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挖掘系列报告(六) :基金业绩比较基准选择 选择股票型基金的理由
清晰明确:基准组合的成分描述必须清晰明确,具有可识别性;
反应现行投资的专业观点:基准组合应反映该基金管理人对投资成分的认识和观点;
可投资性:基准组合包含的资产是可交易的,同事具备被动投资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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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组合的适应性判断
上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属性的研究都是基于定性的方面,为此,Bailey(1992)提出了评价业绩比较基准组合的8个标准:
基准组合中的资产应与投资资产组合中的资产相匹配,即基准组合中的资产应覆盖整个投资组合资产的80%-90%的水平;
低交易波动性,即在每一个调整周期,基准组合的交易量应该较低,每个季度的换手率应控制在15-20%以内;
用基准组合定义的积极管理的头寸为正,即某证券在管理资产组合中的权重与其在基准组合中的相应权重之差在统计上应显著;
用基准组合测度的积极管理的收益率方差应小于用市场指数测度的积极管理的收益率方差;
基准组合的资产配置比重应具有可投资性;
管理人投资组合的超额回报率与基准组合对市场指数的超额回报率显著正相关;
管理人投资组合对基准组合的超额市场回报率与基准组合对市场的超额回报率的相关系数应趋于零;
管理人投资组合的风格与用多因素风险模型定义的基准组合的风格应相近。
基准组合中的资产应与投资资产组合中的资产相匹配,即基准组合中的资产应覆盖整个投资组合资产的80%-90%的水平;
低交易波动性,即在每一个调整周期,基准组合的交易量应该较低,每个季度的换手率应控制在15-20%以内;
用基准组合定义的积极管理的头寸为正,即某证券在管理资产组合中的权重与其在基准组合中的相应权重之差在统计上应显著;
用基准组合测度的积极管理的收益率方差应小于用市场指数测度的积极管理的收益率方差;
基准组合的资产配置比重应具有可投资性;
管理人投资组合的超额回报率与基准组合对市场指数的超额回报率显著正相关;
管理人投资组合对基准组合的超额市场回报率与基准组合对市场的超额回报率的相关系数应趋于零;
管理人投资组合的风格与用多因素风险模型定义的基准组合的风格应相近。
但上述方法中的部分标准仍较难以进行量化评价,因此,Tierney、Bailey(1995)在此框架基础上,提出了可用正交属性来检测的观点。
Tierney、Bailey(1995)认为基准组合具有某种正交特性。他们把基金组合(P)分解为基准组合(B)和积极管理组合(A),其中基准组合不应该包括管理人的积极管理因素,并且用M代表市场指数的组合。根据上述标准,一个适用的基准组合必然符合下列条件:
同时,由基准组合和投资组合的贝塔系数定义可知:
从上述结果可知,一个不反映投资者私人信息的基准组合,相对管理人投资组合的贝塔值应该等于1,这样才能正确反映投资组合的风格属性,也才能正确公平地反映投资组合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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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本选择与数据处理
由于对其他策略难以找到合适的指数对其进行刻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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