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信托基金最多可以有几个投资者认购 信托计划认购的人数有限制吗 信托计划认购的人数最多
一只信托基金最多可以有几个投资者认购
按照有关规定,信托公司的信托基金只能私募。不能公募的原因有二:一方面,监管部门谨慎心态明显,不愿放开;另一方面,我国一些人士受到美国《1940年投资公司法》的影响,认为对信托基金的发行范围应予以限制。该法规定,投资公司(即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者(股东)人数不得超过100人。这本是针对公司制基金而言,由于我国一些人士对此不求甚解,因此要求我国的信托基金不得公募。而且,在信托基金发行时,信托公司不能进行营销宣传。
信托计划认购的人数有限制吗 信托计划认购的人数最多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
第五条 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
(三) 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
自然人不能超过50人。
为什么要限制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
没有喔,信托计划限制的只是300万以下的客户的数量为50个。对于300万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并没有限制人数。
说道原因:
1、信托计划属于私募性质,不向公众开放。限制人数也是为了让信托不失去私募性质。
2、信托融资能力太强。一个信托少则一亿多则几十亿。信托规模又大,在宏观政策层面,这会将资金引入政府需要调控或者要淘汰的行业中去。不利于国家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宏观调控(所以直接从法律层面就要限制信托)
3、提高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想买不一定合适买。所以要限制。
信托产品为什么对一百万以下的投资者要求的条件那么多?
银监会规定的,一般向你说的这种还很少通过,一定要100万以上,因为信托行业本来就是针对高净值人群,属于富人理财,是为了把资金引向国家想要它应该投资的方向。
至于楼上说的50个名额,一般是49个,这个是因为有限合伙制度,法律规定只能有50个合伙人,而且里面必须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负有连带责任,一般是信托公司自己,而投资者一般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承担有限责任,所以只有49个名额。
信托法律规定,为何将投资额不足300万的投资人视为自然人?
信托法: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
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仅仅出资额在300万以下的自然人受到50人限制
法人无论出资多少,都不会受到限制
这就要说到中国特色了,信托有风险,但是在信托的销售过程中,绝大多数的销售人员都设法让客户接受风险,或者掩盖风险
在过去,因为投资者被“忽悠”的相信信托没有风险,但是信托真的无法兑付时,他们本能的选择了找zf闹事,来解决问题
管理层认为,300万以上的投资人,有接受风险的能力,而且,300万以上的投资人,出现风险时,不一定会闹事(这些人基本都有公司,也没时间闹事)
而机构投资者,他们更专业,他们在购买信托产品时,基本就已经了解了其中的风险
大多数闹事的,都是100万以下的投资者,他们不专业,容易被“忽悠”
话题延展一下,大家可能也不了解,为什么信托不允许公开宣传?为什么信托要设计50人?
呵呵都是管理层从稳定出发的,不允许宣传,就是因为过去出过问题(现在的地产信托,未来很可能出问题),为什么设计50人?为了减小负面影响的范围
再延展一下,为什么信托合格投资人要那样认定呢?
前条所称合格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人:
(一)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二)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三)个人收入在最近3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3年内每年收入超
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呵呵,其实多看看其他国家就会发现,这个认定方式,跟美国法律一模一样,完全照搬过来的
版权声明: 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旨在传递更多信息,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