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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亿江苏银行被责令整改,因基金销售“三宗罪”,刚迎57岁建行系行长,银行代销基金乱象何时休?! 银行基金保险销售措施有哪些方面

2023-09-08 01:58:44 互联网 未知 基金

3万亿江苏银行被责令整改,因基金销售“三宗罪”,刚迎57岁建行系行长,银行代销基金乱象何时休?!

原标题:3万亿江苏银行被责令整改;因基金销售“三宗罪”,刚迎57岁建行系行长,银行代销基金乱象何时休?!

“ 喜忧参半的江苏银行。”

今日城商行

文|韩梦霄

江苏银行真是喜忧参半!一方面新行长任职资格刚刚核准,另一方面,又因基金销售业务违规被点名。

据了解,随着公募基金的火热,基金代销业务作为中间收入的重要来源,自然也成为各大银行的布局重点。作为城商行中的佼佼者,江苏银行的基金销售能力不容小觑,在一众城商行中,其公募代销规模排在前列,仅次于宁波银行和上海银行。

但由于持续加码公募市场的银行数量颇多,各家银行考核基层理财经理的指标也往往包含“卖基金”的选项。因此,基金代销中存在的问题也频繁引起监管注意。

基金销售三项违规

江苏银行被责令改正

12月15日,江苏证监局官网公布的一张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江苏银行因未对基金销售产品实行集中统一准入管理等3项问题被江苏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具体来看,此次江苏银行遭遇江苏证监局点名,主要涉及基金销售的三方面问题:

第一,江苏银行零售业务部和网络金融部均负责基金销售业务,但未对基金销售产品实行集中统一准入管理。

第二,江苏银行部分基金销售业务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第三,江苏银行存在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服务的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对基金管理人、基金产品进行审慎调查和风险评估,充分了解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风险收益特征等,并设立产品准入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对销售产品准入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该《办法》第三十条还规定,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强化人员资质管理,确保基金销售人员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未经基金销售机构聘任,任何人员不得从事基金销售活动,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另外,禁止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也是《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的禁止性条款之一。

基于上述问题,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江苏银行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该行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江苏证监局将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一直以来,银行都是基金代销的重要渠道。虽然江苏银行因代销“三宗罪”被责令改正,但作为头部城商行,其基金销售能力不容小觑。

中基协数据显示,2023年第三季度,江苏银行非货公募保有规模339亿元,股票+混合保有规模298亿元,全行业排在第39位,在城商行中排名第三,仅次于宁波银行和上海银行。

托管业务方面,截至报告期末,江苏银行托管资产余额3757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14%,其中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规模居城商行第1位。

银行基金代销屡遭罚单

随着公募基金的火热,基金代销业务作为中间收入的重要来源,自然也成为各大银行的布局重点。但由于持续加码公募市场的银行数量颇多,各家银行考核基层理财经理的指标也往往包含“卖基金”的选项。与此同时,基金代销中存在的问题也频繁引起监管注意。

此前,就有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等多家商业银行因基金销售存在违规问题遭到监管处罚。

12月3日,厦门证监局官网公布的3张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招行厦门分行、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建行厦门分行因部分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参与基金销售、适当性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被监管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其中,招商银行厦门分行涉及6项基金销售业务违规,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和建行厦门分行分别为5项和4项。

10月25日,河北证监局对对河北银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的决定。河北银行被指存在多达5项基金销售业务违规行为,包括:未及时建立配套的风险管理制度;合规人员配备不足,现行的公司管理制度中没有明确合规部门应对基金销售展业行为进行合规检查;合规风控人员未满足独立性要求;人员资质管理不符合规定,部分支行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合规风控未贯穿产品准入全流程,基金产品准入专门小组成员未包含合规风控人员。

4月7日,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因在基金销售过程中涉及基金销售人员向个别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等五项违规问题,被福建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总结近期罚单暴露出的问题来看,销售方面,主要涉及基金销售业务的相关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落实不到位、风险测评考虑因素不足等问题。合规管理方面,各家银行被查处的问题包括反洗钱工作不到位、合规分控人员配备不足、基金销售业务适当性自查未开展等。

刚刚正式迎来57岁建行系行长

江苏银行公墓代销规模虽然名列前茅,但在上月,证监会公布个人养老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江苏银行并未成功入围。

对此,江苏银行行长葛仁余在该行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上表示:“个人养老账户投资公募基金的资格,是资金账户的一个功能,由基金业协会根据测试情况进行公布,我行已于上周完成测试,预计近期会更新我行名单。我行将积极参与,统筹安排,全力备战个人养老金业务。”

值得一提的是,葛仁余于近日正式履新江苏银行行长。12月14日,江苏银行表示,已于近日收到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核准葛仁余该行行长、董事任职资格。这意味着自9月末前任行长季明辞职后,江苏银行正式迎来新行长。

据了解,葛仁余在履新行长之前,曾担任江苏银行首席信息官。在一众接棒者多为“业务派”高管的背景下,从科技部门走出的“技术派”能晋升到行长一职,实属罕见。

履历资料显示,葛仁余出生于1965年10月,毕业于东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专业。在担任江苏银行首席信息官之前,他有着丰富的信息科技业务工作经验,曾任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分行计算机处科员、科技处处长助理、副处长,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运行中心经理、信息技术管理部总经理,南京银行信息技术部总经理,江苏银行信息科技部总经理。

截至三季度末,江苏银行资产规模2.92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6%,在城商行中仅次于北京银行,是资产规模第二大的城商行。

在业内人士看来,葛仁余能成为这家规模较大的城商行新任行长,与其推动江苏银行近年的数字化转型进程密切相关。作为商业银行金融科技业务的核心人物,首席信息官是其业务创新与技术变革的主导者,影响着这家银行的总体战略与发展布局。

从领导班子来看,葛仁余履新后,江苏银行行长层面高管团队分别是行长葛仁余,副行长兼董秘吴典军,副行长顾尟、赵辉;江苏银行的高管团队也从去年的“一正五副”变为如今的“一正三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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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源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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