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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并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等相关事项的公告 信托公司和证券公司合作协议书

2023-08-31 02:11:05 互联网 未知 股票

原标题: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并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等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3-71

一、拟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事项概述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并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10亿元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从事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管理子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市;同意公司在资产管理子公司成立后,减少“证券资产管理”的经营范围并撤销证券资产管理分公司,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由设立后的资产管理子公司承继,公司不再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为:第十四条删除“证券资产管理”一项,第五十六条第三款增加“公司可以全资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开展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资产管理子公司的筹备、报批、设立以及根据业务需要分批注资等相关事宜,全权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公司章程》变更、工商登记变更和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换发等相关具体事宜,全权办理资产管理子公司成立后的证券资产管理分公司撤销事宜。

公司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事项涉及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等,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国海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二)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三)注册地:上海市

(四)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五)持股比例:100%

(六)出资方式:拟以现金方式分批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七)经营范围:从事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具体以监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三、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修改的相关情况

公司的全资资产管理子公司成立后,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由设立后的资产管理子公司承继,公司不再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一)经营范围的变更事项

公司现有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变更后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的修改事项

1、现行《公司章程》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

2、现行《公司章程》第五十六条:公司可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申请设立分公司、证券营业部等分支机构。

公司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也可以与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公司股东条件的其他投资者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

公司可以全资设立私募基金子公司,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公司可以全资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从事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另类投资业务;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从事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子公司的设立和相关业务的开展必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第五十六条:公司可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申请设立分公司、证券营业部等分支机构。

公司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也可以与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公司股东条件的其他投资者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

公司可以全资设立私募基金子公司,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公司可以全资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从事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另类投资业务;公司可以全资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开展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从事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子公司的设立和相关业务的开展必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开展资管业务符合监管鼓励专业化发展和强化风险隔离的导向,有利于聚焦主动管理,促进资管业务专业化、特色化、精品化发展,建设专业化的资管业务人才体系和发展平台,提升市场竞争力,提高客户服务能力。

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开展资管业务可能面临经营决策、子公司管理等风险,公司将坚持稳健的经营策略,采取有效的风险管控措施,防范相关风险。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相关事项需获得监管机构核准,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备查文件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3-72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拟设立的资产管理子公司在设立后提供净资本担保承诺的公告

一、担保承诺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承诺的基本情况

经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为拟全资设立的国海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子公司”)在设立后提供最高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的净资本担保承诺。

(二)本次担保承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拟设立的资产管理子公司在设立后提供净资本担保承诺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承诺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名称:国海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二)成立日期:公司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监管机构核准

(三)注册地点:上海市

(四)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

(五)经营范围:从事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具体以监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六)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拟全资设立的资产管理子公司

三、担保承诺的主要内容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拟设立的资产管理子公司在设立后提供最高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的净资本担保承诺,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拟设立的资产管理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在董事会确定的担保额度内为其提供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资管业务近年来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为加快转型升级,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拟全资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开展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为满足成立后的资产管理子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对净资本的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拟设立的资产管理子公司在设立后提供最高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的净资本担保承诺。公司本次提供净资本担保承诺,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净资本担保承诺生效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本次净资本担保承诺生效后,公司对资产管理子公司提供的净资本担保最高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7%。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3-73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报告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9名董事全部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做出保证或存在异议。

公司董事长何春梅女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志华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梁江波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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