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返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1年回顾与展望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
●1980年4月17日和5月15日,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微博]的执行董事会先后恢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合法席位
●今年2月5日,我国成功地增资基金组织,位次上升至第8位
●我国在基金组织逐渐成为净债权国。基金组织为80年代我国中央银行体制改革,以及90年代以来相继实施的财税体制改革、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等重大改革措施提供了有益的咨询
●我国代表指出,多种储备货币并存以及由此而引起的主要货币汇率的波动是导致国际金融危机的制度性原因。呼吁基金组织继续扩大特别提款权的发行,发达国家要协调各自的宏观经济政策,并在这个过程中注意维护国际金融市场的稳定
2001年2月5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微博](以下简称基金组织)理事会通过决议,将中国在该组织的份额从46.872亿特别提款权增加到63.692亿,使中国在基金组织的份额从第11位上升到第8位。这是我国与基金组织关系史上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国际经济地位的进一步提高。
恢复中国的合法席位
早在1940至1941年间,为防止战后各国国际收支出现重大失衡,避免各国竞相贬值货币或采取以邻为壑的贸易政策,国际社会开始酝酿建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944年7月1日至22日,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镇,45个国家的代表召开了具有历史意义的联合国[微博]货币与金融会议,通过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以下简称世界银行)协定》。1945年12月27日,29个国家的代表在华盛顿举行仪式,正式签署了上述两个协议,布雷顿森林体系宣告成立。当时,由于份额可列第三位的苏联政府决定不出席会议,中国在基金组织的份额(相当于股本金)排位居于美、英之后,名列第三。布雷顿森林体系有三个主要内容:一是确立可以按固定价格(每盎司35美元)兑换黄金的美元为国际货币;二是所有成员国实行可调整的固定汇率制,即成员国货币与美元保持固定汇率,但在国际收支失衡时可以在得到基金组织批准后调整;三是成员国可以向基金组织借款并进行政策调整以纠正国际收支的一般性失衡,或调整汇率以纠正国际收支的根本性失衡。
新中国成立以后,1950年,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周恩来致电基金组织,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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