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百科 每日一词:偿债基金 日本偿债基金的特点是什么呢
核算方式三种来源
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为确保企业对外信誉,国家规定:对外债较多的企业和有关部门可以建立相应偿债基金,并在外汇指定银行开立现汇账户存储,以保证按期归还。企业建立的外币偿债基金主要有三种来源:
按负债金额的一定比例按人民币购入外汇建立偿债基金;
按规定可从现汇账户中划出一部分外汇作为偿债基金:
以国家批准的专项还贷出口收汇作为偿债基金。
具体方法
建立偿债基金的企业应在“银行存款”账户增设“╳╳外币偿债基金户”明细分类账户进行单独核算。该账户也属外币账户,其余额也需按期末汇率加以调整。并分别其来源进行处理:
1、按第一种方法建立的外币偿债基金,按实际购入的外币金额与按市场汇价折合的人民币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外币偿债基金户”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人民币金额,贷记“银行存款--╳╳人民币户”科目,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等科目。
2、企业按第二种方法建立的外币偿债基金,在划出时,应按划出的外币金额与账面汇率折回的人民币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外币偿债基金户”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外币户”科目。
3、按第三种方法建立的外币偿债基金,由于《通知》规定,其可以直接进入偿债基金户,因此,在收到外汇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按市场汇价折合的人民币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外币偿债基金户“,贷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
企业利用专项存款偿还外债时,按市场汇价折合的人民币金额,借记有关负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外币偿债基金户”科目。
期末,该账户外币金额的调整方法同其他外币账户相同。
融资结合
改革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拓展融资渠道,多方面筹集资金是提高我国基础设施服务供给水平的必由之路。笔者在分析我国传统投融资体制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点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融资的内涵,提出建立偿债基金,推行项目融资的方法有效利用社会资金及外资,构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多元化融资的新的投融资机制。
传统机制简介
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具有微利性公益项目的特征,项目本身的经济效益较差, 但社会效益较高。长期以来,我国此类项目的建设主要依靠政府设立的国家专业投资公司来完成,项目资金主要依赖于政府的财政预算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注入。由于基础设施项目“微利”的特质,导致项目本身无法产生足够的投资回报,专业投资公司普遍面临财务状况较差的状况。而且项目本身无法满足项目融资的还贷保障要求,使得微利公益性项目大多不能采用项目融资这一国际上通行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融资方式,极大地限制了专业投资公司参与利用资本市场。另外,由于无法取得项目融资贷款人的信贷支持,这类项目只能采取专业投资公司负责举贷投资,或由建设单位举贷而由专业投资公司担保这种传统的建设项目投融资体制。
弊端
这种体制容易造成以下弊端:
1、由于专业公司所投资项目无法实现资金的良性循环,所担保的项目也因债务单位通常不具备偿还能力而变成专业投资公司的实际债务负担。巨额债务及担保责任过度集中于专业投资公司,风险逐年递增且无法分散,远超过其资本金所能承受的限度;
2、专业投资公司资产中也具有相当规模的收益性资产,其商业化运作客观上要求在投融资机制上与微利公益型项目资产分离,实现独立运作,以提高资产经营效益。但专业投资公司一般实行统收统支,这势必形成前者在资金需求与偿付方面难以平衡的局面,不利于专业投资公司的财务控制及资金效率的提高;
3、在专业投资公司开拓资本市场的范围及能力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公司拥有的存量资产,尤其是微利公益性资产无法盘活变现,资金平衡的实现很大一部分只能依赖于向商业银行“举新还旧”,长此以往将形成专业投资公司的信用下降,商业信贷融资渠道变窄的不良局面。
多元投资
投资体制中出现的问题,根本原因在于投资主体的单一化,投资体制的各种责、权、利关系没有理顺。因此,改革的最重要目标就是构建多元的投资主体结构。
对于纯公益性项目的建设,由于不能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仍应以政府部门为投资主体,允许各种类型的企业、个人参与项目投资,形成多元化的主体结构。以市场准则为依据,进行市场化的融资活动和投资管理,依法取得经济回报,获取经济收益。在这部分的投资活动中,要使政府从主导垄断地位转变为投资主体之一,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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