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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东金融购买基金,不能赎回怎么办?京东违法了怎么办?京东金融“四宗罪”,一天骗亏3万6

2023-07-18 11:23:28 互联网 未知 基金

在京东金融购买基金,不能赎回怎么办?京东违法了怎么办?京东金融“四宗罪”,一天骗亏3万6

京东金融“四宗罪”,一天骗亏3万6

你还在京东金融投资么?撤了吧,不然亏的你底裤都没了,亏的跳楼坠江也追不回你被京东欺骗的投资!!!

你还在京东金融投资么?当你在7月16日(黑色星期四,全盘暴跌8%左右)庆幸在7月15日下午3点前赎回了基金,但是晚上却发现当天还是被扣款的时候,会不会暴怒?

众所周知,股市和基金等证券的交易时间节点为下午3点前,但京东数科(以下简称“京东金融”)无视法律规定、违背契约精神,侵犯客户权益,强行拒绝2023年7月15日14点58分、59分等3份基金赎回申请,延迟按照7月16日净值计算,导致客户一天内损失21274.84元;并且将客户提出的全部份额赎回申请,私自改为少部分申请,导致一天损失15058.56元,以上两项在一天内累计损失36333.4元。经客户7月16日22点投诉后,至7月22日至今,未给出妥善处理!

因京东金融拒绝赎回及部分赎回造成的7月16日损失列表:银行创新混合 损失8859.94元,上投慧选成长A损失7107.95元,富国新能源车损失5306.95元,创金合信医疗保健股票A损失15058.56元。

图1:本在7月15日下午3点前赎回的四只基金,却在7月16继续被扣了3.6万!

图2:7月15日14点59分57秒赎回的中融按照15日净值结算,但更早时间的上投、富国、银行等3个赎回却按照16日净值计算!

第一罪“违反法律规定,违背契约精神”。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 基金销售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 基金销售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活动,应当遵守基金合同、基金销售协议的约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京东金融未按照基金合同、基金销售协议中有关下午3点赎回基金按照当天净值计算的约定,故属于违法行为。京东金融在客户赎回申请时,强行加塞非公开的(未提前发布公告,仅7月15日下午临近3点点击赎回才有这个提示,在7月15日下午2点以前,以及7月15日以前申购及赎回均无提示项),无权要求的(只有基金公司可以公告暂停赎回),有违基金合同、基金销售协议(申购基金前后,该合同及协议均未对下午3点的赎回时间节点进行变动)的下午2点50后赎回延迟1个交易日的违法违规要求,故属于违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毫无诚信可言,毫无道德可言,甚至可耻卑鄙、傲慢无礼!

图3到6:银河等3只基金按照16日净值;更晚的中融按照15日净值。

第二罪“漠视投诉举报,拒不纠正错误”。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 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销售机构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销售协议的约定,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不得擅自停止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或者拒绝接受投资人的申购、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暂停或者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应当在公告中说明具体原因和依据。”

当客户发现因京东的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后,在7月16日22点立即投诉京东,寻求合理解决。但京东客服枉以临时隐蔽非公开,且无权作出的“在14点50之后提交的申购、赎回都会提示交易可能晚1个交易日”为理由,拒不纠正违法行为,漠视客户利益损失,采用“拖”字诀,先是答应7月17日晚上12点前予以处理,再推迟到7月18日中午12点予以处理,但至7月22日依然未予处理,试图将违法行为变成既定事实。对于客户提出的未全部赎回的问题(在客户点击全部赎回后,前段界面已显示持有为0,赎回按钮已变为灰色无法点击。),京东更是多次表示遗忘查实,至今仍未给予任何解释!

图7:银行成长混合迄今在京东金融APP界面依然显示的下午3点前赎回,第二天即可确认。

图8:京东金融客户以未公开的违法的下午2点50以后晚1个交易日的理由来推诿。

图注:至今银行基金在京东金融APP的赎回流程界面均明确提示

第三罪“甩锅基金公司,推卸自身责任”。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暂行规定》“附件: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划转流程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应当于D+1日12:00前处理D-1日15:00至D日15:00所接受的申购、赎回等申请”。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后台管理系统应当具有对所涉及的信息流和资金流进行对账作业的功能:(四)记录对账作业中发现的问题,对重大问题应当做出报警并记录实际解决方式”。

经客户与银河证券等公司联系确认,该公司并未决定,也未发布暂停赎回公告,更没有提前3天做出更改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且证券公司收到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赎回申请记录为7月16日,因此京东把锅甩给证券公司的行为是极端错误的,问题就出在京东存在系统延误方面的非故意问题,或延误赎回申请的故意问题,无论哪种原因,京东必须为此负责,京东必须为此做出退钱、赔偿等妥善处理!

图9至10:银行基金公司等《基金合同》《基金协议》等关于赎回时间节点为下午3点以前,视为当日的交易申请,按照当日的净值计算赎回金额。

第四罪“系统慵懒陈旧,功能极度匮乏”。

京东金融不创新业务信息管理平台,不具备以互联网金融科技上市的基础和口碑。1.不具备基金转换功能(除京东外,其他平台基本具备),不利于提高基金转换效率;2.未提供净值估算走势(大部分平台具备),不利于实时做出适当投资抉择;3.大部分基金未开放讨论区(某蚁平台讨论区很热闹),不利于基友交流借鉴;4.基金赎回速度太慢,容易造成错过投资时机。在京东购买基金,银行直接购买的限额每天仅10万(每笔限3万),逼着客户使用小金库,但基金赎回的时间需要T+3个工作日(一般晚上7点以后到账),但某宝仅需T+1个工作日(一般下午3点之前到账)。

综上可见,京东金融并未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漠视法律法规,肆意违法作出违反法律的行为,理应受到舆论谴责,理应立即查明整改,理应退还损失!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九十条 基金销售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单处或者并处警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单处或者并处警告、三万元以下罚款:(七)违反本办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擅自停止办理基金份额发售或者拒绝投资人的申购、赎回;(八)违反本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销售机构存在上述情形,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或者终止基金销售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构,追究刑事责任”。以及《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给基金财产、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者投资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特向京东金融提出如下要求:

1.退款赔偿。立即退还因京东金融造成的客户损失36333.4元,并依法赔偿损失的3倍,共计145333.6元。

2.公告说明。立即查明问题原因,并以公告的形式,在官网、官微、官方APP等官方平台予以说明,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立即暂停基金销售业务,进行全面查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构,追究刑事责任。

3.优化升级。立即优化系统升级,完善系统功能,为投资人提供安全、及时、高效的服务;立即查改投诉举报制度,严肃处理漠视客户利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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