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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个人笔记

2023-07-14 08:20:54 互联网 未知 基金

《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个人笔记

最新大纲章节

第一章 金融市场、资产管理与投资基金(3-5分)

第二章 证券投资基金概述(3-5分)

第三章 基金的类型(3-5分)

第四章 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10分)

第五章 基金职业道德(10分)

第六章 基金的募集、交易与登记

第七章 基金的信息披露

第八章 基金客户与销售机构

第九章 基金的销售行为规范及信息管理(20分)

第十章 基金客户服务(10分)

第十一章 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10分)

第十二章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10分)

第十三章 基金管理人的合规管理(10分)

第一章 金融市场、资产管理与投资基金(3-5分)

1 居民理财与金融市场

2 金融资产与资产管理行业

3 中国资产管理行业的概况

4 投资基金简介(2分)

考点一:居民理财与金融市场

金融,即为货币资金的融通。

货币资金来源于居民(包括个人和企业)从事的生产活动。

居民是社会最古老、最基本的经济主体,在从自给自足经济向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中,居民的经济活动于金融的联结越来越密切。

居民理财主要方式为货币储蓄和投资。

考点二:金融市场分类

交易工具的期限:货币市场(1年)

交易性质:发行市场(一级市场)、流通市场(二级市场)

交易的标的物:票据市场、证券市场、衍生工具市场(期货、期权)、外汇市场、黄金市场

交割期限:现货市场(协议达成后两个交易日内进行交割)、期货市场(协议达成后不立刻交割)

地理范围:国内金融市场和国际金融市场

考点三:金融市场的构成要素

参与主体(政府、中央银行、金融机构(最重要的中介机构)、个人和企业居民(个人居民是最主要的资金供给者))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的载体。

金融交易的组织方式 场内交易方式(在交易所进行交易:上交所和深交所)、场外交易方式(柜台交易方式))、电信网络交易方式

考点四:资产与资产管理行业

金融资产的分类:股票类(以各类股票为主)和债券类(以票据、债券等契约型投资工具为主)

资产管理的特征:

参与方:包括委托方和受托方,委托方为投资者,受托方为资产管理人。

委托资产:主要为货币等金融资产,一般不包括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

管理方式:投资银行存款、证券、期货、基金、保险或实体企业股权等资产实现增值。

资产管理的本质

一切资产管理活动都要求风险与收益匹配

管理人必须坚持“卖者有责”

投资人必须做到“买者自负”

考点五:中国资产管理行业的状况

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私募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信托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业务、商业银行资产管理业务

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

基金管理公司:

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累计超过200人以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管理业务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单个客户:初始资产>=3000万元

多个客户:单个计划初始金额>=100万;单个计划委托人=1000万元

个人:金融资产>=300万元或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50万元。

顺口溜: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单位为1,个人为3,最近三年50万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

信托公司资产管理业务

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业务

商业银行资产管理业务

考点六:投资基金简介

投资基金是一种组合投资、专业管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投资人 管理人 托管人

募集方式:公募基金、私募基金

运作方式:开放式基金、封闭式基金

法律形式:契约型基金、公司型基金、有限合伙型基金

投资对象:传统投资基金(投资于公开市场交易的权益、债券、货币、期货等金融资产。)、另类投资基金(投资于传统对象以外的投资基金。)

另类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创业公司 天使轮)、对冲基金(风向大 衍生产品 期权和期货)、不动产投资基金(房地产 写字楼)、其他另类投资基金(红酒 艺术品)

第二章 证券投资基金概述(3-5分)

1.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和特点

2.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与参与主体*

3.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形式与运作方式*

4.证券投资基金的起源与发展

5.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的发展历程

6.基金业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与应用

考点一: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和特点

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指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将众多不特定投资者的资金汇集起来,形成独立财产,委托基金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托管人进行财产托管,由基金投资人共享投资收益,共担投资风险的集合投资方式。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公司) 股票 债券 基金 黄金 期货

在美国被称为“共同基金”

在英国和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被称为“单位信托基金”

在欧洲一些国家被称为“集合投资基金”或“集合投资计划”

在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被称为“证券投资信托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

集合理财、专业管理;

组合投资、分散风险;

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严格监管、信息透明;

独立托管、保障安全

考点二:证券投资基金与其他金融工具的比较

基金与股票、债券的差异 :

反映的经济关系不同

股票 所有权关系

债券 债券债务关系

基金 信托关系

投资收益与风险不同

股票 高风险、高收益

债券 低风险、低收益

基金 风险相对适中、收益相对稳健

所筹资金的投向不同

股票 实业领域

债券 实业领域

基金 有价证券

基金与银行储蓄存款的差异

性质不同

基金 受益凭证

银行储蓄存款 信用凭证

收益和风险特性不同

基金 基金收益具有一定的波动性

银行储蓄存款 银行存款利率相对固定

信息披露程度不同

基金 基金管理人必须定期向投资者公布基金的运作情况

银行储蓄存款 不需要向存款人披露资金的运作情况

基金与保险产品的差异

目的不同

基金 获得投资收益

保险 分散或转移风险

对投资者要求不同

基金 对投资者没有太多要求

保险 个性化,因人而异

变现能力不同

基金 开放式基金可以随时变现

保险 不可以随时变现

考点三:证券投资基金的参与主体

基金当事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即基金投资者,是基金的出资人、基金资产的所有者和基金投资回报的受益人。

顺口溜:年终开会分钱 不要转让捍权 可以举手表决 还可分配财产

权利:

(1)分享基金财产受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7)对基金管理人、托管人、销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是基金产品的募集者。在我国,管理人只能由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

职责:管理人在基金运作中具有核/中心作用,基金产品设计、基金份额销售与注册登记、基金资产的管理等重要职能多半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选定的其他服务机构承担。

基金托管人:基金资产必须由独立于管理人的托管人保管。在我国,托管人只能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担任。

职责:基金资产保管;基金资金清算;会计复核;对基金投资运作的监督等。

基金市场服务机构: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

基金市场服务机构:基金销售机构、基金销售支付机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估值核算机构、基金投资顾问机构、基金评价机构、基金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

基金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

监管机构:对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我国为中国证监会

自律组织:基金业协会证券交易所

考点四:契约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

基金营运依据

契约型基金:根据基金合同设立

公司型基金:依据公司章程设立

法律主体资格

契约型基金:不具有法人资格

公司型基金:具有法人资格

基金组织方式

契约型基金:信托法律制度

公司型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地位

契约型基金:基金持有者的权利相对较小

公司型基金:投资者是基金公司的股东,享有股东权

考点五: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

依据运作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

封闭式基金:指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交易,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的一种基金运作方式。

开放式基金:指基金份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申购和赎回的一种基金运作方式。

份额限制

封闭式基金:份额固定

开放式基金:份额不固定

存续期限

封闭式基金:期限确定

开放式基金:期限不固定,理论上可无期限存续。

交易方式

封闭式基金:上市流通

开放式基金:向基金管理公司和代销机构进行申购赎回(不上市)

交易价格

封闭式基金:根据市场行情变化

开放式基金:按照基金每日单位资产净值

投资策略

封闭式基金:全部资金可长期投资

开放式基金:强调流动性管理

信息披露

封闭式基金:每周公布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开放式基金:每日公布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考点六:全球基金发展的趋势和特点

证券投资基金的起源与发展

1868年 世界上第一只证券投资基金“海外及殖民地政府信托”,诞生于英国。

1924年 “马萨诸塞投资信托基金”是美国开放式公司型共同基金的鼻祖。

1940年 《1940年投资公司法》和《1940年投资顾问法》是美国关于共同基金的两部最重要的法律。

记忆:美国主导 开放主流 竞争加剧 集中更优 被动扩大 另类兴起 个人主流 机构其后

全球基金业的趋势与特点

01 美国占据主导地位,其他国家和地区发展迅猛。

02 开放式基金称为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产品。

03 基金市场竞争加剧,行业集中趋势突出。

04 基金资产的资金来源发生了重大变化。

05 ETF等被动基金规模迅速扩大。

06 另类投资基金兴起。

考点七:基金业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01 为中小投资者拓宽投资渠道

02 优化金融结构,促进经济增长

03 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04 完善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

05 推动责任投资,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 基金的类型(3-5分)

1.证券投资基金分类概述

2.股票基金

3.债券基金

4.货币市场基金

5.混合基金

6.避险策略基金

7.交易性开放式指数基金(ETF)

8.QDII基金

9.分级基金

10.基金中的基金

考点一: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类

1.证券投资基金分类的意义

投资者:科学合理的分类有助于投资者作出正确的投资选择与比较

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类别的业绩在同一类别中比较才能公平合理。

监管部门:有利于监管部门针对不同基金的特点实施更有效的分类监管。

基金研究评价机构:基金的分类是进行基金评级的基础。

2.证券投资基金分类标准

根据投资对象分类:股票基金(80%)、债券基金(80%)、货币市场基金(100%)、基金中基金(80%)、ETF基金(90%)、混合基金、另类投资基金

根据投资目标分类:增长型基金、平衡型基金、收入型基金

根据投资理念:主动性基金、被动型(指数)基金

根据基金的资金来源和用途分类:在岸基金、离岸基金、国际基金

特殊类型基金:避险策略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分级基金

考点二:股票基金

按投资市场分类:国内股票基金、国外股票基金、全球股票基金

按股票分类

(1)按股票投资市值的大小不同股票分类

股票投资市值:绝对规模(小盘股票(小于5亿人民币)、中盘股票(5亿-20亿人民币)、大盘股票(大于20亿人民币))、相对规模(小盘股票(20%以下)、中盘股票(20%-50%)、大盘股票(50%以上))

(2)按股票的投资规模不同股票基金的分类

小盘股票基金、中盘股票基金、大盘股票基金

(3)按股票投资性质分类

价值型股票基金(风险小、收益低)、平衡型股票基金(风险、收益介于前两者之间)、成长型股票基金(风险高、收益高)

股票基金是应对通货膨胀最有效的手段

考点三:债券基金与债券的区别

债券基金与债券的区别

收益不同:债券基金分配的收益有升有降、单一债券收益相对稳定

收益率不同:债券基金收益率较难计算和预测、单一债券收益率可以计算

到期日不同:债券基金没有确定的到期日、单一债券有确定的到期日

利率风险不同:债券基金承受的利率风险通常会保持在一定的水平、单一债券随着到期日的临近,承担的利率风险下降。

信用风险不同:债券基金通过分散投资面临的信用风险相对较小、单一债券信用风险比较集中

考点四:货币市场基金

货币市场工具

定义:到期日不足1年的短期金融工具,也称为现金投资工具。

发行机构:政府、金融机构以及信誉卓越的大型工商企业。

特点: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但收益率与其他证券相比非常低。

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对象

可以投资的对象: 期限短、流动性强、风险小

现金;

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

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

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禁止投资的对象:期限长、流动性差、风险大

股票;

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已进入最后一个利率调整范围的除外;

信用等级在AA+以下的债券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禁止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考点五:混合基金

混合基金在投资组合中的作用

混合基金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在股票、债券等不同资产类别之间进行灵活配置的投资工具,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投资有较大的调整的自由权限。

依据资产配置的不同

偏股型基金 50%-70%股票 20%-40%债

偏债型基金

股票平衡型基金 40%-60%

灵活配置型基金

依据基金资产投资范围与比例及投资策略不同

偏股型基金、灵活配置型基金、偏债型基金、保本型基金、避险策略基金、绝对收益目标基金、其他混合型基金

考点六:避险策略基金

避险策略基金的投资特点与目标

最大特点:前身是保本基金,最大的特点是招募说明书中明确引入保本保障机制,以保证在保本周期到期时,持有人可以获得本金的保证。

投资特点:为保证本金安全,将大部分资金投资于与基金到期日一致的债券。

投资目标:锁定风险的同时力争有机会获得潜在的高回报,避险策略基金从本质上是混合基金,适合稳健和保守的投资者。

避险策略基金的投资策略

对冲保险策略

固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CPPI)

投资的步骤:1.确定投资组合的价值底线;2.计算投资组合现时净值超过价值底线的数额(即安全垫,是风险投资可承受的最高随时限额)。3.按安全垫的一定倍数确定风险投资的比例,将其他资产投资于保本资产。

避险策略基金的类型:本金保证、收益保证、红利保证

2012年2月12日,证监会发布《关于避险策略基金的指导意见》,将“保本基金”更名为“避险策略基金”。

考点七:交易性开放指数基金

ETF的特点:被动操作的指数基金、独特的实物申购赎回机制、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并存的交易制度(30、50甚至100万份)

一级市场:申购赎回

二级市场:买卖交易

ETF套利的基本原理:低买高卖

折价套利:二级市场ETF交易价格低于其份额净值 二级市场低价买进——一级市场赎回(高价卖出)份额——二级市场上卖掉股票

溢价套利:二级市场ETF交易价格高于其份额净值 二级市场买进一篮子股票——一级市场按份额金净值转换为ETF(低价买入ETF)——二级市场卖掉ETF

考点八:QDII基金

QDII基金可以人民币、美元或其他主要外汇货币为计价货币募集。

QDII基金禁止投资的对象

购买不动产;

购买房地产抵押按揭;

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

购买实物商品;

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该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10%);

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产品除外;

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

充实证券承销业务;

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考点九:分级基金

分级基金的概念:通过事先约定的风险收益分配,将母基金份额分为预期风险收益不同的子份额,并可将其中部分或全部类别份额上市交易的结构化证券投资基金。

分级基金的特点

一只基金,多类份额,多种投资工具;

A类、B类份额分级,资产合并运作;

基金份额可在交易所上市交易;

内含衍生工具与杠杆特性;

多种收益实现方式、投资策略丰富;

考点十:基金中基金 80%以上的基金投资到基金

基金中的基金的概念:基金中的基金又称为FOF,是指以其他证券投资基金为投资对象的基金,其投资组合由其他基金组成。

FOF定义为:将80%以上的基金中资产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私募基金份额的基金。

基金中基金特点:

将大部分资产投资于“一篮子”基金,而不直接投资于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

大多伴随投资标的分散化以及波动相对偏低的特点,同时能够帮助投资者解决基金挑选的难点。

基金中基金运作规范

明确基金中基金的定义(80%);

强化分散投资,防范集中持有风险(20%)

不允许FOF持有分级基金等具有衍生品性质产品;

防范利益输送(被投资基金的运作期限应当不少于1年、最近定期报告披露的基金净值产应不低于1亿元);

减少双重收费(管理人、托管人);

FOF参与持有基金的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原则(FOF持有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FOF的基金管理人应代表FOF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强化FOF信息披露;

保证估值的公允性;

明确基金公司开展FOF业务的组织框架;

强化相关主体责任;

第四章 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10分)

1.基金监管概述

2.基金监管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

3.对基金机构的监管

4.对公开募集基金活动的监管

5.对非公开募集基金的监管

考点一:基金监管概述

广义:是指有法定监管权的行政机构、基金行业自律组织、基金机构内部监管部门以及社会力量对基金市场、基金市场主题及活动的监督或管理。

狭义:专指政府基金监管机构依法对基金市场、基金市场主题及其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基金监管的目标 保守直规 重促发展

保护投资以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首要)、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直接)、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重要)

基金监管的基本原则 保释高医生加上三公公

保障投资人利益原则、高效监管原则、申慎监管原则、适度监管原则、依法监管原则、公平、公开、公正监管原则

考点二: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市场的监管职责和监管措施

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职责:中国证监会依法担负国家对证券市场实施集中统一监管的职责。

具体职责:

制定基金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行使审批、核准或者注册权;

办理基金备案;

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他机构从事基金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并公告;

制定基金从业人员的资格标准和行为准则,并监督实施;(证监会)

监督检查基金信息的披露情况;

指导和监督基金业协会的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监管措施:检查、调查取证、限制交易、行政处罚

检查是基金监管的重要措施,属于事中监管方式。

调查取证是查处基金违法案件的基础,是进行有效基金监管的保障。

限制期限不得超过15个交易日,案情负责的,可延长15个交易日。

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的行政处罚措施主要包括: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改正、警告、暂停或撤销基金从业资格、暂停或者撤销相关业务许可、责令停业等。

考点三:基金业协会概述

性质: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

组成:普通会员、观察会员、联席会议、特别会员 普通双管 私下观察 联系服务 特别交易

组织结构:

会员大会:基金业协会的权利机构;协会章程有会员大会制定,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理事会:基金业协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依章程的规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职责:

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应会员的建议和要求;

制定和实施行业自律规则,监督会员机器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

制定行业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组织从业者考试、业务培训等;

提供会员服务,组织行业交流;

调节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的基金业务纠纷;

依法办理非公开募集基金的登记、备案;

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考点四:对基金管理人的监管

基金管理人的法定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资料;

11.以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禁止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事由

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被持有人大会解任、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对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相关规定

(1)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如基金合同不终止,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在6个月内选任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管理人产生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

(2)在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或者选任新的基金管理人之前,原基金管理人应当担负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的责任。

(3)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考点五:对基金托管人的监管

基金托管人的市场准入监管

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审核

基金托管人由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担任;

商业银行担任基金托管人的,由中国证监会会同中国银监会核准;

其他金融机构担任托管人的,由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3.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4.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6.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7.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1.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中国证监会对基金托管人的监管措施:责令整改、取消托管资格、职责终止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被持有人大会解任;

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中国证监会对基金托管人的监管措施

对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相关规定

(1)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如基金合同不终止,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在6个月内选任新基金托管人;新基金托管人产生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托管人。

(2)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资料,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

(3)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的运作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具体体现在:

(一)保障资产安全。

(二)及时发现基金管理人是否按照有关法规要求运作

(三)避免“暗箱”操作给基金资产带来的风险。

考点六:公开募集基金的注册

我国改革基金募集核准制为基金募集注册制

公开募集基金的注册制度:核准制——注册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公开募集基金注册的申请

拟任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文件: 一个报告 三个草案 一个法律意见书

1.申请报告;

2.基金合同草案;

3.基金托管协议草案;

4.招募说明书草案;

5.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6.中国证监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开募集基金注册的审查

证监会应当自受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募集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进行审查,做出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注册的,应当说明理由。

考点七:公开募集基金的发售

基金的发售条件

1.基金募集申请经注册后,方可发售基金份额;

2.基金份额的发售,由管理人或其委托的基金销售机构办理;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发售的3日前公布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这些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4.对基金募集所进行的宣传推介活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法律规定的公开披露基金信息禁止行为;

基金的募集期限

收到准予注册文件之日起 6个月内进行募集

原注册事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原注册事项发生实质性变化——向中国证监会重新提交注册申请

超过6个月开始募集

基金的备案

募集期满

开放式基金——超过准予注册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且人数合规;

封闭式基金——达到注册规模的80%;

募集期满,10日内聘请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收到验资报告,10日内提交报告办理备案进行公告

募集基金失败时基金管理人的责任

1.固定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考点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及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法定权利 年终开会分钱 不要转让捍圈 可以举手表决 还可分配财产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召开或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对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7.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职权

1.决定基金扩募或者延长基金合同期限;

2.决定修改基金合同的重要内容或者提前终止基金合同;

3.决定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4.决定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5.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权;

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行使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

《基金法》规定——管理人召集 设日常机构 日常机构召集 托管人召集

持有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日常机构、基金管理人、托管人都不召集的,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报证监会备案。

召开条件:1/2以上的份额持有人参加 ,达不到1/2时,推迟原来时间的3-6个月内,1/3以上的份额持有人参加 ,可召开。

决议规则:

1.每一基金份额具有一票表决权,可委托代理人行使;

2.大会审议事项——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权1/2以上通过;

3.转换基金的运作方式、更换管理人或者托管人提前终止基金合同、与其他基金合并等事项——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权2/3以上通过;

4.大会决议报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考点九:对非公开募集基金的监管、

非公开募集资金,也成为私募基金,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

我国对于非公开募集资金的监管,坚持适度监管和区别监管的原则。

管理人登记 基金募集 基金运作

非公开募集资金的管理人登记

概述:我国对于非公开募集基金的管理人实行登记制度,即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只需向基金业协会登记即可。

登记备案的流程:基金业协会应当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齐备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告私募基金管理人名单及其基金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理登记手续。

对非公开募集基金募集行为的监管

募集对象的限制:合格投资者 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合格投资者认定标准:净值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近3年个人平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推介方式的禁止行为

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

不得通过下列媒介渠道推介私募基金:

公开出版资料;

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单、布告、手册、信函、传真等;

电视、电影、电台及其他音响等公共传播媒体;

公共、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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