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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现货黄金交易所官网查询入口在哪里找

2023-07-21 15:14:32 互联网 未知 股票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3-050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转债代码:11008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7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裘建华先生、孙国君先生、陈国栋先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0496    证券简称:精工钢构  公告编号:2023-052

转债代码:110086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7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7月2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号大虹桥国际32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7月24日

至2023年7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于2023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精工控股集团(浙江)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凭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身份信息证明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前用信函、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集中登记时间:2023年7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30。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号大虹桥国际32楼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01199

联系人:张女士、朱先生

联系电话:021-62968628、0564-3631386

传真:021-62967718

2、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7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3-051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转债代码:11008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公司名称: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置业”)

● 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上海置业与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故上海置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信控股”)提供反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以持有的上海置业30%股权为上海置业的经营性物业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对应的担保金额为19,500万元人民币。截至目前,公司已为上海置业实际担保余额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上海置业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前期公司参股子公司上海置业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申请的经营支持贷款6.5亿元已解除,因经营所需,上海置业重新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申请了“大虹桥国际项目”经营性物业支持贷款6.5亿元。上海置业已将大虹桥国际办公楼等资产及办公楼对外出租产生的租金收入为本次经营性物业支持贷款设置了抵押及质押担保。同时应银行要求,上海置业的各股东需以其持有的上海置业股权为其提供质押。上海置业的全体股东约定按照持股比例对上述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其中本公司持有的上海置业30%股权,对应担保金额为19,500万元人民币。

中建信控股为本次公司担保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尚需经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担保的办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

二、被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于 2012 年12 月27日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20593747795,注册资本 25,0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1009号26层2603室 ,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物业管理等。

上海置业的股东分别为:中建信控股(持有上海置业40%股权)、中建信控股全资子公司——上海建信康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上海置业30%股权)、本公司(持有上海置业30%股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日,上海置业总资产86,786.74万元、净资产20,747.23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6,627.47万元,净利润37.14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截止 2023 年3月 31日,该公司总资产86,584.25万元、净资产20,744.84万元;2023年一季度营业收入1,734.21万元,净利润-2.39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备注:该公司整体经营能力良好,利润较低主要受经营性贷款利息支出及大楼折旧摊销的影响。

2、被担保公司与上市公司关系

上海置业为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故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上海置业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将以持有的上海置业30%股权为上海置业的经营性物业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对应的担保金额为19,5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2038年5月26日。

同时,中建信控股为本公司此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上海置业的主要经营为办公楼的租赁及物业管理,其拥有上海大虹桥国际位于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商务 CBD 内,由一幢高 30 层(含地下 2 层)的写字楼和 3 层商业裙楼组成,该办公楼总可租面积约为4.32万平方米,出租率较好。上海置业目前经营情况正常,2023年末主营业务收入6,627.47万元,整体经营性盈利能力良好。

2、上海置业的本次经营性物业贷款符合其经营实际需要,上海置业已将大虹桥国际办公楼等资产及办公楼对外出租产生租金收入为本次经营性物业支持贷款设置了抵押及质押担保。同时,上海置业的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了股权质押担保。此外,中建信控股还为公司本次股权抵押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中建信控股具有相应的担保履约能力且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担保具有合理、公平和对等性。

3、上海置业虽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高于70%,但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银行贷款逾期等情形,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贷款使用情况及担保对象经营状况,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有效控制担保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海置业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债权,上海置业的其他股东均按照持股比例提供了股权质押担保。同时中建信控股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故公司本次为上海置业提供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有利于企业的良性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公司以持有上海置业30%股权,为上海置业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的经营性物业支持贷款做股权质押担保。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上海置业日常经营的需要,上海置业目前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债权,为其提供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有利于该企业的良性发展。

上海置业已将持有的大虹桥国际办公楼等资产及办公楼对外出租产生租金收入为本次经营性物业支持贷款设置了抵押及质押担保。上海置业股东均按照持股比例提供了股权质押担保,同时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本次股权质押担保提供了反担保。故公司的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担保是为满足上海置业日常经营需要,综合考量了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因素后经审慎研究做出的决定。

上海置业已将持有的大虹桥国际办公楼等资产及办公楼对外出租产生租金收入为本次经营性物业支持贷款设置了抵押及质押担保。公司及其他股东分别按其持股比例向上海置业提供股权质押担保。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公司本次为上海置业经营性物业贷款作的股权质押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项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需经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无异议。

九、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232,749.97万元人民币(均为公司所控制的企业)。加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新增的对外担保19,500万元,公司对外融资担保金额合计252,249.9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1.61%。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十、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5、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被担保人财务报表;

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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