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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环索赔!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都成了被告 基金理财投资惊现连环诉讼案! 在这起事件中,由于投资亏损,基金投资者首先状告管理人,管理人败诉后则告赢了代销机构,代销机...  投资基金亏损后如何起诉侵权行为

2023-08-05 01:20:14 互联网 未知 基金

来源:雪球App,作者: 郑荣南Zeke,(https://xueqiu.com/2684655177/150711919)

基金理财投资惊现连环诉讼案!

在这起事件中,由于投资亏损,基金投资者首先状告管理人,管理人败诉后则告赢了代销机构,代销机构选择继续向当时负责的理财经理索赔。

而值得注意的是,这名理财经理已经离职长达4年。

最终判决结果如何?让我们接着往下看。

第一回合:投资者状告管理人

近日,随着代销机构与理财经理诉讼案裁判文书的披露,这起连环索赔案的脉络逐渐清晰。

在本案中,基金投资者为刘某利,管理人为喆颢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喆颢资管”),代销机构为某某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某某的理财经理为夏某林。

先看第一回合投资者刘某利状告管理人喆颢资管的案子。

根据判决书中引用的北京市仲裁委员会(2018)京仲裁字第1225号裁决书显示,2015年某某开始发售喆颢资本市场精选B私募基金(以下简称“本案基金”),某某天津分公司营业部经理夏某林至少三次向刘某利推介本案基金,每次介绍的内容重点是FOF的组合策略、合作的五家基金公司情况、五家基金公司产品的过往表现等,推介中没有证据显示其就本案基金存在的风险向申请人做特别讲解和提示。

而刘某利是从事钢材贸易的自雇人士,购买本案基金前大约1年,经人介绍开始购买某某公司发售的理财产品,提供销售服务的正是夏某林。2015年5月15日,刘某利向喆颢资管账户汇款101万元投资本案基金。

裁判文书显示,刘某利购买本案基金,属于“先上车后补票”。在刘某利汇款后,夏某林才收到某某邮寄的全套法律文件,此时某某才对刘某利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让其签署本案合同及风险揭示书、合格投资者承诺书。正常来说,这套全套法律文件,某某需要安排专人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喆颢资管有权拒绝投资者的投资。

值得一提的是,刘某利填写的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其中短期风险承受力,申请人勾选的是“跌幅不超过5%”,长期风险承受能力,申请人勾选的是“我能容忍少量亏损”。而在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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