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员工保密协议(投资保密协议) 基金公司与信托公司合作协议模板
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企业):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是甲方员工,甲、乙双方之间是劳动合同法律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保密内容
保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甲方及其子公司、关联公司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业政策、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等;
2、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尚未公开的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投资决策意向,经营计划,季度及年度相关财务报告,尚未公开的公司股权结构及控股股东股份持有情况变化,公司订立且尚未公开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合同、信息,内部成本控制指标,土地源信息,土地竞标信息,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等;
3、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管理流程、公司制度等;
4、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等;
5、第三方秘密:指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
6、其他秘密:
(1)尚未公开的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财产购置决定,公司发生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财产购置决定,公司发生重大债务,未能清偿到期的重大债务情况、发生的涉及商业秘密或公司核心资料等重大诉讼和仲裁;
(2)尚未公开的,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以及债务担保的变更、重大关联交易、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资产遭受重大损失、资产抵押、查封、扣押、冻结、出售或者报废等信息;
(3)公司的安全防范状况及存在问题;
(4)公司员工违法违纪的检举、投诉,调查材料,发生案件,事故的调整登记资料;
(5)公司员工在职期间的工作资料(含电子版及纸质版文档);
(6)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二、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至上述秘密信息公开或被公众知悉时止。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的解除而免除。
三、保密义务
乙方为甲方公司员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按确定的工作职责,甲方向乙方披露其职责范围内的保密信息。乙方同意为甲方利益尽最大努力,不从事任何危害甲方的行为,并履行以下保密义务:
(1)乙方应保证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对甲方所披露的保密信息进行保密,乙方在事先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披露该等保密信息;
(2)乙方应履行工作职责应正确使用甲方所披露的保密信息,不得利用甲方披露的保密信息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牟利;
(3)因工作保管、接触的甲方保密信息乙方须妥善保管,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如发现甲方保密信息被泄露或因自己过失泄露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保密信息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在保密信息的部分已被公开,但尚未使保密信息的其他部分或整体公开,以致保密信息没有丧失价值的情况下,乙方应承担仍属保密信息部分的保密义务,不得使用该部分信息或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保密信息。
(5)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机密的文件、资料(含照片)、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软盘、硬盘)、光盘、仪器、录音(像)带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并应于离职时归还甲方,无论该等机密是否具有技术或商业价值。
四、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甲方都有权:
1、责令乙方停止违约或侵权行为;
2、要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相当于24个月工资的违约金;
3、扣发当年度全部绩效奖金,包括月度绩效、季度绩效和年度绩效;
4、单方面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5、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
(1)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开发、获取有关保密信息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减少的收入费用、依靠保密信息应取得的利润费用、导致甲方对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甲方企业形象、商誉、知识产权、商业机会的损失等。实际经济损失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收入。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收入也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市场条件下,类似信息的经济价值;
(2)甲方调查乙方违约行为及自力救济、寻求法律救助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律师费、诉讼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严重侵犯甲方保密信息,构成犯罪的,甲方可依据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选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协议效力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内容与《劳动合同》发生冲突,则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私募基金员工保密协议2培训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技术形象需要及根据加盟申请,同意乙方参加技术培训,现根据本公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一、参加培训的时间从20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培训形式需办全脱产学习,不允许有间隔。
三、培训后的约定:
1.乙方参加培训后,不得把本公司技术传教于他人;
2.在职及离职员工不得向非公司人员透露或泄露关于产品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料、配方、制作步骤〕。
3.在职及离职员工必须承诺承认本公司产品的配方及制作方法为公司所有,凡被证实违反保密协议的员工,本公司保有追究所有责任的权利。
4.乙方认可甲方向乙方传授的技术配方价值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如乙方无违约之行为,甲方对该项费用予以免收,但乙方如有违约之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该项费用。
五、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签名:
甲方代表: 法定地址或住所:
日期: 20年 月 日 电话:
本人承诺在在职期间及离职之后,不会违反保密协议。如有违反,将承担一切责任。(请员工在此眷写)
二零 年 月 日
私募基金员工保密协议3保密附属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在业务协商及合作过程中,因特殊情况,甲方将向乙方披露或乙方将从甲方处知悉信息。为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甲乙双方特就保密事宜签订本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保密信息
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为甲乙双方在洽谈、协商或合作中,乙方应保密的以下信息:
1、从维护甲方品牌利益以及后续培训课程的延续性出发,乙方实际使用面积为------75平米(按实际占用面积,不计算公摊面积),乙方向甲方缴纳180元/平米的保证金,共计人民币13500元(大写壹万叁仟伍佰元整)。该保证金在协议期满后,由甲方扣除违约金或其他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后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2、甲方与乙方所洽谈、协商或合作事宜本身及相关内容。
第二条保密义务
1、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保密义务,禁止将保密信息对外披露、公布或泄露;
2、乙方不得向题材、家长及学员或任何机构透露本协议约定之保证金数额。
第三条保密期限
1、本协议项下的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至保密信息被甲方依法披露或成为公开信息之日止。
2、不论以何种方式解除或终止甲乙双方之间的合作事宜已经及/或将要签署的协议,本保密协议仍然有效,直至相关保密信息被甲方依法公开披露或成为公开信息。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遵守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因其违约行为而致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乙方因违约而受有利益,则应将所得利益支付给甲方。
3、如因乙方公开或透露保证金数额,甲方有权追偿:
(1)因乙方透露或公开保证金数额后,其他合作题材产生的退费数额;
(2)因乙方保证金问题产生的题材退出合作,及因此产生的学员流失、退费及其他损失;
(3) 因乙方透露或公开保证金带来的其他损失。
第五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其解释。
2、因本协议一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订盖章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有权签字人:法定代表人/有权签字人:
日期:日期:
私募基金员工保密协议4保密协议
甲方:XXXX
乙方:XXXX
地址:XXXX
地址:XXXX
电话:XXXX
电话:XXXX
传真:XXXX
传真:XXXX
鉴于:
甲乙双方谋求开展“***”改制项目合作(以下简称“项目”);双方同意在该项目的前期商谈、接触以及将来可能达成的合作中,向对方提供与该项目合作有关的信息;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所获悉的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据此,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签订协议如下:
一、保密信息
1. 本协议中,披露信息的一方称“披露方”,接受信息的一方称“接受方”;
2. 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是指甲乙双方在项目的沟通、交流的过程中,披露方直接或间接或由他人代表披露方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或以电子文档、样品、范本、计算机程序或其他形式)向接受方或者代表接收方的任何实体、个人披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信息。
3. 上述“保密信息”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技术信息(含技术、诀窍、设计、配方、调研结果、开发方法、生产方法、制造流程等);财务信息(含收入、成本、利润、销售、定价、原材料价格、劳务报酬、支出费用等);管理信息(含市场策略、经营管理流程、交易手段,供货商、职员、客户和潜在客户的名单,与供货商、职员、客户、潜在客户进行的谈判和商业合同,披露方内部报告办法,技术或商业数据档案库和图例,软件程序);其他披露方未对外公开的,与其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相关的或包括上述内容的有形或无形的信息,以及披露方从第三方获得的并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
4. 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不包括下列信息:
(1)在本协议生效日或之后成为公众所知(非因接受方的过错)的信息;
(2)接受方确实没有使用保密信息而独立开发的信息;
(3)接受方从第三方合法获取的信息,且该等获得并未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或者任何一方与该等第三方之间的任何协议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
(4)接受方应法院或其它司法、行政部门要求(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而披露的信息,在该种情况发生时,接受方应在3日内向披露方发出通知以做出必要说明,以便于披露方采取补救措施。除此以外,接收方应当尽力促使该等被披露信息获得最大程度的保密待遇;
(5)接受方事先征得披露方书面同意而披露的信息。
二、接受方承诺
1. 接受方获取的“保密信息”仅用于本协议项目,且在任何状况下都不得有损披露方利益。
2. 接受方承诺不受时间限制地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但接受方的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或其他相关人员(以下统称为雇员、顾问)为本协议项目而必要了解“保密信息”的除外;但接受方承诺将告知其雇员、顾问“保密信息”的保密性质,并保证他们遵守本协议关于不披露义务的规定。
3. 接受方承诺为其任何雇员、顾问以及代表接收方的任何实体、个人违反本协议的违约行为承担责任。
4. 如双方未就本协议项目达成一致,或披露方要求接受方返还或清除“保密信息”的,则接受方应自披露方要求之日起三日内,向其返还所有置于自己或其雇员、顾问以及其他代表接收方的任何实体、个人控制之下的所有含有“保密信息”的载体,或清除由接收方自己或其雇员、顾问以及其他代表接收方的任何实体、个人接收到的所有含有“保密信息”的文件、文档的原件或复制件。除此以外,接收方应当向披露方出具一份证明其已按照上述规定完成返还或清除义务的书面文件。
三、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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