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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结束申购、赎回业务并进入下一封闭期的公告 债券型基金有封闭期吗现在还有吗

2023-09-08 17:18:07 互联网 未知 基金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结束申购、赎回业务并进入下一封闭期的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诺安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21,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3年 12 月20日发布了《诺安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七个开放期内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原定第十七个开放期的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3 年 1 月 19 日。

现为维护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做好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根据《诺安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诺安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本公司决定本基金的第十七个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提前至 2023年 12 月27日,2023年 12 月27日 15 点前的有效申购申请和有效赎回申请将予以全部确认。并自 2023年 12 月28日起,本基金进入下一个封闭期,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再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咨询相关事宜。

重要提示:

1、本基金同时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发起资金提供方将运用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基金管理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发起资金提供方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

2、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3、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发售。

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某一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5、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8日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东莞银行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及参加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23年12月28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东莞银行为代销机构,适用基金具体如下:

自2023年12月28日起,投资者可在东莞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办理程序及业务规则请遵循东莞银行的规定。

同时,本公司将在东莞银行开通上述基金的定投、转换业务并参加东莞银行开展的基金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如下:

1、基金定投业务

自2023年12月28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东莞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投业务。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同正常申购费率。

2、基金转换业务

自2023年12月28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东莞银行办理上述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在东莞银行可参与转换基金间的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的规则、费用及计算方法请参见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已刊登的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

3、基金费率优惠活动

自2023年12月28日起,投资者通过东莞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定投申购业务,享有的申购费费率优惠以东莞银行的规定为准。

自2023年12月28日起,投资者通过东莞银行办理上述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可参与转换基金间的转换业务,享有的申购费补差费率优惠以东莞银行的规定为准。

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在东莞银行的申购、定投申购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元(含申购费),具体以东莞银行规定为准。

2、同一基金不同基金份额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3、投资者在东莞银行办理相关业务应遵循东莞银行的具体规定。相关业务规则及前述费率优惠如有变动,敬请投资者留意东莞银行的相关公告。

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某一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5、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6033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8日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招商银行招赢通平台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及参加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其旗下招赢通平台(以下简称“招赢通”)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23年12月28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招赢通为代销机构,适用基金具体如下:

自2023年12月28日起,投资者可在招赢通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办理程序及业务规则请遵循招赢通的规定。

同时,本公司将在招赢通开通上述相关基金的定投、转换业务并参加招赢通开展的基金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如下:

1、基金定投业务

自2023年12月28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招赢通办理上述已开通定投业务基金的定投业务。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同正常申购费率。

2、基金转换业务

自2023年12月28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招赢通办理上述已开通转换业务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在招赢通可参与转换基金间的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的规则、费用及计算方法请参见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已刊登的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

3、基金费率优惠活动

自2023年12月28日起,投资者通过招赢通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定投申购业务,享有的申购费费率优惠以招赢通的规定为准。

自2023年12月28日起,投资者通过招赢通办理上述已开通转换业务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可参与转换基金间的转换业务,享有的申购费补差费率优惠以招赢通的规定为准。

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重要提示:

1、上述货币基金在招赢通的申购、定投申购起点金额不得低于0.01元(含申购费),非货币基金在招赢通的申购、定投申购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0元(含申购费),具体以招赢通规定为准。

2、同一基金不同基金份额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3、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未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其开放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时间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4、投资者在招赢通办理相关业务应遵循招赢通的具体规定。相关业务规则及前述费率优惠如有变动,敬请投资者留意招赢通的相关公告。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某一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6、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平台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fi.cmbchina.com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8日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众禄基金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及参加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众禄基金”)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23年12月28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众禄基金为代销机构,具体如下:

自2023年12月28日起,投资者可在众禄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办理程序及业务规则请遵循众禄基金的规定。

同时,本公司将在众禄基金开通上述基金的定投、转换业务并参加众禄基金开展的基金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如下:

1、基金定投业务

自2023年12月28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众禄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投业务。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同正常申购费率。

2、基金转换业务

自2023年12月28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众禄基金办理上述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在众禄基金可参与转换基金间的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的规则、费用及计算方法请参见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已刊登的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

3、基金费率优惠活动

自2023年12月28日起,投资者通过众禄基金办理上述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可参与转换基金间的转换业务,享有的申购费补差费率优惠以众禄基金的规定为准。

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重要提示:

1、上述货币基金在众禄基金的申购、定投申购起点金额不得低于0.01元(含申购费),具体以众禄基金规定为准。

2、同一基金不同基金份额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3、投资者在众禄基金办理相关业务应遵循众禄基金的具体规定。相关业务规则及前述费率优惠如有变动,敬请投资者留意众禄基金的相关公告。

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某一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5、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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