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0亿元信保基金面临“分家” 保障基金和流动性互助基金要来了 信托赔偿准备金和信托保障基金的区别和联系
2月11日晚间,银保监会发布《信托业保障基金和流动性互助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指出,将原认购制基金更名为流动性互助基金,同时设立缴纳制信托业保障基金。在信托行业转型期,实行保障基金和流动性互助基金并行的筹集机制,以增强基金损失吸收能力,丰富化险资金来源。
业内人士指出,《办法》的出台将过去笼统的保障基金区分为了信托保障基金和流动性互助基金,从而进一步厘清了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公司、互助基金和赔偿准备金各自的功能与定位。
相关数据显示,2023年信保基金公司为信托业提供742.44亿元资金支持,截至2023年末,信保基金资产总额1467.03亿元。
优化基金筹集机制
《办法》指出,信托业保障基金是指由信托公司缴纳,用于处置信托公司系统性风险、具有较大外溢性风险以及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风险的资金(简称保障基金)。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保障基金管理公司)负责筹集、管理和使用。
信托业流动性互助基金是指由信托业市场参与者共同筹集,主要用于信托业流动性调剂的非政府性行业资金(简称流动性互助基金)。中国信托业流动性互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流动性互助公司)负责流动性互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此次《办法》根据基金功能不同,优化基金筹集机制。
保障基金——实行缴纳制,由信托公司按照各类信托业务收入和固有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由基准费率和风险差别费率构成。
基准费率根据经济金融发展状况和保障基金积累水平确定和调整,风险差别费率根据信托公司风险状况以及可能给保障基金造成的预期损失等因素确定和调整。
流动性互助基金——实行认购制,必要时可根据信托行业转型和风险化解情况进行调整。
(一)资金信托按新发行金额的1%逐季认购。其中,实质提供融资的资金信托由融资方认购,投资标准化产品的资金信托由信托公司认购,投资非上市股权的资金信托由用款方认购。
(二)财产信托由信托公司按其收取报酬的5%逐年认购。
为支持信托业风险化解和处置,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商有关部门制定融资方案并报国务院批准后,保障基金管理公司和流动性互助公司可以通过发行金融债券等形式融资。
可这样使用
保障基金和流动性互助基金的日常运用主要限于银行存款,购买同业存单、政府债券、中央银行债券(票据)、货币市场基金、信用等级较高的金融债券和中央企业债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财政部批准的其他资金运用方式。
保障基金的使用方式:对于面临一般性清偿风险,但有望恢复正常经营的信托公司,通过阶段性持股、设立过桥机构或特殊目的载体、收购风险资产等方式参与其风险处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使用方式。
互助基金的使用方式:向存在临时资金周转困难的信托公司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对于面临一般性清偿风险,但有望恢复正常经营的信托公司,通过提供流动性救助等方式参与其风险处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使用方式。
对于面临严重清偿风险、需撤销或破产清算的信托公司,不得使用保障基金或流动性互助基金对其实施救助。
基金使用条件是,基金以阶段性持股、设立过桥机构或特殊目的载体、收购风险资产等方式参与信托公司风险处置的,在资产定价、利润分配、资金退出等方面应当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流动性互助基金向信托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或流动性救助的,信托公司应当办理合法有效的担保手续,并提交风险化解方案和基金偿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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