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花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三花转债”赎回登记日:2023年7月31日
2.“三花转债”赎回日:2023年8月1日
3.“三花转债”赎回价格:100.10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0.6%,且当期利息含税)
4.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2023年8月4日
5.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3年8月8日
6.“三花转债”停止交易日:2023年7月27日
7.“三花转债”停止转股日:2023年8月1日
8.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9.根据安排,截至2023年7月31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三花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三花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 “三花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2023年7月31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三花转债”,将按照100.10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三花转债”的议案》,公司股票价格自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7月7日期间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三花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21.10 元/股)的130%(即27.43元/股),已触发公司《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现将“三花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6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公开发行了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0亿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3]628号”文同意,公司3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6月30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三花转债”,债券代码“127036”。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约定,“三花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3年12月7日至2027年5月31日,初始转股价格为21.55元/股,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当期转股价格已调整为21.10元/股。
二、赎回情况概述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7月7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三花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21.10 元/股)的 130%(即 27.43元/股),已触发“三花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任意一种情形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2、当本次发行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及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三花转债”赎回价格为100.10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计息天数:从计息起始日(2023 年6月1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3年8月1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61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0.6%×61/365=0.10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10=100.10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
税进行代扣代缴。
2、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3年7月31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三花转债”持有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三花 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三花转债”自2023年7月27日起停止交易。
(3)“三花转债”自2023年8月1日起停止转股。
(4)2023年8月1日为“三花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3年7月31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三花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三花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3年8月4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23年8月8日为赎回款到达“三花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三花转债” 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三花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交易“三花转债”的情况
在本次“三花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即在2023年1月7日至2023年7月7日期间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三花转债”的情况如下:
除以上人员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的其他人员在上述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三花转债”的情形。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三花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转股时不足1股金额的处理方法:“三花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5-86255360
邮箱:shc@zjshc.com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三花转债”的核查意见;
5、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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