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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 股本怎么计算出来的公司有哪些股票名称

2023-09-09 07:27:30 互联网 未知 股票

股改: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

一般情况下,企业自筹划改制到完成发行上市总体上需要3年左右,主要包含重组改制、尽职调查与辅导、申请文件的制作与申报、发行审核、路演询价与定价及发行与挂牌上市等阶段。具体上市流程图如下:

企业改制上市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企业与相关机构共同努力,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必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照本行业的业务标准和执业规范,对发行人的相关业务资料进行核查验证,确保所出具的相关专业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有哪些主要程序?

企业改制设立股份公司需设立筹备小组,通常由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牵头,汇集公司生产、技术、财务等方面的部门负责人,全权负责研究拟订改组方案、聘请改制有关中介机构、召集中介机构协调会、提供中介机构所要求的各种文件和资料。企业改制设立股份公司具体的程序流程图如下:

股份流动性的考虑,在企业筹划上市时,一般会选择在上市前将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

会计处理:

折股的账务处理时间应当是在原有限公司变更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且发起人协议签署后、创立大会举行之前的时间段内

折股的账务处理为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即借记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益各项目,股改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金额为基准日经审计的帐面值,且不含不能折股的专项储备等特殊权益项目),贷记股本(金额为折股方案明确的股份公司初始股本),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借: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贷:股本 资本公积

税务处理: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

净资产折股如何纳税?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成股份有限公司时,除注册资本外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按以下不同情况区别纳税:

(1)个人所得税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第198号)规定,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成股份有限公司时,除注册资本外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按以下不同情况区别纳税:上述的“资本公积金”是指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将此转增股本由个人取得的数额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与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资本公积金分配个人所得部分,应当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国税函〔1998〕289号)因目前未有法规明确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属于股份制企业,实务中一般参照执行。

(2)企业所得税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在法人股东为居民企业的情况下,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四条规定,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来源:首冠财税课堂。部分摘录,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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