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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上市公司外资股东减持股份或分红派息资金汇出或再投资 外汇 保险 分红规则是什么

2023-07-19 18:12:45 互联网 未知 股票

A股上市公司外资股东减持股份或分红派息资金汇出或再投资

一、 主要法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

(二)《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令2005年第28号)。

(三)《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A股上市公司外资股东减持股份及分红所涉账户开立与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办发〔2009〕178号)。

(四)《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2〕183号)。

(五)《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

(六)《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

(七)其他相关法规。

二、办理材料

(一)外资股东书面申请(含证券账户和存款账户开立情况说明)。

(二)资金来源的有效凭证(证券公司出具的外资股东减持A股的交易证明文件,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出具的减持前后外资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的证明文件;或上市公司董事会分红派息的分配决议、证券账户和存款账户入账通知等)。

(三)有关税务备案表或完税证明文件。

(四)办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委托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有关委托授权书。

(五)A股上市公司FDI(减持A股)《业务登记凭证》。

(六)主管部门对相关投资的批准文件(涉及再投资的提供)。

(七)前述材料内容不一致或不能说明交易真实性时,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

三、办理原则

(一)外资股东应在上市公司注册地开立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

(二)外资股东汇出减持资金、或以减持资金境内再投资时,A股上市公司应办妥FDI(减持A股)业务登记变更或注销手续。

(三)除主管部门批准外,外资股东减持资金不得用于境内证券投资。

(四)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内产生的利息也可用于境内再投资。

(五)外资股东将减持或分红派息所得资金缴纳税费的,可凭税务局开具的缴税通知书直接在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开户行办理。

(六)外资股东分红派息所得资金汇出境外的,可凭上市公司董事会分配决议、证券账户和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入账通知以及相关税务备案表直接在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开户行办理。

(七)开户银行应及时通过账户系统上报有关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账户性质为:2408资本项目-A股上市公司外资股东减持股份及分红人民币临时存款账户)开销户及收支余信息。

(八)因A股上市公司新股发行超募引起外资股东减持老股的,参照A股减持操作。

(九)减持其他交易所上市金融产品参照本项操作指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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