厅(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88号),收件人:企业服务室或转交保安,收件电话:83128252(仅收快递不提供咨询)。寄件请详细填写申请单位和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否则会因基本信息不清楚而拒收。

接待大厅办工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

18.问:线下备案需准备什么材料?(相关表格、模板请登陆  https://h5.clewm.net/?url=qr61.cn%2FobPKQ5%2Fq1H7Laz&hasredirect=1  。或者,微信搜索关注“广州公安出入境”→热点须知→商务备案,点击二维码进入。)

答:线下备案需同时提供单位和人员材料并按序排列。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单位2023年度完税证明(所属期不可跨年、非收据联,登记未满1年的单位需提供连续缴纳的近3个月完税证明)

(3)《企业申办往来港澳商务签注备案登记表》

(4)《商务备案单位责任告知书》

(5)《商务备案人员名单》(需注明申请种类,如目的地为香港或澳门,类别为一年多次、三个月多次、三个月一次等,具体以审批为准)

(6)负责人、联系人、备案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近三个月至一年社保明细(①法定代表人不受社保限制;②负责人、联系人可为同一人;③负责人、联系人若无法提供本单位社保明细,可提交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单位公章授权的“授权委托书”代替社保明细;④若负责人、联系人为备案人员的,须提供社保明细。)

(7)微信扫码填写“商务备案信息资料表”

(8)单位与澳方商务合作材料(申请赴澳才需提供)

(9)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要求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

19.问:内地居民驾驶专用机动车辆往返内地与港澳(两地牌)的,如何申请商务备案?  

答: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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