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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卷入非法集资,银行被判担责九成上诉

2023-07-14 16:28:14 互联网 未知 理财

市民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卷入非法集资,银行被判担责九成上诉

在银行购买几十万元的理财产品,却卷入一场涉案数亿的非法集资案,这样的情节发生在曾备受关注的湖南长沙“博沣资管”案中,主犯邓琳后来被判处无期徒刑。

遭受损失后,长沙市三位市民将涉事银行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原告方获悉,近日,长沙市雨花区法院对这三起案件作出一审民事判决,判令相关银行在该起理财产品纠纷案中担责九成,赔偿投资者90%的本金损失。

一审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提出上诉。

年收益率7%的理财

据雨花法院民事判决书,投资者黎女士于2013年11月6日在中国银行长沙市赤曙支行办业务时,经银行工作人员推介,购买了由湖南博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沣资管)发行的“岳麓4号”信托委托理财产品。

据工商登记资料,博沣资管成立于2011年4月,其经营范围是:资产管理和咨询;投资管理和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信息咨询);自有或其它资金投资及管理等。长沙市金融办证实,博沣不能发行信托产品,也没有销售信托产品的资格。

“我(当时)完全相信银行工作人员,他们说这个产品‘保本保息、没有风险、到期兑付、合法合规’。”黎女士说,“合同都是从银行柜台里直接拿出来签的,款项是直接从我的银行卡上划扣。”

黎女士与博沣资管签订的理财产品约定显示,黎女士委托博沣资管购买并代为持有中信1309期(又名“岳麓4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委托代持时间自2013年11月6日至2014年11月5日,认购金额60万元,作为A类受益人可获得信托资金7%的年回报。

合同写明,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经纪服务商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管人和推荐机构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日黎女士向博沣资管账户转账60万元。

类似博沣资管发起的信托委托理财产品,在长沙、益阳多家银行被推介。

雨花法院近日判决的另一起案件中,原告胡先生2014年3月4日在中国工商银行韶山路支行办理定期储蓄业务,被推荐购买“岳麓5号”,他投资了50万。

第三起判例中的投资者江女士,2014年1月27日在中国工商银行长沙曙光南路支行(2023年2月1日更名为工行万家丽中路支行),经银行工作人员唐小琼的推介,认购了5万元的“岳麓5号”信托计划。

博沣资管通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合同  受访者供图

此外,澎湃新闻获得的益阳中院作出的另一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显示,2014年12月2日,在中国农业银行益阳赫山支行工作人员推介“保本付息”的情况下,市民岳某认购了10万元的博沣系公司信托产品“沣赢1期”。

岳某并未充分理解该理财项目的风险。据长沙中院刑事判决书,曾任工商银行长沙市蓉园支行行长、人民路支行行长的谭某曾向法庭表示,“信托产品要一百万以上资金才能购买,款项应该直接打到信托公司的账户,不能打到湖南博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账户上”。

虚构的信托产品

上述四名投资人均未等到信托产品的兑付。

据新华网2015年3月18日报道,工商银行长沙市韶山路支行被投资受损户堵住大门而陷入瘫痪。据监管部门初步调查,博沣及其关联公司非法开展委托理财,向公众出售了约4亿至5亿元信托产品,其中涉及银行代收的部分约2亿元。新华网文章标题为,《博沣资管卷款上亿跑路,工行、中行等国有大行充当“帮凶”》。据长沙中院刑事判决书,成立于2011年的博沣资管,实际控制人是曾在长沙市商业银行(后改名长沙银行)工作的长沙本地人邓琳。生于1975年的邓琳,2008年成立了湖南博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2013年改名为湖南博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简称博丰担保),实际控制有博沣资管、博阳创富投资管理(湖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阳创富)、湖南博一投资有限公司等。邓琳的博沣系公司,从未获得银行金融机构资质,但自2011年4月起开始进行非法集资。

据博沣资管股东、监事戴某证言,博沣公司的操作模式是,先跟信托公司、托管银行、券商谈好合作,开设信托资金募集账户,然后博沣公司开设自己户名的募集账户,通过银行工作人员推介,吸引客户签订委托认购合同。为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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