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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信托功能浅析及相关信托业务法律问题探讨 信托相关问题提问技巧

2023-08-13 00:36:27 互联网 未知 股票

公司股权信托功能浅析及相关信托业务法律问题探讨

信托财产是具有独立性的,它与公司其他方面的经营、收益没有瓜葛,这能够有效保障受托人的利益,避免因公司股权信托失败或者受托人违约等情况而造成其他不必要的损失。再者,公司股权信托建立后,信托公司能够把不同委托人的股权进行集中、整体管理,这一举措能够有效地维护企业中那些中小股东的利益,避免财产集中化使得富者更富,穷者更穷现象的发生。除此之外,公司股权信托可以将股权分为受益权、处分权等小的股权形式进行公司股权信托,将“鸡蛋”分篮子存放,当一个股权信托出现风险和问题时,不至于出现一损俱损的恶性事件。

三、目前我国公司股权信托的状况

公司股权信托最早出现在英国,兴起于美国。我国信托业经过五次整顿,自二零零一年《信托法》颁布实施之后,我国的信托业发展才真正步入正轨。在这之后,我国信托制度的应用发展方向主要在资产证券化、股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层持股、私募股权基金等商事方向发展。基本涵盖了管理型公司股权信托以及投融资型信托的应用领域。

目前看来,尽管我国在《信托法》等法律文件中对信托业进行了标准化的相关规定,但是有关公司股权信托运作的法律法规仍然缺乏规范性的文件、制度等的要求,导致我国的公司股权信托工作存在诸多漏洞,难以有效保护委托人、受益人或者受托人的利益。此外,就我国的股权信托市场来看,信托公司的质量也是参差不齐,有的信托公司并没有很丰富的市场资源,却也是“没有金刚钻,偏要揽瓷器活”。这就说明我国政府对公司股权信托监管力度以及监管制度等方面存在效率低下、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助长了公司股权信托的不良风气。

四、公司股权信托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一)关于全国目前公司股权信托合同的相关法律情况

我国就公司股权信托合同的法律有关规定包括颁布的《信托法》用于调整信托关系及规范信托建立过程中的行为;再者,《合同法》用于调整民商事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等;最后,是关于调整公司组织行为及相关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的《公司法》。上述法律及其他相关法律对于公司股权信托来说,大部分都是属于“擦边球”,并没有对公司股权信托有过任何明确要求,因此,我国目前并没有一套对于公司股权信托交易包括其合同签订、执行等相关问题的法律规定和说明。这会极大增加公司股权信托的风险,导致委托人或者受托人的利益受到损害。

(二)我国目前公司股权信托合同的相关法律存在的漏洞

首先,我国并没有针对公司股权信托合同的相关法律文件,依据上述的《信托法》《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文件对公司股权信托进行合同签订等关系的确立容易给有心之人留下法律的漏洞,而造成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等的损失。再者,我国至今仍然没有一套完整的关于公司股权信托登记的制度要求,并且,在进行信托登记等相关事宜的流程过于简单和表面化,无法保障有关人员的利益。另外,关于公司股权信托合同的起草和拟定均是建立在受托人的道德感和价值观等主观因素之上,万一出現任何问题,合同内容难以提供相关法律依据,使得委托人的利益无法得到保证。

五、对于完善公司股权信托法律的建议

与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比较而言,我国的公司股权信托仍然处于初期发展阶段,没有足够的制度、法律、经验等提供有效的参考。但是,我国目前的经济等的发展为企业和社会创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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