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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环药业重大资产出售暨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北方信托报告书摘要的修订说明 信托报告书

2023-09-03 14:23:55 互联网 未知 股票

关于四环药业重大资产出售暨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北方信托报告书摘要的修订说明

一、修订原因

(一)由于担任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正了对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备考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注:有关内容见*ST四环2008年3月14日公告。

(二)担任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北京天银律师事务所经过进一步核查,出具了《补充法律意见书》;

注:有关内容见*ST四环2008年3月19日公告。

(三)本次交易的有关决议内容已于2008年3月14日经*ST四环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从董事会公告日至2008年3月14日,本次交易的有关内容已经发生了变化。

二、修订内容

1、原报告书中第2页重要提示第2条中:

有关“本公司本次资产出售行为属于重大资产出售,尚需获得本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生效并实施”

修订为:

“本公司本次资产出售行为属于重大资产出售,已经获得本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但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生效并实施”

注:有关此类“尚需获得本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说法都统一更改为“已经获得本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原文第4页

2.1删除原文第9条内容;

2.2原来的第10条,第11条更改为以下内容:

9、四环集团承接本公司目前全部资产、负债和人员的事宜,已获得四环集团股东会的审议通过。

10、本次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北方信托涉及的有关股份处置事宜已分别获得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和北方信托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8年3月6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借壳上市的批复》(津开批[2008]90号),原则同意泰达控股控股的北方信托借壳上市。

3、原文34页(一)重大资产出售第一段最后一句: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宜尚需获得四环药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更改为: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宜已于2008年3月14日获得四环药业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原文53页“五、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债权债务纠纷的情形”中有关承诺部分,原32家股东的承诺改为“除天津轮船外,其他31家股东的承诺”。并增加单独一段如下内容:

北方信托现有股东天津轮船持有的北方信托9,206,273股股权被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以(2007)津高执字第26号民事裁定书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2007年3月16日至2008年3月15日。2008年3月13日,天津轮船和其债权人天津泰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信资产”)签订了协议书,泰信资产同意天津轮船所持北方信托9,206,273股股份参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另外,泰信资产和北方信托联合出具了承诺,承诺在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后至中国证监会审核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之前,会同法院一起,解决天津轮船所持北方信托股权的司法冻结问题,保证不影响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

5、原报告书第80页中“二、本次交易完成后存续公司的人员安排”中,增加如下内容:

(一)四环药业董事的调整情况

根据四环药业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刘惠文先生、吕林祥先生、张军先生、朱文芳女士、邢吉海先生、刘振宇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与邓万凰女士、何平虹女士、杨国成先生组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3日,四环药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决定改选刘惠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四环药业监事的调整情况

根据四环药业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任葆燕女士、徐建新女士当选为公司监事,与黄允强先生组成公司监事会。

2008年3月3日,四环药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监事长的议案》,决议改选任葆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长。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

2008年3月3日,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指定吕林祥董事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6、第十节92页中,有关“北方信托对外担保情况”中,表格中的债权人部分。

原文:

变更为:93页

7、第55页,第六节风险因素中,删除“一、方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风险”

8、原报告中的“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变更为“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摘要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三月

公 司 声 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报告是本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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