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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业务怎么做?看这一篇就够了! 信托受益权买入返售模式

2023-07-22 00:15:22 互联网 未知 股票

股票质押业务怎么做?看这一篇就够了!

如前所述,股票质押本身是一种融资方式,政策层面主要是出于对实体经济融资支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的考虑鼓励股票质押业务的发展。

此外,由于股票或股权质押业务2013年之前一直被银行信托等机构垄断,造成券商等机构仅沦为通道方,没有发挥券商在处置标准化资产方面的优势,也使得券商机构内心不是特别平衡,并失去一项可观的业务。因此,2013年5月证监会顺势推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

2013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大力发展产业链融资、商业圈融资和企业群融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动产质押、股权质押、订单质押、仓单质押、保单质押等业务。随后,一系列文件均对股权质押这一业务给予了明确支持。

(三)银行参与模式:场外为主、场内为辅

从商业银行参与股票质押业务的模式来看,以场外为主,但也可以借助通道参与场内股票质押业务。但是在资管新规和理财新规的约束下,通道业务模式大幅受限,特别是场外三方模式,明显突破了“一层嵌套”的限制。从这个角度来看,目前能够符合监管要求的作业模式也就是直接股票质押贷款和借助券商参与的一层嵌套。

1、场内模式:借助券商参与

这里面同样有两种模式。

(1)委托券商自营资金出资,将股票质押业务打包成受益权,商业银行出资购买该受益权。

(2)商业银行认购券商资管产品,这里的模式主要是商业银行理财资金先发起设立单一信托或专项基金计划,去认购券商的定向资管产品等。也可以通过直接认购券商小集合优先级的方式参与。无论哪种方式,信托、基金、券商均变成纯通道。

这里需要指出,由于商业银行在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市场等方面的限制,因此对于场内业务模式而言,商业银行往往只能委托券商盯市和在交易所处置质押股票。

2、场外模式:直接股票质押贷款或借助信托

这里面有两种参与模式,包括最直接最简单的股票质押贷款,还包括借助通道的间接买入返售。

(1)商业银行参与股票质押业务的模式主要以场外为主,一是直接采取股票质押贷款的方式(即以股票或股权作为质押物),二是采取股票质押收益权买入返售的方式(需要借助信托)。

(2)由于考虑到规避监管等一些因素,商业银行之前也常开展所谓的股票质押收益权买入返售业务,具体是指信托公司受银行委托设立单一资金信托(专项用于发放场外股票质押贷款),此时银行获得该信托受益权(出资人)。而出资人持有的信托受益权可以进一步由其它银行出资购买。因此这种模式涉及的业务类型就比较复杂,而信托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实际上是通道,参与的银行数量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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