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问答:基本户、募集监督户、托管户是否可以三户合一? 期货与基金的区别和联系论文怎么写好
一开始听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一脸懵,这个问题就好像问:人为什么要吃饭?(当然上海的伙伴先得有饭吃)
没事有问必答,答案肯定是不能的!请不要对这世界抱有一丝不切实际的幻想。
我们先来捋一下有限合伙制基金的账户体系、划款流程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般有限合伙制的企业注册流程是:
1、工商核名—2、系统审核—3、线上签章—4、领取营业执照,之后就需要联系银行开立有限合伙企业的银行账户,这里的银行账户主要分为以下这两种:
基本存款账户
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企业基本户,主要用于企业平时的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对于备案的股权基金,在不托管的情况下,有限企业的基本户即为基金财产户)
一般存款账户
也称为企业一般户,企业的一些结算需要经过一般户,如基本户以外的银行有借款的,或者为了获得基本户以外的银行特殊服务(结算速度快、业务范围广、规避同一家银行的风险等等)。
基本户和一般户的关系就跟主卡和副卡一样
基本户只能有一个,而且对于有限合伙的基金而言,必须要先有基本户才能开募集户和托管户。那你要问为什么,因为募集户和托管户开立的时候要用到基本户的开户许可证呀!
基本户如果久悬了,会直接导致募集户和托管户的开立失败哦~之前我们在辅导设立的时候有遇到过此类情况,建议大家提前检查基本户。
说完基本户,我们来说一下募集户和托管。
参考依据: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基金业协会报送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及其监督机构信息。与此同时,中基协备案系统中,募集监督协议是必填项。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合同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
结论如下:
那开立募集监督账户的募集监督机构需要取得什么资质呢?是不是所有的银行都可以开立?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
需要注意的,由于监管不断趋严,只做监管不托管的银行越来越少,各家机构的准入门槛也不同,大家如果需要快速匹配募集监督或托管机构也可以随时来咨询我们。
最后一个问题!我知道你还是想合并!
但是刚刚已经说了募集监督账户不能少,所以自然不能合并啦哈哈哈!
这里主要说两点:
1、资金的划付流向
募集时:投资人——募集监督户——托管户——受托关系成立——产品备案
投资时:托管户——投到标的方
退出时:托管户——募集户——投资人
资金遵循原进原出的流程,不能乱,监督机构是要监督整个资金投向。
2、基金估值实际业务考虑
好啦,我知道的都告诉你了,不管从人行的规定层面、私募基金的监管层面还是实际业务的逻辑这三个账户都没有办法三合一,私募基金的合规还是一项精细活,每个环节的设立都有它存在的逻辑和价值,切勿为了方便随意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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