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型基金会的定义及特征 信托基金的概念及特点是
一手筹钱一手运作项目,被称为运作型基金会;筹完钱后长并非自己直接运作项目,而是资助基层组织或草根组织去运作的,被称为资助型基金会。
而合作型基金会的基本特征是,以“资”以本,以“智”加持,与“优”合作。大体上,资金主要由基金会支出安排,项目实施以基金会的思路为主,保持基金会工作的系统性,体现基金会及其发起企业的价值理念;寻找优秀公益组织、团队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放大成功概率;自身始终参与运行、实践。
总之,吸收了运作型、资助型两种模式的长处,既身体力行,保持主导性;又聚合优势公益资源,讲求高效性。把“合作型”基金会做好,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第一,自身实力是“合作型”的基础。基金会需要有一定的自身资金实力、发起企业的经济实力和二者的文化实力。实力是成事基础,实力是合作要件。“合作型”讲求优势互补,实力是基金会一方用以“互补”的主要化合元素。
第二,统筹协调是“合作型”的核心。基金会需要贯彻自身的公益理念,实施自己的主打公益项目,着力进行项目统筹、协调。坚持成效与价值导向,以“智”加持,统筹方案,协调分工,把握进程,管控资金,取得政府支持,引入监测评估,借助外部宣传,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等等。基金会的项目总体上要拿在自己手里,恒大集团扶贫项目被层层转包,一些资助型项目因鞭长莫及疏于管理而变味,其后果都是很不堪的。
第三,优势互补是“合作型”关键。基金会需要寻找项目涉及领域的优秀组织、团队,不仅仅解决自身“人头、人手”问题,更是借力“人才、人物”,与他们差异性经验合作,与他们运作力合作,与他们执行力合作,合力促进公益项目升级提档,做实创优。
第四,灵活多样是“合作型”的捷径。基金会需要着眼于最终成效,切合实际,在合作对象、方法、途径、比重、时限各方面,因地因时因项目性质,不拘一格,灵活多样,便利有效。
转载自社会创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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