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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23-07-14 22:17:40 互联网 未知 股票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逸数码”、“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08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1232号)。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3,08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适用于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深证上[2018]279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价格31.33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54.65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3年7月11日(T-4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73.55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67.57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系统进行。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网下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高于35.24元/股(不含35.24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35.24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900万股(不含9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35.24元/股,申购数量等于900万股,且申报时间同为2023年7月11日(T-4日)14:19:00:605的配售对象,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往前排列剔除54个配售对象。

以上过程共剔除72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60,67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6,037,250万股的1.0049%。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1.33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3年7月17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3年7月17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4、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31.33元/股。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中信建投基金-共赢23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君逸23号资管计划”)。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君逸23号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58.0274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13%。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462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58.0274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13%。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303.9726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5、本次发行价格31.33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40.0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40.9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54.6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53.4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31.33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发行人主营业务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大类中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截至2023年7月11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73.55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截至2023年7月11日(T-4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3年7月11日(T-4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3年扣非前/后EPS=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注3:计算静态市盈率(扣非后)平均值时剔除了熙菱信息(负值)、正元智慧(极端值)、罗普特(负值)的市盈率异常值的影响。

本次发行价格31.33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54.65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3年7月11日(T-4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73.55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67.57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发行人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竞争优势:

①资质种类齐全且等级较高,具有资质优势

发行人所处智慧城市行业实行资质认证作为准入门槛,高级别资质和资质类别齐全能够增强企业竞争力,使企业在项目投标竞争中具备明显的优势。

经过近20年的发展,发行人拥有甲级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一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五级CMMI认证证书等资质证书,资质证书种类较为齐全,等级较高。相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发行人的资质名列前茅,为行业内资质较齐全且资质级别较高的企业之一。

②公司大型项目案例优势明显

经过在智慧城市行业多年的发展,发行人已在多个应用场景积累了较多的大型标杆性项目案例,这些不同应用场景标杆案例在业界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在发行人承揽业务尤其是承揽大型项目时发挥较大的促进作用,与同行业其他公司相比发行人的大型项目案例优势明显。

自2016年至2023年4月末,发行人取得的合同金额超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累计24个,其中5,000万元以上的大型项目13个,合同金额超过1亿元的超大项目数量为4个。发行人实施的上述大型项目分布在智慧楼宇、智慧场馆、智慧管廊、智慧市政和智慧金融安防等多个细分应用领域和应用场景。

报告期内,发行人大型项目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高,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在手订单中,单个项目合同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占在手订单余额的比例超过80%,单个合同金额超过3,000万的大型订单占比为63.34%。

发行人的上述大型、尤其是超大型的项目案例经验,使得发行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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