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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系列七:基金的税收

2023-07-14 09:15:08 互联网 未知 基金

基金系列七:基金的税收

基金的税收问题,可以从三个方面展开来说,一个是投资者买卖基金,以及取得基金分红要交的税,一个是基金服务机构获取基金相关收益时涉及的税收,再一个是基金运作过程中获得的收益如何纳税。

先看第一个层面,投资者买卖基金要交什么税?

股市有句名言,一赚二平七亏,韭菜很多,能够赚到钱交税,已经超过了90%的股民了,而这90%的股民就是将近1.4亿人。

我们买基金,基金去投资股市,然后我们取得分红收益,或者是买卖基金的差价收入,

根据财税128号文、78号文,到2008年的1号文,规定是这样的:

(一)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也就是证券投资基金本身取得的价差、票息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那我们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取得的分红、价差收入如何收税的?这个需要区分投资者类型。

企业投资者取得的价差收入要征收企业所得税,个人投资者取得的价差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和个人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取得的分红收入都不收所得税,但是这不代表这部分收益是没有交过税的,因为上市公司在给证券投资基金分红时已经已经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了。

总的来说,就是个人拿到的都不交税,企业拿到的基金红利不用交税,但是买卖价差要交税。

再看第二个层面,基金各个服务机构获得的收益要交的税。

基金要卖出去,要给销售机构申购费和销售服务费,有的为了保持规模,还要给销售机构尾佣,托管在银行,要给银行托管费,租用券商的交易单元,要给交易佣金,然后才是基金公司自己收的管理费和业绩报酬。

申购费、销售服务费,以及尾佣是销售机构收的,计入销售机构收入,销售机构去交税,当然基金公司直销除外。

托管费银行收、交易佣金券商收,它们各自交税,交易还要交印花税,这个是交易所代税务局收。

注意上面除了尾佣外,所有的收费项目都是从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尾佣是从管理人的管理费收入中列支的。

我们知道还有一个赎回费,赎回费一般是计入基金财产,增厚基金投资者的收益,所以我们有时候会看到基金净值大幅增加,可能就是遇到大额赎回,产生了很多赎回费。

上面的这些收入归到各个机构自身的收入中,按照各自要求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

最后我们再来谈一谈基金运作过程中获得的收益如何纳税。

基金属于大资管领域的重要一环,谈基金之前,先看一下整个大资管产品征税问题。

关于资管产品征税的问题,监管部门在2016-2017年发了很多文件,当时引起的反响也很大,因为整个大资管领域涉及的人群很多,规模也很大。

细数一下,就有下列文件:

1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是资管行业增值税政策的纲领性文件。它将金融服务纳入增值税征收范畴,同时给予了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证券投资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等以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2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6号)

明确了政策性金融债券、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3

《关于金融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70号)

进一步扩充了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的范围,将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同业代付、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持有金融债券和同业存单所取得的利息收入都纳入了免征增值税的范畴。

4

《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

规定了资管产品的管理人作为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的增值税纳税人,同时强调了合同中明确承诺的保本收益作为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5

《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2号)

将执行日期推延至2017年7月1日,对之前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的,不再缴纳;已经缴纳的,从以后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6

《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

沿袭了2号文的精神,将执行日期又再次推迟至2018年1月1日,同时规定对资管产品的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并且明确列举了资管产品和资管产品管理人的范围。

7

《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

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贴现业务,以其实际持有票据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作为销售额计征增值税,就增值税上实现了该项业务各个环节上的税负公平。

8

《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

就资管产品的销售额确定做了进一步的指引规定。

根据上面这些文件的要求,判断资管产品征税第一要务就是判断产品类型,如果是保本产品,所有收益都要交税,税率3%,如果是非保本产品,就需要再区分收益类型,持有期间收益不用交税,价差收入要交(公募基金买卖股票、债权的价差收入除外)。

各类型资管产品缴纳增值税要遵循穿透原则,要求穿透到底层资产,即使是产品本身是非保本型的,但如果所投资的资产包括了保本型的底层资产,比如信用债,那么这个资管产品在持有到期和获得票息收入、交易转让时,都需要缴纳增值税。

如果再结合具体产品的特质,可以得到下面的表格:

在中金固收整理的这个表格中,已经将具体产品的征税问题解释清楚了。

对于公募基金而言,它除了享有所有资管产品都有的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以及部分同业业务免征票息或利息收入增值税外,还享有买卖股票、债券的利得也免征增值税,这对于公募基金的收益而言,是一项重大利好。

同时,我们看到所有的这些资管产品,所得税都是不收的,系列的文件涉及到的也只是增值税的层面。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要交增值税就要交附加税,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如果要测算税收,这部分也要计算进去。

当然,虽然出台了这么多法规,但是资管产品征收增值税的具体细则还是没有明确,还有很多问题,包括什么叫保本,新三板是属于金融商品转让还是股权转让,私募基金算不算金融机构享受同业待遇等等,这还有待监管机构的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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