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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百嘉百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理费率与托管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债券型基金的管理费

2023-07-20 00:37:15 互联网 未知 基金

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百嘉百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理费率与托管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经与托管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6月15日起,调整百嘉百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法律文件相关内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自2023年6月15日起本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0.80%调整为0.30%,托管费年费率由0.30%调整为0.10%。

二、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根据调整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事宜对基金合同的“基金费用与税收”部分进行修订,同时结合基金合同的修订对托管协议相关表述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3年6月15日起生效。修订内容详见《百嘉百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本公司将同步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于2023年6月15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baijia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25-8838)咨询。

三、重要提示

此次调整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及相应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25-8838

网址:www.baijia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5日

一、基金合同

二、托管协议

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百嘉百悦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展直销柜台认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向投资者提供投资理财服务,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百嘉百悦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8110,以下简称“本基金”)在本公司开展直销柜台认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本基金在认购期内开展费率优惠活动,本基金的认购期为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9月16日。本公司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二、优惠方案

1.认购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基金认购费率按1折优惠,即实收认购费率=原认购费率×0.1;如果原认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认购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2.本基金的原认购费率参见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本公司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公司网址:www.baijiafunds.com.cn

客服电话:400-825-8838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不代表对基金收益和风险的实质性判断和保证。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投资者购入基金时,投资者应确认已知悉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货币市场基金、ETF 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基金品种或情形除外。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人投资于基金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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